不能立即過戶房屋買賣,買家規避風險的辦法

2022-03-11 06:39:21 字數 6142 閱讀 5847

1樓:英珺

首先還是要看賣房的人是不是比較可靠,如果可靠,籤乙個一般合同就可以。如果不踏實,還是簽個借款合同約束一下。 錦瑞堂裝飾,出租房裝修一站式服務,讓裝修、出租都變得輕鬆。

裝修輕鬆:我們裝修包材料、人工,不用客戶東奔西跑到處比較買材料,等到收房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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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匿名使用者

在雙方沒有誠信的時候,任何合同都是一張沒用的紙。你太擔心只能不買,幾十年太長,可以變的太多了。

3樓:匿名使用者

逐一回答:

1、經濟適用房交易的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因為過戶受到限制,無法及時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2、租賃期30年的房屋租賃合同部分有效。超過20年租賃其的部分,合同無效。

3、操作上可行,但b的權益得不到確實、全面、有效的保障。

4、提高違約金,一旦進入訴訟程式,法院有權對過高的違約金進行調整。

4樓:撥

四川青鼎裝飾。會刪?

二手房交易房產先不過戶買方應如何規避風險

5樓:鑽誠投資擔保****

建議買方按流程辦理二手房過戶,否則將面臨以下風險:

(1)一房二賣

房產並不是誰的合同先簽訂房屋就歸誰所有,而是過戶到手才算是誰的。因此即便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又做了公證,賣家如果又將房屋轉賣給他人,並且過了戶,則房屋也是歸他人所有,原買家只能要求賣家承擔違約的責任。

(2)賣家用房子抵押貸款

在合同存續期間,如果賣家有經濟問題,不排除賣家會拿著房屋的產權證去抵押貸款的。如果到了約定過戶的時間,貸款仍然沒有還清,房屋還在抵押,就無法過戶。

(3)房屋被查封

在等待過戶的時間裡,房產的權屬仍是原業主的。那麼在這段時間裡,如果業主出現一些經濟糾紛,可能會導致房產被查封。同時,一旦賣家因其他債務被訴至法院,法院可查封該房產,到時該房產將避免不了被拍賣的風險。

(4)違約風險

延遲過戶的房屋產權歸原業主,容易受房價變動影響,導致合同毀約。房價**過多,原業主可能寧可賠違約金也不辦理過戶。

(5)產權人死亡

買家與賣家簽訂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後,如果賣家過世,買家就不得不一一找到該出賣人的眾多繼承人,先辦理房屋繼承登記,再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

因此,建議買方一定要按流程辦理過戶,保障自身的權益。

6樓:青島別墅經紀人

為什麼先不過戶?避稅嗎?

能建議盡快過戶,不要貪圖少花錢。

如果堅持不過戶,呢麼

籤乙個嚴謹的買賣合同,交定金,如果賣方要求付大部分房款那麼約定違約金數額大一些。

必須住進房子,入住容易,清戶難,如有糾紛法院一般都偏向買方支援弱勢。

最大風險是人的風險,如果賣方人沒問題那麼就沒太大問題。

但是最後要強調一點,產權人萬一出現債務糾紛、或者殺人放火進了局子,或者.....那房子肯定跟著受牽連。

7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過戶?

不過戶你只能少交定金,比如交個2萬塊錢就入住進去。到時候賣方不過戶了,頂多拿那2萬塊錢房款定金抵租金了。但是不過戶終歸無法規避風險,只能最大限度的避免。

二手房賣方不通過中介直接與買方交易怎樣規避風險?

8樓:匿名使用者

不通過中介只有一種 全款支付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9樓:小爽答疑

回答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針對二手房不通過中介直接交易,應注意以下細節:

一、注意事項如下: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檢視房產證,土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狀況)。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須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是否在動遷紅線內)。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福利分房等)。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特別是學區房) 。

9、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違約賠償責任)

如能注意到以上幾點,對於交易雙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以上是對您的問題給出的解釋,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您!

提前祝你喬遷大吉!

更多14條

10樓:我的春天暖洋洋

二手房直接交易,應注意以下細節:

一、注意事項如下: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檢視房產證,土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狀況)。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須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是否在動遷紅線內)。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福利分房等)。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特別是學區房) 。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黑心中介吃差價等)。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違約賠償責任)

如能注意到以上幾點,對於交易雙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11樓:風紀社小

一.事前先明確雙方情況,是否具備順利交易的條件:

1.你按揭夠不夠一年,銀行給不給提前還款,還款夠不夠錢?(諮詢)

2.你的產權有沒爭議,是不是商品房,其他產權人(如配偶)有沒意見?(明確)

3.買方如果按揭,信用行不行(預審)?能貸多少(評估)?幾時放款?夠不夠錢.

4.辦事各環節要多長時間,雙方能否配合,雙方及配偶證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簽約:簽訂乙份類似大中介公司的詳細合同:

3.交易**(總房價,稅費承擔方式,相關費用承擔方式)

4.付款方式數額(幾時給部份定金,幾時給定金餘額,幾時給首期,幾時給二期,幾時給齊樓款;要不要交樓押金及幾時交割)

5.辦各個手續的日期約定,交樓日期約定.

7.違約責任:假設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雙方約定公平合理自願的違約責任.

a.賣方不賣 b.買方不買 c.

銀行辦不了 d.逾期(交錢/交樓/辦手續)通常約定四種違約責任:a定金 b違約金 c損失賠償 d退款(已給/花的錢)

8.糾紛解決方式:a.物業當地法院 b.仲裁

9.雙方簽字打指模.(所有內容修改處打指模,空白處劃線,騎縫簽印)

10.必須寫明:本合同取代雙方之前所有口頭承諾/共識/協議,與交房管/銀行/稅局的合同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為準.

---合同寫齊了上述東西,就差不多了,字眼方面,建議你找份中介印刷合同參考.

四.簽約要找見證人,律師見證/公證更好.

五.其他是生活常識了,買方要注意先辦事後給錢,家具家電寫清楚等,你是賣方,收了定金簽了合同就沒啥風險,最大風險是他反悔/貸不到款/不夠現金,拖著要退錢.照合同辦就行.

未滿2年的產權二手房怎麼規避交易風險

12樓:123456奮鬥

第一、審清「房屋權屬主體資格」,注意「共有人」。

在房產交易的時候,要注意看產權證上權屬人是幾個,很多時候是夫妻雙方。那麼在籤買賣合同的時候,賣家夫妻雙方都應該到場,如果只來了一方,比如丈夫來了,妻子沒來,那麼丈夫應該拿來妻子的委託書,並且該委託書必須經過公證,以證實其委託的真實性。否則,按照法律規定,未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轉讓共有財產所簽訂的買賣合同一般是無效的。

第二、仔細審核「**人」資格。

有的房屋交易,房東因某些原因不能到場,讓別人**。那麼,**人的情況一定要核實清楚。最重要的一點,也是**人是否能拿出房東的委託**書(經公證),也不能因為**人是房東的親戚,子女等而輕信。

在當前的限購形勢下,如果是賣方,也就是房東,也要注意,對方買房是否具備購房資格。如果對方因為政策所限不能在當地購置房產的,哪怕簽訂了買賣合同,合同也是無法履行的(房管局不給過戶的),那麼,合同無效。

第三、交易房屋是否有抵押在身,是否被列入拆遷,是否農村集體土地。

被抵押的房產不能辦理過戶,需要先還清貸款,再根據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出後方可進行交易。房屋是否有抵押可以去房管局查。房屋仍在抵押期內的,則涉及登記過戶前先行解除抵押的問題;

如果交易房屋被列入拆遷,那麼拆遷房屋是不允許過戶的,通常拆遷區域也會提前發公告,要求停止交易。

如果房屋所涉為農村集體土地,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小產權房」,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買賣無效。有些人考慮到小產權房**低,而與農民私下交易,風險很大,因為在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一旦起糾紛,產權人還是農民。

目前,經濟適用房還沒有放開交易。

比如房屋的裝修,有利於評估二次裝修的費用;土地使用權為劃撥的,涉及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被查封或凍結轉讓的房屋,則在解除凍結之前不得買賣活動等等,你要先做到充分了解房屋狀況之後再履行合同才會放心省心。

第四、房屋是否有租賃,有無物管費拖欠等

法律上有句話叫「買賣不破租賃」。房屋租賃期未滿的,涉及承租方有權租住至期滿以及優先購買權;有部分堅持該房屋租賃在前,而且租賃有效。如果租賃有效的話,買房人必須等到租賃期滿才可以使用房屋。

所以,房屋是否被第三人承租是買方必須要審查的內容。但是我國目前房屋租賃的登記制度並未完全開展,買房人無從查詢租賃情況。律師建議,在交易時簽署補充約定,或者留下部分保證金,如果沒有租賃,才全款支付給賣方。

另外,交易房產的物管費、電費、煤氣費有否拖欠,也可以去物業那裡查一查,如果等到房子買下來才發現,搞不好就要買家來承擔了。

第五、不要「跳單」

法院也提醒,不要輕易跳單,一方面現在規範的中介公司也幫你承擔了很多有關房屋買賣審核方面的問題,自己可以省心不少。二來,跳單,一旦被發現,中介可告違約,要支付違約金的。而違約金的數額基本上就是交易合同上約定的中介費。

第六、房屋貸款風險。

二手房買賣中大多數買方都需辦理銀行按揭貸款?律師提醒購房者不要輕信某些中介公司承諾的可按房屋合同價的幾成辦理貸款。銀行對市民購買二手住房的貸款審核比較嚴格,?

還要對所交易的房產進行嚴格的評估作價。所以,打算購買二手住房並準備貸款的市民應在確認貸款銀行可以貸款的情況下再行購買。

第七、產權轉移登記過程中風險。

買賣雙方在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後,應及時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申請手續;若雙方在合理的期限內未完成交易手續的。應積極採取防範措施;若雙方發生房屋買賣糾紛,一般要向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或訴訟財產保全,將房屋查封,防止房屋被轉移。

第八、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應當明確,附隨義務要注意。

支付房款是買方的主要義務,一般有一次性付款或者按揭付款兩種方式。辦理過戶手續是賣方的主要義務。當然合同的附隨義務也是比較重要的,例如,有些人買房就是為了孩子上學,但是往往忽略戶口的問題,在房子購入後,由於原房產所有人未能將戶口及時遷出,致使新房屋所有人戶口不能遷入,出現法律糾紛。

第九、合同違約責任要明確。

明確嚴格的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保障。實踐中,小額的定金處罰或簡單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損失」,缺少實際效果。當房價波動、資金不足、稅費改革等情況出現時,一方拖延或拒絕履行合同的情形時有發生。

如有的買方簽約後認為房價偏高或不想支付過戶稅費,就拖延辦理過戶手續,致使賣方交房後無法及時收到餘款;有的賣方發現房價飆公升,則稱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買方退房。因此建議在約定合同履行期限時應明確到具體日期,每項違約情形都要有違約責任,且違約責任的承擔要有一定的拘束力。

第十、要隨時了解國家新政,如***辦公廳2023年2月26日發布的《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資訊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

從市場反應來看,這條對公眾的反響最大。公眾的第一反應是,這個20%是按總價的20%來徵收的,那將是乙個非常龐大的數額。但事實上,這一理解是錯誤的,所謂「轉讓所得」,其實是差額,即現交易價減去當初**時的**,再減去合理費用及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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