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泠映爍山新
算作毆打 沒有具體這方面的規定
那要看警察是否知道病例為假的 要是知道當然有責任
不服處罰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2樓:匿名使用者
民警的做法並不妥當,並不符合有關規定!你可以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樓:
必須是縣級以上的醫院做出的病例才能作為法律取信的依據。
4樓:匿名使用者
1.認定傷情需要由醫院出具的傷情驗定書,僅憑病歷就認定並將你拘留罰款,你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2.病歷無所謂真假,就算是真的也沒有證據效力,在認定你的刑事責任方面必須要有傷情報告,它會明確說明物件傷情是否構成輕傷等情況。
3.賄賂不賄賂的,你不能盡憑口頭片面之詞,法庭要看的唯一就是證據,沒有證據,人家可以反咬你誣告、誹謗。如果有證據能證明確實存在賄賂行為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訴。
5樓:匿名使用者
1、縣級以上的醫院做出的病例能作為法律取信的依據(一般指治安案件,做治安處罰,刑事案件才需做傷情鑑定。)
2、如果病例是假的話,民警沒有責任的,畢竟民警不是醫生。
3、肯定還有其它證據,比如筆錄之類,你沒講清楚,不好判斷。
4、你和對方都是皮外傷的話,可以對你進行處罰,但是也應該對對方進行處罰,如果沒有的話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
5,一般小打小鬧是不會拘留的,你是不是被定了個尋釁滋事啊!
最好講下具體經過才好判斷。
請問警察這樣辦案合法嗎?這樣會上違法資訊庫嗎? 5
6樓:雲來的方向
十幾年前的事,怎麼現在才想起來問?像你說的這樣,就算是被登記也就是行政處罰而已,不算是犯罪,應該不會有黑記錄像響找工作或者自己的孩子將來上學入黨啥的。現在要想知道,那只有去你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假裝說「我想應聘乙份工作,他們讓我開無犯罪證明」,你看看派出所給你開的有沒有案底不就行了嘛
7樓:在蟒塘溪微笑的雪天
這問題無法回答,原因是一沒說請案件性質是刑事案件還是經濟案件,是一般案件還是重大案件等沒有交待,辦案警察具體是怎樣開展工作的沒具體說明故無法結論辦案人員是否是合法還是非法辦案。
8樓:匿名使用者
警察辦案,一定要像當事人出示警官證,辦案文書等具備法律效率的檔案。如果您對公安機關辦案存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像警務督察部門投訴
9樓:小謝老師的店鋪
你就是個傻子,應該屬於那種反應速度特別遲鈍那種
10樓:厲嵐彩
我看了你的情況介紹,可以肯定的說派出所的警察是違法行為。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或者刑事案件是有嚴格的流程的,違法人需要給予處罰,要製作訊問筆錄,固定證據和事實,然後按程式審批後執行,對於需要罰款的,不能夠收取現金,要在指定銀行辦理,堅決不允許辦案人員私自收取現金,更不得以收取現金罰款來不追究違法人的責任。你的這種情況警察是違法行為,目的就是非法搞錢,所以他不敢把案件錄入系統,你應該就不會留下任何案底,一旦留下案底,在全國任何乙個派出所都是可以查詢的,並且是終身保留的。
我還想問一下派出所民警這樣辦案 我可以告他嗎
11樓:
你還敢去告警察他們的法律在未來1萬年以後都是正確的,警察的一句話在地球毀滅之前都是正確的,不服殺了你
在押人員帶信出來,說公安冤枉他了,家屬收到信和辦案民警反映違法嗎?
12樓:和順永吉
要實事求是,如果正真是冤枉屬正當維權。如果弄虛作做假就是嚴重違法,一定經過正規手段去解決。
13樓:8090經典歌曲分享
有問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聘請律師走正規渠道來辯護,但個人這種通過私下的渠道走看守和法律的空子的方式肯定是不可取的。不管是否違法,方法方式肯定是不對的。像這樣的方式自己知道後可以聘請律師去做法律幫助,如果這樣的方式找公安肯定對自己不利。
起碼是妨礙公務罪。
14樓:馬克龍龍
如果他真的是冤枉的,你就找律師進去讓他講清楚拿出證據或證人證明他是冤枉的,有就可以向檢察院提交請求重審,沒有就別折騰了。
如何處罰警察違法辦案
15樓:
一、刑訊逼供、體罰、虐待、侮辱他人的處分
這裡的他人,既包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也包括其它的證人、被侵害人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於刑訊逼供、體罰、虐待、侮辱他人的,還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超過詢問的時間限制人身自由的處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對情況複雜,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三、不執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制度或者不按規定將罰沒財物上繳國庫或者依法處理的處分
1、不執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的規定;
2、不按規定將罰沒的財物上繳國庫或依法處理。
為了嚴肅行政執法,嚴格罰沒財物的管理,《行政處罰法》明確規定了對行政罰款實行罰繳分離制度,治安管理處罰法也重申了這一制度。這一規定,對於糾正、約束某些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為追求經濟利益濫罰款、利用罰款搞創收或從罰款中獲取個人好處等不正之風,具有積極意義,應當堅決執行。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損毀罰沒、扣押財物的處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於與違反治安案件有關的物品,需要作為證據使用的,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予以扣押,但有責任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私分、侵占、故意損毀。對於未妥善保管,造成被罰沒、扣押的財物遺失或者損毀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私分、侵占、挪用行為,構成犯罪的,還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五、違反規定使用或者不及時返還被侵害人財物的處分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在辦理治安案件過程中依法收繳的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以及被扣押的有關財物,有的可能是被侵害人的合法財物。對於這些財物,根據法律規定,應當及時退還給被侵害人,防止因辦案時間的拖延而影響和損害被侵害人的利益。對於需要作為證據使用的被害人的財物,應當在登記並固定證據後立即退還。
六、違反規定不及時退還保證金的處分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交納暫緩執行的保證金後,遵守有關規定,不逃避處罰,在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被撤銷,或者行政拘留處罰開始執行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保證金退還給交納人。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違反規定不及時退還保證金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老公被公安公安局抓走四十多天還沒接到什麼通知,辦案民警說當事人不讓通知,辦案民警這樣犯法不?
16樓:朽木可雕心
辦案民警已經告訴你了「當事人不讓通知」,那麼不犯法。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者逮捕二十四小時內,辦案單位必須通知家屬,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家屬如果沒有接到通知,可以到辦案單位諮詢原因,如果辦案單位說明不了,你可以向檢察院投訴。
異地民警來我地辦案不通過我地派出所違法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bai部《公安機
du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zhi規定》
第三百三dao
十九條 異地執專行屬拘留、逮捕的,執行人員應當持拘留證、逮捕證、辦案協作函件和工作證件,與協作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聯絡,協作地公安機關應當派員協助執行。
關於印發《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辦案區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公法〔2013〕1102號)要嚴格按照規定在辦案區內辦案,嚴禁違反規定在辦案區以外的地方訊問、詢問違法犯罪嫌疑人.
可見,異地民警辦案要與當地公安部門按程式規定取得聯絡,第三百四十三條 對不履行辦案協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8樓:君子噹噹
違法。如果按這說法的話,全國任意乙個警察都可以去全國任何乙個地方隨便抓人了,那全國還不都亂了套了。
19樓:反恐局
不違法,但是可以通過你們當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但是常理上講,應該與你們溝通一下
在押人員帶信出來,說公安冤枉他了,家屬收到信和辦案民警反映違法嗎?
21樓:李右丞
不存在違法,但這樣做的效果會很差。公安民警會認為家屬是為犯罪嫌疑人開脫罪責。建議家屬委託辯護律師根據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線索進行調查取證,將相關的證據材料提供給公安機關,如果相關的證據材料確實能證實犯罪嫌疑人是無辜的,應該可以起到作用。
22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倒是不算。但是既然是冤枉的,當時就不應該承認啊。不是自己做的你當時認什麼。這種情況很難再翻案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在押人員,傳話人員,家屬有串供的嫌疑。
24樓:匿名使用者
家屬反應情況有什麼違法的,再說跟民警反應有啥用,要去法院上訴
25樓:太空之巔
我覺得不違法。被冤枉了當然要申訴,第一步就是向辦案民警反映,這是不違法的。但是關鍵是有證據,空口無憑就不好辦了。
請問警察執法的時候路人拍照違法嗎?是妨礙公務嗎
各位,我就拍了交警開罰單時的 被罰了款,說是不服從交警指揮。手機也被扣了5天,還說要拘留。知道的回個話,這樣是我違法,還是執法者違法。謝謝 波波銀川 公安部在2016年7月26日已明確,公民在不影響執法的情況下拍攝!民警不得干涉!這方面的普法教育推廣的力度不是很大 要看什麼情況下。一般來說 人民群眾...
急請問,我能報考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嗎
你的學歷復肯定夠,如果制滿足另外幾個條件bai你幾乎就能報名了 一 du人家招你這專業的 二 zhi是dao應屆生 有的要求有的不要求 三 達到四六級水平,一般四級就可以了。還有其他等等,可以看招考簡章,上面的職位列表有具體要求。其實你不必盯緊了國家公務員不放,地方公務員也招警察的,河北省就是。而且...
請問和情人開房幽會,這違法嗎,和情人開房算犯法嗎
情人?是結婚的?要想想對的起家裡那位不!算不上違法,你情我願的事 不違法,但有悖於道德!和情人開房算犯法嗎 小概念上講犯法即違法犯罪,法無定則不犯法。大概念上講是違法行為,比如沒有登記結婚的性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有合法的婚姻關係則要夫妻相互忠誠的法定義務。雖然不具有治罪或承擔法律處罰的法定約束,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