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司法所沒有裁決的權力,但它可以出面調解。
一、處理土地權屬爭議的許可權
土地權屬爭議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由縣級以上國土局負責調查和處理,需要作出處理決定的,擬定處理意見,報同級人民**處理。
二、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由爭議所在地的縣級國土局調查處理。
對於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鎮級人民**受理和處理。
三、下列案件不作為爭議案件受理:
(1)土地侵權案件
(2)行政區域邊界爭議案件
(3)土地違法案件
(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案件
三、處理土地權屬爭議的程式
1、申請
當事人直接向爭議土地所在地的縣局或鎮國土所提出書面申請;
2、審查
國土局、國土所審查,認為不應當受理的,7日內擬定不予受理建議書,報縣國土局,縣、鎮人民**作出不予受理決定(或**授權,由縣國土局作出)。當事人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3、受理
4、確定案件承辦人
5、調查取證
雙方當事人對各自提出的事實和理由負有舉證責任。
6、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書,應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由承辦人署名並加蓋縣國土局印章後生效。縣國土局在調解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將調解書送達當事人。
7、提出處理意見,草擬處理決定書,報批。 調解未達成協議的,鎮國土所或縣國土局提出處理意見,起草處理決定書,將案卷上報鎮人民**或縣人民**,由鎮人民**或縣人民**作出處理決定。
8、送達處理決定書。
2樓:深圳商務律師
司法所只是會調解,如果雙方不接受調解或者不能達成一致,最終還是要去法院起訴的。
3樓:
您好!鄉鎮司法所可以處理土地糾紛。謝謝閱讀!
土地沒有確權,出現了土地糾紛怎麼辦,當地司法所調解不了怎麼辦?
4樓:土流集團
土地糾紛的,可以向鄉級人民**或者縣級以上人民**申請處理。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或者縣級以上人民**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土地糾紛調解有司法所蓋章簽字沒有公證算數嗎
5樓:嘆笑一世傾城
可以協商或者訴訟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司法所是鄉鎮公務員嗎,關於鄉鎮司法所人員屬於什麼編制
司法所是鄉鎮公務員,鄉鎮司法所是縣區 市 司法局的派出機構,由上級司法局垂直管理,當地 管理為協,人事 組織 工資福利全部由上級司法局負責,跟公安派出所一樣。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是市 區 縣 司法局在鄉鎮 街道 的派出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直接面向廣大人民群眾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各項...
基層司法所待遇怎麼樣,鄉鎮司法所工作怎麼樣?
司法所的待遇與司法局的待遇相同,都是由財政撥款。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是縣 區 市 司法局在鄉鎮 街道 的派出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直接面向廣大人民群眾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職責 1 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 複雜民間糾紛。2 負責社群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群矯正...
鄉鎮司法有裁決權嗎,司法所有裁決權嗎?
第一,司法所沒有司法裁判權,可以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處理,調解的前提是各方當事人自願,如有一方不願意調解的,就無法調解。第二,司法裁判權只有人民法院等機關才有。不過,土地權屬糾紛有個前置程式 行政確權,先向人民 申請土地確權,對 確權決定不服的,可復議或起訴。司法所作出的決定仍屬於行政性質,如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