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晨曦
現實與理想的法制環境,一定是存在差距的,否則,社會也就沒有進步的空間可言了。
2樓:俠嵐煙裳
在全員素質都需要提高的情況下,出台一些法律法規還是有必要的,對於沒素質的或者不自覺的人,唯一的約束就是法律法規。靠自覺是沒用的。
3樓:愛喝粥
擾民違反,並將處於罰款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這種情況屬於夜間突發雜訊。
夜間突發的雜訊的標準為其最大值不准超過標準值15分貝。
4樓:贊成反對
如果鄰居不聽勸告的話,你還可以找小區物業的相關人員反映情況,請他們協助處理。一般負責任的物業會把事情給你處理好的。
你還可以把情況反映給你所在的居委會。居委會大媽們不但是處理鄰里糾紛的行家裡手,而且像擾民這種事也正好是她們的職權範圍。
如果你經過再三努力,都沒能阻止鄰居的擾民行為的話。你可以選擇撥打110讓警察來處理。這樣也可以為日後起訴取證做個準備。
請問晚上10點後,大吵大鬧,算擾民嗎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晚上幾點以後算擾民
?要有多吵?怎樣解決?
一、晚上時間22點至次日凌晨6點算雜訊擾民,在內《雜訊管理容辦法》中有相關規定。
二、解決辦法:
1.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處理;
2.音擾民可以報警。根據聲音的大小來判斷,如果達到噪音級別,可以報警處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根據《城市區域雜訊標準》明確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雜訊最高限值:
1、療養區、高階別墅區、高階賓館區,昼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
2、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昼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
3、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昼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4、工業區,昼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道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昼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夜間指22點到次日晨6點)。
6樓:
如果只是偶爾一次發生糾紛爭吵也不構成違法和侵權,如果長期這樣,那就是侵權了。
深更半夜在小區大聲吵鬧的人,什麼素質
7樓:霧泠幽
這樣的人往往不會顧及他人的感受
如果每天都是如此的話
可以報警處理了
這種情況屬於擾民了
真的是很討厭一些沒素質的人,現在的很多,小孩也是,沒教養,擾民,大人不管
8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養不教父之過,其實父母都有責任
晚上11點了,鄰居孩子們還在樓道裡追逐吵鬧,這算不算擾民呢?
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
但是你有什麼辦法?
報警嗎?
如果那樣做了,
鄰里之間面子上就不好過了。
唉,我也覺得好煩的,
樓下的小孩吵得不得了。也只能忍著。
晚上在樓道裡大聲吵鬧是不是沒素質的表現?
10樓:一樹一菩提
在公共場合特別是晚上
在樓道裡大聲嚷嚷吵鬧
影響別人休息的人是特
別沒素質修養的人,你
可以投訴到物管處,也
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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