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事起訴的流程,民事訴訟流程

2022-04-12 06:55:39 字數 5733 閱讀 9389

1樓:於家亮律師

1、請問流程是什麼?

原告提起訴訟、法院立案受理、**審理、出具判決或調解書。

2、都需要向法院遞交什麼材料,訴狀委託書什麼的怎麼寫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相關的證據材料。訴狀要寫明原告、被告的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你們訴訟的難點在於你們收取供暖費的依據,是依據供暖協議還是什麼。公民只有負法定的義務或約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才能要求其承擔責任。

2樓:龍圖小松

基本步驟如下:

⑴起訴:當事人書面或者口頭起訴。(第109、110條)

⑵審查立案:法院對當事人的起訴,審查後決定立案(第108、111、112條)

⑶庭前準備:主要包括①送達書狀,②告知權利義務以及合議庭成員,③審核材料、收集證據,④通知必要訴訟參與人參加訴訟,⑤通知**並公告,⑥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⑦宣布法庭紀律、告知權利義務、宣布審判人員和書記員、詢問迴避這七項內容。(第113-119條、第122-123條)

⑷**審理:包括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徵求最後意見、調解四部分。其中,法庭調查包括當事人陳述、舉證質證二部分,當事人可以提交新證據。(第124-128條)

⑸裁判:包括當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兩種方式。當庭宣判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應立即發給判決書。(第124條)

以上流程可以圖示如下:

起訴→審查→立案→庭前準備→**審理→裁判。

民事訴訟流程

3樓:淮安浙江人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審理

宣布**,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1、 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後直接進行裁決。

2 、**(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審理。

宣布**,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宣判。如果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3 、判決生效後,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向二審法院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

4樓:嘎嘎***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您稍等一會兒~2.從中外民事執行立法的比較看我國民事執行程式的不完善希望對您的問題有所幫助,如果您也覺得滿意的話 還請您給個贊哦~更多1條

民事訴訟的流程?

5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式: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審理

宣布**,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民事訴訟二審程式

1、 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後直接進行裁決。

2 、**(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審理。

宣布**,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宣判。3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6樓:滄海的遊戲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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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起訴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條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駁回起訴

不服駁回起訴裁定

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起訴受理後

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

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排期**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審理

宣布**,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達成調解協議

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

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

未達成調解協議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同意判決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上訴向法院承辦人遞交上訴狀,並按規定交納上訴費,5日內法院向對方當事人送達上訴狀副本,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

二審審理

維持原判

改判發揮重審

宣判後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如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二審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又告訴庭審查後直接進行裁決

上訴的判決

**(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移送審判庭**審理

宣布**,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

改判發回重審

宣判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

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

申請再審

達成調解協議

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民事訴訟的五步流程與每個環節的具體內容

7樓:ziyi哦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拓展資料

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型別之一。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這種活動所產生的訴訟關係的總和;

對民事訴訟的涵義,國外訴訟理論有不同學說。大陸法系國家一般認為,民事訴訟是法院根據當事人請求保護其私法上的權益的程式。英美法系國家對該問題不甚重視,較少明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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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有明確的被告 三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 理由 四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二 當事人向法院起訴,除了要具備上述條件以外,還要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提交起訴書或者起訴狀。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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