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萇絢用
我覺得這個情況下,應該是可以吧,因為你們有政策,你們有實在的婚姻關係
2樓:清心文竹老師
其實像這種問題的話,本身就是互相過日子,不要想的太多,只要能互相好好的溝通就可以了
3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房產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那麼另一方就無權分割。但是,由於另一方沒有居住地,有房產的一方應該給予適當幫助,如果無法協商解決的,可以選擇起訴。
法規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樓:零點零度
在這十八年你們夫妻應該有共同財產和金錢吧!這些應該分一部份給你的。希望採納點攢
5樓:來自老君觀溫暖的龐統
兩個人都是二婚戶口,在南方結婚18年。離魂。我覺得這樣的情況下是應當可以分到房子的,要看你是為什麼原因離婚的。
你們離婚是怎麼離的?現在已經理完了嗎?如果說現在離完了,可能是就不好辦了,如果說沒離的話,你可以起訴,要求分到房產為什麼不能分量,因為在一起18年了。
你也是有付出的,所以。是有這個權利,要求分到一點住的地方了。可以去進行起訴,離婚。
讓法庭來給你盼看一看你適不適合分到房子?你也可以提前去找乙個律師諮詢一下,看你這種條件到底適不適合?
6樓:買小晨
應該可以得到金錢的補償,你最好諮詢一下律師。
7樓:別永新
都是二婚戶口,在南方這個可以調出來就可以
離婚後在本地沒有住房,戶口怎麼辦
8樓:華律網
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無法得到房產的所有權或是承租權,應怎樣解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另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可見,離婚時,一方當事人無法得到房產的所有權或是承租權,法院有權從另一方的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當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9樓:
女方是本地人嗎??還是外地人,在結婚以後才遷進男方戶口的。
男方在離婚以後如果沒有強制讓你牽戶口的話,可以暫放他處,或著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所謂的袋袋戶口,空掛著,等你落實好自己的房子,在牽過去。
10樓:
戶口先落在父母那或暫時掛在前夫那,等自己有房了或結婚後在說吧。
11樓:pp說健身
先租個房子,戶口暫時不用管,留在丈夫那裡也可以的
12樓:
如果是說已經有本地戶口,那麼戶口先不變,可以一直不變,這就叫人戶分離。直到派出所說要變,再變。
具體可以諮詢當地派出所,現在的戶籍警都是大學生,素質還可以,態度也不錯,講的也清楚。
13樓:雲上太陽
我也是,離婚之後不知道戶口能不能落到原來的娘家。
14樓:
請問女方離婚,沒有住房戶口放在對方,可以行嗎
結婚時戶口遷到男方家,離婚後,本人沒有戶口本,身份證上的位址也是男方家 15
15樓:我是濟南大呲花
遷出,在落回或單立戶,身份證落完戶口在重新辦, 戶口顯示離異 再婚以後戶口顯示已婚,不顯示再婚。
16樓:
如果辦理再婚手續,身份證上的住址怎麼解決。戶口本怎麼解決,上面是否會顯示離異,再婚後如果換戶口本是顯示再婚還是已婚?
17樓:匿名使用者
大姐,如果你要把戶口轉出來,那麼要有接收你戶口的地方(比如你自己的房子,或者是你再婚老公的房子)。第二,你已經說是你要再婚了,你覺得你的戶口上會寫啥啊——未成年嗎? 如果你用的是同乙個身份證號碼,那麼久會顯示離異 或者 已婚 。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先要到男方那邊把你的戶口遷回來,這樣就會有新的戶口本,上面是要顯示離婚的(再婚時需要顯示這個才能辦理結婚證),等拿到新的結婚證的時候又會顯示」再婚「字樣如果你還是個人乙個戶口本的話
19樓:凱的思念
最好的遷移方法就是再婚,夫妻投靠比較簡單!不過還有別的方法,我說的是最簡單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本上不會顯示離異 必須自己拿戶口本去更換 只要你去遷戶口更換就可以了
如果你前夫不同意 可以起訴
21樓:
第一是你在結婚就落戶到你老公那裡!
第二變更後戶口本要不就換本了,要不就在原有的本上面變更!
婚後肯定戶口本是要寫已婚的,以前應是,離異!
2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應該把戶口遷出來,可以遷到父母名下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問戶口所在街道就行了,戶口最好還是牽出來,不然以後很不方便
24樓:d小旭旭
把你的戶口遷出來 在變更一下身份證上的位址不就好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先把戶口遷出,重新換個戶口本,再重照身份證
26樓:其美兒
你去當地派出所的戶籍科問一下,他們比較清楚
27樓:暢想
你已離婚,戶口是應該從男方的戶口本上遷出的,你可以把戶口遷回到你娘家,或者再婚的位址都可以,然後重新辦理身份證,身份證的位址跟你戶口本上的位址一致。
離異後戶口本上應該寫「再婚」而不是離異。如果你再次結婚,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會寫「已婚」。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祝你好運!~
離婚後想再婚戶口沒遷出來可以嗎
2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後想再婚戶口沒遷出來可以辦理結婚。
1、是否可以再辦結婚證與戶口是否遷出無關。若想離婚後再婚,除了身份證明,還必須有離婚證才能辦理再婚登記手續。
2、因為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戶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女方的戶口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因為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時,需持其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
4、《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5、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與當事人宣告不一致的,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宣告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機關進行更正。
6、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_
29樓:day忘不掉的痛
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戶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女方的戶口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因為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時,需持其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離婚手續辦理後,會在戶口薄上加蓋「離婚」的公章。
而且,離婚和戶口是兩個不相關的問題,不能相提並論。但如果離婚協議對夫妻雙方對戶口問題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女方違約拒不遷出,男方可以對方違反約定為由提起合同之訴,當女方具備戶口遷出條件時,男方請求一般會獲得法院的支援;如離婚手續是通過法院解決,法律文書對女方的戶口遷出問題有明確裁決,則可憑生效的法律文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戶口登記機關依據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可將鐘女士戶口強行遷出;如離婚手續是在民政部門辦理但沒有就戶口遷移進行約定,或者雖通過法院但法律文書沒有對鍾女士戶口遷出進行裁決,則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強行遷出女方的戶口。
2、 對於女方而言,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戶口的問題:
①遷往結婚前戶籍所在地
②另立門戶
③再婚後再遷
④遷往經常居住地
3、辦理程式:你要有落戶的位址才可以遷出.比如你的房屋位址或單位的集體戶口.
然後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費用,只需要工本費,很少的。具體而言,有以下幾種情況:
需要準備的材料:
1、身份證(二代證,如果沒有辦理就須同時在戶籍辦理辦理)2、二代證身份證相片2張
3、如果是集體戶口要提供單位同意遷出的證明。
4、房產證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銀行劃帳發票)原件和影印件。
5、原來的戶口本
30樓:好奇魏先生
如果結婚時女方把戶口遷到男方家裡,離婚後怎麼辦?有三個辦法
31樓:
可以,但再婚時必須雙方都有戶口溥證明就行。
32樓:劉大來律師
結婚時需要戶口本,如果戶口本上顯示結婚或者離婚,那麼需要你提供相關證件。
33樓:
離婚後想再婚,一定要把戶口遷出來的,不然那就算什麼呢?
34樓:匿名使用者
拿戶口本、離婚證就可以辦理
戶口不遷出沒有影響,只要能拿到戶口本原件就可以。
不過如果你是女方的話,應該把他戶口趕走才對自己進一步處分房產什麼的有利啊。
35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在**都無所謂,只要有接受的地方,你籤**都可以!
關於離婚再婚,除了身份證明,還必須有離婚證才能辦理再婚登記手續!
36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在**無所謂,再婚跟結婚登記沒什麼大的區別的,有時也不需要出具離婚證,只是要求當事人對自己所填寫的資料真實性負責任。拿身份證,戶口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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