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死亡,誰能繼承他的遺產,哥哥去世他弟弟能繼承遺產嗎

2022-03-22 16:19:42 字數 5839 閱讀 2181

1樓:問法網霍律師

從法定繼承順序來看,老四孤寡一人,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那麼,作為第二順位繼承人的兄弟姐妹是可以發生繼承的。由於老大先於老四死亡,老大的子女發生代位繼承。

老大的妻子無權繼承。老二放棄,不發生繼承。

因此,正確的分配方案是:

老三,二分之一

老大的兩個兒子每人四分之一。

2樓:有法必答

再補充:很高興,終於有位朋友在代位繼承觀點上和我站同一邊.

至於我沒說老二的繼承權,那是老二已經表示放棄(我也知道要明確表示放棄),但是結合實際情況,老二繼續願意放棄,那麼其他人讓他補個宣告或在訴訟的時候他再表示放棄,問題都不大.所以,我才覺得沒必要把老二考慮進去.

補充:對其他律師認為的"老大子女有代位權"有異議;代位繼承只能是被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繼承..即只能發生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直系血親身上.

本案中,老大他只是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是旁系血親.所以,他的子女根本無法代位繼承,也不可能代位繼承. 另外,既然老大已無"資格"參與分配,那麼老大的妻子

也不可能再分得"老大繼承到財產的一半"!其妻子能分配的財產僅限於老大個人

財產!我的觀點就按老大死在前分析的!其實推定都知道老大死在前的,因為這是現實,而不是虛擬案例.

老四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那麼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兄弟姐妹.

所以,你所說的情況中,應由老大,老三兄弟二人繼承.但老大先由老四死亡,

所以,只能由老三繼承..

當然,其他人若是對老四盡了較多扶養義務的,可以適當分配遺產.

3樓:

首先,老四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應當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就應當有兄弟姐妹繼承;

其次,老二已經明示放棄繼承的,所以應當有老大和老三繼承;

再次,如果老大先於老四死亡,則依據繼承法規定,老大的妻子兒女沒有繼承權,不發生繼承關係,如果老大晚於老四死亡,則現有老大老三個繼承二分之一,然後老大的部分由其妻子子女繼承。

4樓:

1. 老大如死亡先與老四, 則其家人跟這個繼承案沒啥關係了 ( 拜託樓上"專業"的律師大大們, 先好好回家學學啥才算"代位繼承"再來忽悠吧 - -)

2. 如果是在老四無父母、無配偶、無子女、無遺囑的基礎上, 那麼擁有繼承權的應為老二和老三

3. 老二表態"不參與家中所有糾紛事務", 並不意味著他的繼承權喪失, 除非他作出放棄繼承權的宣告

4. 由上所述, 有關機構會調查確認老四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確認第一順序繼承人已不存在的情況下, 再調查確認老四的第二順序繼承人, 即現在仍活著的老二和老三, 並將判定為老四遺產有老二\老三均分; 如老二確實做出放棄繼承的宣告, 那麼老三將作為唯一繼承人繼承全部遺產.

5樓: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老大死亡在前根據《繼承法》可以由他的法定第一繼承人(配偶、子女)代位繼承。

老四沒有妻兒,父母又不在世的話,由他的三位兄弟平分繼承他的遺產,不在世的老大由妻子和2個兒子代位繼承他的那乙份。

老二家不參與這件事的話得他簽署乙份放棄繼承老四遺產的協議書才行。

6樓:匿名使用者

從繼承法角度分析,老四孤身一人沒有妻子兒女,並且沒有立下遺囑。那麼他死後的第一繼承人應該是他的父母。如果他的父母已經亡故,那麼才會輪到他的兄弟。

他的三個兄弟都有權繼承他的財產。關鍵是老大是在老四死之前去世,還是死之後去世。如果是在老四死之後去世,那麼在老四死亡到他死亡之間的時間裡,只要他沒有宣告放棄繼承財產,就已經繼承了財產。

他繼承的那部分財產可以在他死後由他的妻子子女繼承。必須說明的是,他的妻子子女沒有資格繼承老四的財產,她們繼承的只是老大的遺產,雖然這個遺產是老大從老四那裡繼承過來的。但如果老大在老四死之前去世,也就是說他在尚未繼承老四財產的情況下去世,那他的妻子兒女不具有繼承老四財產的資格。

7樓:張若男

我覺的老四生前,誰照顧的多就多分。沒有是照顧人家的還有臉分人家的東西,還要臉不要臉了呀。

8樓:於柱律師

由老二和老三繼承,如果老二放棄,就有老三繼承。老大孩子沒戲

9樓:匿名使用者

屬家族共同財產…一分為二

哥哥去世他弟弟能繼承遺產嗎

10樓:中原小象

問題闡述不清,到底誰去世了?誰要繼承?

此外,按照我國繼承法,繼承首先發生在夫妻和子女之間。如果死亡人沒有夫妻和子女,才允許其父母兄弟姐妹繼承。

11樓:奇農嘉嘉普

需要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按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由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繼承死者遺產。

如果無第一序列繼承人,有死者第二序列繼承人,死者兄弟姐妹,死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三方繼承死者遺產。

綜上,在死者有遺囑指定弟弟繼承前提,或沒有第一序列繼承人前提,弟弟有繼承權。

12樓:匿名使用者

遺產繼承分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部分。有第一繼承順序和第二繼承順序。第一繼承順序有父母,子女,配偶。

第二繼承順序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他有第一繼承順序的親屬,第二繼承順序的就不能繼承遺產。所以要看那個哥哥他有沒有父母,配偶,子女在世,如果有,弟弟不能繼承。

弟弟可以繼承哥哥的遺產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區分夫妻共同財產,你哥哥只有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然後要確定法定死亡順序,是不是都是當場死亡?如果不是,最後死的那個首先繼承全部遺產.然後你再考慮你是不是最後死的那個人的繼承人,除非最後死的那個是你哥哥,不然你沒有繼承權.

如果同時死的,法律預設,無繼承人的先死亡,你哥哥的孩子是預設最先死亡的,然後是你哥哥,如果你嫂子有父母,那麼遺產全歸你嫂子的父母繼承.

如果以上都沒有,那麼你有權繼承屬於你哥哥的那一半遺產.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14樓:迪和濤

不可以 雖然第一繼承人的嫂子死了 但是父母比弟弟先 父母不在了 他們又沒孩子 那弟弟就可以

15樓:李不壞

繼承法相關條款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哥哥一家的第一繼承人都沒有

遺產歸弟弟繼承

16樓:匿名使用者

先父母子女

後兄弟姐妹

姐姐能繼承弟弟的遺產嗎

17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問題:我與姐姐從小失去雙親。2023年11月,當姐姐正準備戀愛結婚時,被白血病奪去了年輕的生命。姐姐生前留有大約2萬餘元的遺產。請問題:我能否繼承姐姐的遺產?

你可以繼承你姐姐的遺產。《繼承法》第10條規定: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由你信中可知,你姐弟從小失去親人,相依為命,當你姐姐去世時,因其無配偶、父母、子女存在,故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她的財產,你完全可以第二順序繼承人的身份繼承你姐姐的遺產。

18樓:易書科技

可以繼承你姐姐的遺產。

《繼承法》第10條規定: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

姐姐因其無配偶、父母、子女存在,故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她的財產,完全可以第二順序繼承人的身份繼承姐姐的遺產。

19樓:青萍之末

1.姐姐是弟弟的第二順序繼承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繼承弟弟的遺產。

2.姐姐可以繼承弟弟遺產的第一種情況是:弟弟留下有效遺囑,指定由姐姐繼承。

2.姐姐可以繼承弟弟遺產的第二種情況是:弟弟死亡時沒有父母子女和妻子帶,這是姐姐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可以參與繼承。

20樓:段華偉律師

需要進行具體的討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如果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優先按照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辦理繼承,法定繼承在後。再按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兄弟姐妹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姐姐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繼承弟弟遺產。

法律分析

1、需要進行具體討論。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如果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優先按照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辦理繼承,如果該弟弟在生前訂立有效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優先按照其生前意願處理遺產,法定繼承的順序在最後。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兄弟姐妹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只有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不繼承的情況下,才有繼承權,因此,如果該弟弟的妻子、子女、父母不繼承的,姐姐才有繼承權。此處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只有上述人員,及其妻子均不繼承時,作為其姐姐才有權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遺產繼承時哥哥限期讓我搬出一直居住的房子怎麼辦

有遺囑按遺囑分配遺產。沒遺囑按法定繼承,兄弟協商分割遺產。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

同母異父的哥哥可以分割弟弟死亡後的財產嗎

如果弟弟有子女 父母和配偶的情況下,哥哥無權繼承弟弟的遺產 如果沒有父母 配偶 子女的情況下,所有的兄弟姐妹都有權繼承。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養兄弟姐妹 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不可以。財產會屬於媽媽和爸爸或者弟弟的妻子 孩子 同母異父的哥哥可以分割弟弟死亡...

我哥哥是五保戶我能繼承爸爸的遺產嗎

可以的,子女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