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朋友期間男方出錢買房,男方又另外找女朋友了,然後跟前面女生提出分手,請問房子該怎麼辦

2022-05-23 15:46:59 字數 5511 閱讀 4658

1樓:感性與理性的衝突

耍朋友期間哪方出錢買房,房產就是那個的啊,這跟你耍不耍朋友沒關係。

2樓:凹凸老慢

如果是男方家出得錢買房,那和女方沒有任何關係的,畢竟你們沒有結婚

3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出的錢,房子當然是男方的了,女方就直接離開吧

4樓:愛

男方出錢買房,沒有婚姻狀況下,這個房子和女方是沒有任何關係的,男方和女方在戀愛期間,財產是各自獨立的,分手也很正常,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你最好好諮詢一下律師,畢竟人家是專業人士,正常情況下這個樓應該給你,因為是他先對不起你的,畢竟你跟他一回,你用自己的青春年華陪伴他,分手以後應該給你點補償。你盡量和他商量著辦,實在不行就起訴

6樓:我家有倆醜小鴨

那要看他怎麼說了,如果都是人家出的錢呢嗎?只能給人家了。

7樓:看你在心裡

雖然從道義上說,這個男生是劈腿了對不起女方。但是從法律上來說,除非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房子,否則男生出資買的房子真的跟女方沒有半毛錢關係。就算是女方有參與共同還貸,法律也只會支援男方返還女方還貸部分錢款。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看你買房的房錢是誰的,買房的名下是誰的?沒有你簡單的一兩句話就能說清楚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房子當初買時如果沒有女孩的姓名,那麼就和女方沒有一點關係,女方應馬上搬離。

10樓:黎祖南

如果是一起出錢就是雙方的,如果他乙個人出錢就是他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出錢買房,裝修你出錢的話,會有你的份,沒出錢的話,就沒你的份。

12樓:迷失

你們只是男女朋友,不是夫妻,前提是房子你出錢了嗎,名字寫著是誰的,如果你沒出錢,名字也沒有你,這房子就跟你沒有關係啊,畢竟你們沒有結婚,也不能算婚後財產

13樓:漂亮的不是小姐姐

耍朋友你們的關係就是男女朋友關係,又沒結婚,法律上你們有沒關係所以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

14樓:感恩世界感恩未來

產權是男方的。他出的錢,而且不是共同財產。

15樓:

房子跟女生沒有關係,是男方的房子。

16樓:來自世博園風流倜儻的甘蔗

男生全款買房,房子歸男生所有

17樓:愚杉杉

沒有結婚,房子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

18樓:

和前面那個女的沒有關係的,因為是男的出錢買房的,他們並沒有結婚,屬於婚前財產

19樓:在裴公亭寫小抄的公尺蘭草

那要看這個房子寫的誰的名字,寫了誰的名字就是誰的,還要看雙方怎麼去協商

20樓:yyl非凡

房子是男方出錢買的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與後者沒有任何關係。

戀愛關係買房子後來分手如何處理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寫的誰的名字就是誰了吧。

22樓:匿名使用者

大家一起起,做事應該還是可以商量的社!要是私下的協商不成,你再找個律師好好的為你分析下,看怎麼做有利。現在這個社會還是要懂法才好辦事啊!

2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共同商量一下嗎?必定你們相愛過,可以找個律師辦你處理一下。

戀愛期間共同買房,分手後如何處理?

24樓:涖駕笴揑

王小姐與男友戀愛期間,共同向開發商購買了普陀區一套住房。《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王小姐與男友兩人簽字。貸款以男友名義,王小姐作為貸款合同擔保人。

最近,王小姐與男友終止了戀愛關係,男友於是拖著不辦產權證。男友還向法院起訴,稱王小姐購房時沒有出資,不應該享有該房屋的權利,王小姐想知道好真的對房屋沒有權利嗎? 馬友泉律師認為,根據《物權法》有關規定,如果對房屋的產權份額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份額。

然而,在司法實踐中,出資並非唯一考慮因素。法院往往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對房屋的貢獻大小,合理確定未出資方的份額。換言之,司法實踐中,考慮更多的是貢獻,而不僅僅是出資。

當然,出資本身也是貢獻的乙個重要方面。本律師曾經承辦的此類案件中,共同看房、簽約、共同貸款(或擔任貸款擔保人)、投入的時間、精力或風險均可以作為貢獻的一部分,從而分得部分房屋份額。 本案中,王小姐與男友共同看房,簽訂買賣合同,並作為貸款擔保人。

即使未出資,由於其對於購買房屋有貢獻,並承擔風險,法院在判決時,會合理確定其應得的份額,而不是僅僅根據出資,將房屋判給王小姐男友。

戀愛時買房只寫女方一人名字,分手後要求分房。你會這樣做嗎?原因是什麼?

25樓:研根

婚前,不管什麼理由購買房子產權主是吳女士名下,那麼房產證簽發日期開始有效。分手後除非是吳女士本人願意改戶名到你的名下,你倆攜帶個自身份證件到地區管轄房管局申請移交手續方可。但,前提是房主認可才行。

她有權賣出,也可以轉讓給自己親戚、、、都可以。

26樓:冷侃娛文

在戀愛期間能這樣做的,一定是真愛,但是就不知道這個愛情會持續多久?這不,兩個人的愛情只持續了12年就分道揚鑣了,若是買房的錢是父母給的,那可怎麼辦?你讓兩位老人家怎麼辦?

這會不會是兩位老人一輩子的積蓄?年輕的時候考慮得少不是錯,但是,將老人坑了,就是你不對了。

你還別說,現實中還真有這樣的人,我們村里就有乙個這樣的。跟女方談了好像是三年吧,有一些惡習,就是動手打人!人家不跟他過了,他領著老人去陪不是。

人家提出買一套房子,只寫女方的名字,若是以後再打人,那就離婚。男方淨身出戶!這位二師兄竟然同意啦!

之後就結婚了,回來以後什麼事情都聽老婆的,想動手的時候,他老婆把脖子一耿,你有本事就打,打了就別後悔!這小子就乖乖地放下手了!這也是乙個好的結局。

畢竟打人尤其是打女人是不對的!

27樓:天空那麼藍

先說斷後不亂,戀愛期間買房子,如果錢是一方出的,分手了後還分房子?如果是二人共同付的,這個二人就應該同時寫名字!

28樓:一元的**佣金

如果是我不會這麼做。

所有人都是有私心的,不要把誰想的如何偉大。

戀愛不代表一輩子會在一起,用房產證只寫一方人的名字的方法,也只能說明兩人在戀愛中所處的關係不對等,說明在某些方面的門不當戶不對。

良好的家庭關係,是需要雙方在彼此認可對方,彼此對等的付出。在結婚之前就提出不對等的要求,預示婚後這種不對等關係只會越演越烈,對雙方婚後的感情將是嚴峻的考驗。

29樓:匿名使用者

詞條**詞條**(89)

30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吧,房子在結婚的時候可以加女方名字比較合理,戀愛的時候還沒有確立什麼關係呢

男女戀愛期間購房,分手後應當如何處理房屋權屬

31樓:匿名使用者

何東隆律師時下房屋逐漸成為締結婚姻的重要條件,當男女戀情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均會考慮婚前買房,這也往往摻雜著父母的意見,但買房後又分手的狀況屢見不鮮,而基於對法律的認識與理解的不同,而男女雙方往往又沒有書面約定,導致在法律實務中如何在分手後確定房屋權屬容易產生不同意見,本人結合辦理該類案件的經驗,對此類問題作如下分析:

(一)一方全額出資1、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名下

出資方獨立擁有該房屋產權,屬其個人財產。2、一方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對方名下

雖然出資系一方獨立所為,但在辦理產權登記時出資方直接將房屋產權登記在了另一方名下,這種情況下雙方分手時確定房屋的權屬應當著重考慮出資方的出發點:若其出發點是基於婚後雙方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應視為附條件的贈與,當條件不成立時,贈與關係消滅;若其出發點是基於當地風俗習慣要求婚前購房的,其性質屬於「彩禮」,若雙方並未實際進行婚姻登記,彩禮應當返還;若其出發點僅僅是為了示愛,而非基於婚後共同居住需要或者當地彩禮的要求,則應當尊重契約自由精神,按照《合同法》關於贈與合同的規定處理。3、一方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雖然出資系一方獨立所為,但在辦理產權登記時出資方將產權登記在了雙方名下,不論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分手後對房屋權屬的確定都類似於上一點談到的三種情況。

(二)雙方共同出資1、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

此種情況特別需要考慮雙方是否以結婚為目的,為了婚後共同居住使用而買房。若是,則可以按照共有關係進行處理,否則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另一方的出資應當返還。2、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此種情況不論雙方是以結婚為目的還是為了共同投資房產,都應當按照共有關係處理,但應著重區分共同共有與按份共有。

(三)父母出資對權屬的影響

筆者認為在處理該類案件時,需要著重查明實際的出資人是否有父母以及父母出資的具體方式,因為父母的出資對案件應當有重大影響,若實際出資系有父母參與,則其為了子女結婚而購房的意思表示非常明顯,此點將直接影響房屋產權的歸屬。

戀愛期間共同出資購房 分手後房子怎麼分

32樓:華律網

首先,情侶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應該屬於共同共有財產。所謂共同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財產不分份額、平等地享有所有權,對這些財產每個共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權,沒有權利大小、義務多少的區分。其次,對於情侶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來說,在分手的時候應該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分割:

1、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在購房時,如果情侶之間有協議的,當然可以按照協議進行分割處理。2、沒有協議的,發生糾紛時,應根據平等協商原則,對共有財產進行合理劃分。

情侶雙方對共有房屋的分割的範圍、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過協商決定。3、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一般法院會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合理確定雙方的份額。

針對情侶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在分手時候的劃分,人民法院會根據購房時候的出資比例、還貸情況綜合考慮,也會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

33樓: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

對於戀愛期間為了結婚而共同購房,產權登記為雙方共

有的情形,如果沒有按份共有的特別約定,一般認定為共同共有。雙方終止戀愛關係後分割共有財產,一方取得房屋當予退還另一方在此期間的出資,又由於兩人在購置房屋時以共同組建家庭為目的,雙方均未提供所購房屋的產權份額有過約定的證據,故在共同取得房屋產權登記後,因市場因素房屋價值獲得增值,該增值部分的財產依照共同共有的原則予以處理。

34樓:

如果雙方沒有其他協議,則該行為屬於贈與行為,且贈與已經完成。根據《合同法》規定,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在贈與完成之後則只有在一定情形下才可撤銷。《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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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錢買房,現在房價漲了後男方要求賣房,賣到的錢男女平分還是

有無你 1.如果是女方結婚前單獨出資購買,並僅登記女方為所有人,那就屬於女方婚前財產,男方無權要求賣房,平分房款。2.如果是雙方結婚後購買,並沒有進行公證,只屬於婚後共同財產,男方有權分房款。 既然是女方自己出錢買的房,不管房價怎麼漲,都跟男方沒有關係,賣了房的錢應該全部屬於女方,這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現在婚姻法規定男方買房女方必須出錢裝修嗎

婚姻法 中與房產有關的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