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海笙銘律師
他們之間的有關係不是夫妻關係,可以和別人領結婚證
辦了酒席沒有領結婚證,但是戶口已經遷移到男方的戶口本了,戶口上顯示是他們家的兒媳,是他老婆,現在感
2樓:安巨集偉安瑩
你得給戶口找個拿落的地方,或投靠父母親戚,如實在無處落,可分立戶口,還在原址即可
3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遷出來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你把戶口遷移到**呢?
遷到居住地吧,你沒有房子;
遷到單位的集體戶口吧,你沒有工作。
看來只有遷回原來的戶口。
也當不成戶主。
4樓:
可以遷移出來的,自立門戶,前提是你成年了,而且你要有落戶的社群或村,
本人男,在女方家裡住沒辦結婚證但辦了酒席,現在也有小孩子,本人戶口也落在女方的,現感情不好想分開,
5樓:湖人隊冗餘度
未婚生子,孩子就是黑戶,不能上學,也得不到學權,已經觸犯了法律。
至於手續,請先把孩子的事情解決了,你再想其他的,先結婚登記,孩子上戶,然後離婚。
如果你沒有孩子,簡簡單單的直接走人,因為在法律上你們不是夫妻,可是你們有孩子,那就必須要先結婚,被孩子的身份和戶口解決了。
但是你要知道 如果要解決孩子的問題,就要結婚登記,但是離了婚,那可是要均分夫妻共有財產,還有孩子的撫養權,以及在法律上鐵律 沒撫養一方 在孩子18歲之前 每年每月必支出的撫養費用。
反正 現在問題就是 先結婚登記 把孩子戶口落實(不落實不能讀書,九年義務,初中高中大學都不行) 如果要離婚,那離了就是,但是離婚後要支付孩子撫養費,或者撫養孩子。還有夫妻共有財產要均分。
6樓:在高椅古村刷碗的葵花子
沒辦結婚證 = 沒有正式的法律效用,基本上你們倆根本不算是正式的夫妻,最多就是同居的男女朋友,沒啥要辦的手續,最多就是辦戶口遷移,如果你不想要小孩的話。
7樓:匿名使用者
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沒結婚證的話,需要當地街道開具證明
8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都不用辦,沒辦結婚證就能隨時離開呢,那只是同居關係呢望採納
9樓:呆呆的吖斌呆
這是多大傷害,
還有就是有孩子了,
所以不要將就
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生的孩子,孩子的戶口是上在男方家還是女方家???
10樓:超覺之精
沒有結婚證生的孩子是屬於非婚生子。孩子的戶口是可以上在男方家也可以上在女方家。一般來說,私生子上戶口時除了要有出生證明之外,有的地區還需要有進行身份公證。
母親須持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畫生育部門開具的《徵收社會撫養費收據》,非婚生嬰兒同時提供親子鑑定證明並須經派出所長審批。
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罰款。根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
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相關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法規: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乙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及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第四十五條規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和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辦法,由***制定。
11樓:正孚基因鑑定
你好,落戶在哪一家你們自已定
1、個人書面申請;
2、居(職、村)委會證明;
3、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4、當地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社會撫養費收據。(有的地方不用這個)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後,寫出書面調查報告,填表報所長審批後,戶籍內勤辦理落戶手續。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生的孩子,孩子的戶口可以上在男方家,也可以上到女方家。未婚生子上戶口,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提供相應證件。上戶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條件。
《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國辦發〔2015〕96號》
二、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一)不符合計畫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二)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13樓:呂艾
【1】你沒有結婚,生孩子了。
【2】未婚生育,對孩子父母應該徵收社會撫養費。
【3】至於孩子戶口上在孩子父親方,還是母親方,
雙方可以協商。
【4】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5】一般要根據雙方經濟等情況,孩子年齡等情況。
孩子兩周歲內,孩子隨母親生活。
兩周歲以上,10周歲一下,父母協商解決。
十周歲以上的子女,應該徵求子女意見。
【6】根據是:《婚姻法解釋二》第1條,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202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
14樓:王晨
你們沒有結婚證,那就更沒有准生證了,那個是會罰款的
15樓:順
看情況說話,如果只是乙個應該上在男方。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住在哪,肯定是男方家啊,
老一輩的人沒有結婚證,但是戶口女方牽在男方家在乙個戶口本上 現在女方要把戶口牽出來應該怎麼辦?
17樓:辛集全哥
沒問題啊,只要和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就可以了或者補乙個結婚證也可以。可以補的
結婚沒有領結婚證但是女方戶口已經遷到男方家在戶口本上現在要離婚怎麼辦
18樓:王舸律師
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就不是合法夫妻關係,屬於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不想共同生活直接分開就可以了,不存在離婚的問題。
1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因此,如果是2023年2月1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如果是2023年2月1日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應先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辦了酒席沒有領取結婚證,算不算事實婚姻?
20樓:易書科技
不算事實婚姻。
想結束的話,如果起訴,人民法院會告知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但要處理好孩子的關係。我國2023年婚姻法對婚姻的無效或撤銷未做明文規定,2023年婚姻法修訂以後,強化了程式上的實質審查登記要件,即如果沒有辦理登記手續,即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多年,法律也不承認雙方的夫妻關係。
但同時新修訂的婚姻法又增加了補登記制度,為那些共同生活但沒有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提供了乙個補救的機會和措施,使雙方能夠更好的得到法律的保護。
女方嫁到男方家而卻沒有結婚證,但戶口在一起。現在男方家把她趕出家門怎麼辦,他們有三個孩子?
21樓:
你敘述的意思是不是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儘管你們沒有結婚證,但是你們屬於事實婚姻,已經有三個孩子了,就是說你們在一起生活最少有五六個年頭了。這說明你們事實婚姻是存在的。
他是不可以隨隨便便就把你趕出家門的。如果你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或者是要他給你一定的補償,可以到法院起訴。**會支援你的。
22樓:佛門禁地
沒有結婚證女方不受保護,在法律上他什麼都沒有,
我和我男人辦了酒席。生了孩子,但是沒有領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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