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人未成年,遺產的監管權由誰行使

2022-03-21 10:14:31 字數 3874 閱讀 2908

1樓:王元頁

1,未成年人繼承的遺產由其監護人代為管理。

2,通常父母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去世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可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朋友中指定監護人。如果監護人損害未成年人利益,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3,《民法通則》規定: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2樓:匿名使用者

no~!

本案中能夠監管的只有這個孩子的父親!除這個父親有違法處置這份遺產的行為存在,經過法定程式可以變更監管人!

至於可不可以由被繼承人指定?,也是不可以的.正因為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所以他需要遺產監管人!

也就是說如果他的指定有效那麼他就不再需要遺產監管人了,而那個管理他遺產的人就是現代社會上經常聽到的"託管人"啦...呵呵...

因遺產繼承人是未成年人,能等他長大後再執行嗎

3樓:民商法苑

遺產繼承人是未成年人時,繼承遺產由其法定**人代為行使,或者徵得法定**人同意後行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六條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人代為行使。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人代為行使,或者徵得法定**人同意後行使。

繼承人未滿18周歲,想放棄房產的繼承權,怎麼辦理?

4樓:時光的最後

繼承遺產或接受遺贈一般是純粹對未成年人有利的行為,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自己不可以放棄繼承權。父母一般也不可以代未成年子女放棄繼承權或拒絕遺贈。

根據《繼承法》第六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人代為行使。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人代為行使,或者徵得法定**人同意後行使。」

根據上述規定,在繼承遺產時,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基本都需要法定**人代為行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條規定:「法定**人**被**人行使繼承權、受遺贈權,不得損害被**人的利益。

法定**人一般不能**被**人放棄繼承權,受遺贈權。明顯損害被**人利益的,應認定其**行為無效。」根據該規定,可見,即使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同意放棄繼承權,其法定**人代為放棄的,其**行為也是無效的。

擴充套件資料:

放棄繼承權需公證

放棄繼承權公證是指公證處依法證明繼承人放棄自己享有的繼承他人遺產權利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的活動。我國法律規定允許公民自願放棄自己的繼承權,但放棄繼承權應當依法做出明確的意思表示。

1、放棄繼承權公證的管轄。

當事人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當到其住所地或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2、對放棄繼承權公證的申請。

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民事權利,是公民依法繼承他人遺產的的權利。因此,放棄繼承權公證必須由繼承人親自為之,不允許他人**,當事人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公證處可派公證員到遺囑人的居住地辦理。

3、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提交的材料。

申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死亡前,放棄繼承權不具有實際的法律意義。

(3)本人與被繼承人關係的證明。可以由所在單位、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提供,只要能證明其確實享有繼承權即可。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宣告書。

根據規定,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及其放棄繼承權將引起的法律後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將要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公證處應將上述情況記錄在公證筆錄上,筆錄應讓當事人核對並簽名。

4、對放棄繼承權公證的審查和注意事項。

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公證處應重點審查:

(1)當事人的身份、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是否確實享有繼承權;

(2)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受欺詐等影響其真實意思表示的事實存在;

(3)被繼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內做出的。

公證處審查後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當事人身份屬實,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沒有違反法律的情況,則應依法製作並出具放棄繼承權公證書。公證書自公證審批簽發之日起生效。

5樓:民商法苑

根據我國繼承法相關規定,原則上需要其法定**人同意,除非其已經年滿16周歲,且可以自力更生。

未成年人繼承遺產的問題

6樓:夏俊武律師

回答可以啊

具體說說

提問王女士早年離異,之後成功創辦了兩家公司,市值6000餘萬。她的近親屬中有乙個同胞妹妹和乙個正在上小學的兒子。

王女士意外離世,6000萬的資產如何繼承,誰來掌控?

父母也已經去世

回答哦哦

這麼多錢那

我們可以幫您對接律師

提問我就問這個問題你直接回答我就可以了

回答由兒子直接繼承哦

兒子是第一順位

排除第二順位的妹妹

提問是不是兒子繼承資產,然後王女士的同胞妹妹來掌控呢?

回答不用

你可以委託你姨來掌控

可以信託其實

提問如果不委託那就是兒子繼承掌控是吧

回答嗯嗯

兒子未成年要選監護人的

提問兒子那麼小那無疑妹妹就是兒子的監護人呀?監護人有控制這筆錢的權利嗎?

回答嗯嗯

但不能亂花

要為了孩子利益才行

更多22條

7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思考過這個問題。。。應該是沒有的,你未成年公司怎麼給你??而且你必須有乙個監護人啊,財產監護人代管

未成年人的遺產其監護人有權使用嗎?

8樓:周長喜大律師

未成年人死亡後,未成年人留有遺產的,應當由未成年人的繼承人繼承,未成年人的法定繼承人就是父母,如果監護人就是父母的話,是可以使用的,如果監護人是其他人,就不能隨意使用其遺產。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可以把事情說的更清楚一些。

9樓:竊書不若竊讀

沒有,監護人只是財產的保管人不是繼承人,遺產由第一順位繼承人,也就是未成年人的父母繼承。

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依《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的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

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著法定的、無條件的扶養和贍養的義務關係。在被繼承人死亡時,享有法定的繼承權。

10樓:

監護人無權使用! 未成年人的遺產,只能用於未成年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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