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到永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犯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裡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槍枝、彈藥,數量較大的;出於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非法持有、私藏軍事系統或非軍事系統的公務用槍、彈藥的;對國家工作人員使用暴力或威脅抗拒收繳非法持有、私藏的槍枝、彈藥的等。
擴充套件資料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枝、彈藥的管理制度。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
本罪其他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在區分罪與非罪時,要注意以下兩種情況:
應由公安機關對個人或者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彈藥罪與私藏槍枝、彈藥罪的界限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槍枝、彈藥,而故意隱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槍枝、彈藥,因而沒有交出的,不構成犯罪。
2樓:軍毅應依薇
補充答覆:如果僅僅私自藏有槍枝,數量不大,並沒有造成什麼惡劣影響,顯然情節就很輕微!倘若在公眾場合持槍,鳴槍,或者給他人造成傷害,數量多,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情節自然就重了!
要看情節嚴重與否了!
法律規定,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樓:扈沛
刑法第128條規定:「……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30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枝、彈藥、管制刀具或者**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持槍判幾年
4樓:
牛批。。。。。。。。。。。。。。。。。。。。。。。。。。
持槍搶劫判多少年
5樓:華律網
團夥搶劫罪並不是我國刑法中規定的獨立罪名,而是屬於搶劫罪犯罪情節的一種被規定在搶劫罪的內容裡面。實踐中很多人對團夥搶劫罪都不是很了解,那麼團夥搶劫罪判多少年呢?團夥搶劫罪量刑標準:
刑法第263條的規定,犯搶劫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入戶搶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7)持槍搶劫的;(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團夥搶劫是按總的搶劫數額的,不是按每個人得到的數額計算的。
你弟他們如果都是未成年人,而且搶劫的數額不大的話就可能從輕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持槍搶劫』是指行為人使用槍枝或者向被害人顯示其持有,佩帶的槍枝進行搶劫的行為。」從這一司法解釋可以看出,持槍搶劫除了直接使用槍枝作為搶劫的暴力或脅迫手段外,還包括向被害人顯示持有、佩帶的槍枝,以此作為威脅被害人手段的情形。如果行為人並未攜帶槍枝但卻謊稱有槍,以此來威脅被害人的;或者雖攜帶了槍枝,但並未使用,也沒有向被害人顯露,而是暗藏在身上,準備在特殊情況下使用的則不能認為是「持槍搶劫」。
刑法之所以把持槍搶劫規定為搶劫罪的加重犯,是因為這種搶劫對被害人或周圍群眾的生命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7樓:找法網律師
按照刑法的規定,持槍搶劫的,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多次搶劫的,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根據你介紹的情況,持槍多次搶劫,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8樓:律師王朝許
法律規定持槍搶劫屬於情節加重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再加上你們是共同犯罪,多次犯罪,要判處十三四年吧,最好委託個律師。
持槍要判多少年
持槍傷人罪最高判幾年
9樓:商標註冊
涉嫌非法持有槍枝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經鑑定造成輕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罪併罰可處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量刑看案情定。
相關規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枝罪】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非法持槍罪判幾年
10樓:到永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犯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裡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槍枝、彈藥,數量較大的;出於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非法持有、私藏軍事系統或非軍事系統的公務用槍、彈藥的;對國家工作人員使用暴力或威脅抗拒收繳非法持有、私藏的槍枝、彈藥的等。
擴充套件資料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枝、彈藥的管理制度。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
本罪其他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在區分罪與非罪時,要注意以下兩種情況:
應由公安機關對個人或者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彈藥罪與私藏槍枝、彈藥罪的界限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槍枝、彈藥,而故意隱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槍枝、彈藥,因而沒有交出的,不構成犯罪。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非法持有槍枝罪的量刑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枝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2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3樓:匿名使用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犯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裡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槍枝、彈藥,數量較大的;出於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非法持有、私藏軍事系統或非軍事系統的公務用槍、彈藥的;對國家工作人員使用暴力或威脅抗拒收繳非法持有、私藏的槍枝、彈藥的等。
非法持有槍枝罪判幾年
15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持有槍枝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刑法第一百三十條:
非法攜帶槍枝、彈藥、**物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司法解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攜帶槍枝或者手榴彈的;
(二)攜帶**裝置的;
(三)攜帶炸藥、發射藥、黑火藥五百克以上或者煙火藥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二十公尺以上的;
(四)攜帶的彈藥、**物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
16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枝罪】
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7樓:匿名使用者
性質惡劣的3年以上
一般的三年以下
雇兇持槍傷人傷人的判幾年,持槍入室傷人的訴訟期為幾年
廣東胡律師 1 你的一朋友打傷別人會被以 故意傷害罪 追究刑事責任,要看對方的傷勢是怎樣,如果輕的話3年左右,如果重的話,就是3 10年了 2 另外他擅自持有槍枝,還會以 非法持有槍枝罪 追究刑事責任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情節嚴重的 那個借他槍的人也會被牽連進來。你朋友被抓的機率是百分...
非法行醫判幾年,非法行醫判多少年呢?
司法解釋規定,實施非法行醫犯罪,同時構成生產 銷售假藥罪,生產 銷售劣藥罪,詐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據我國 刑法 的規定,非法行醫罪的刑罰分為三個量刑幅度,一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 二是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罪判幾年,故意傷害罪需要判幾年?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極其殘忍造成嚴重殘疾的情況,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死刑。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對於被害人死亡是出於過失。在傷害致人死亡後,立馬就自首是法定上從輕量刑的乙個情節,不過至於量刑還得由法官依據案件的情況來決定。其中在司法實踐的過程中,因一些過激的行為而致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