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月後是否還可以討論工傷,受傷3個月後是否還可以討論工傷

2022-07-23 00:05:24 字數 4196 閱讀 6259

1樓:欽自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受傷三個月後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

2樓:丨華散

一、受傷快三個月了還沒**,應先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書拿到之後,才可以進行傷殘鑑定的。 二、《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出院後要三個月之後才能鑑定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傷情穩定之後即可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即可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不必等到出院三個月。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樓:匿名使用者

受工傷的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或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醫療期滿後,企業或職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工傷證》,由企業或職工攜帶《工傷認定書》、《工傷證》以及原始病歷等有關材料,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傷殘等級鑑定,傷殘等級一共有十級,一級為最重的傷殘。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gb/t16180-1996)》由醫療專家組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5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的,我在南京受的傷,當時也是出院3個月後才做的傷殘鑑定

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這麼規定的。**結束或病人要求就可以做鑑定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期限

自己受傷當時沒看,幾個月後檢查發現要做手術,可以算工傷嗎?

8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1、受傷快三個月了還沒**,應先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書拿到之後,才可以進行傷殘鑑定的。

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胸部軟組織受傷三個月後還痛可以評殘嗎

9樓:丁志忠律師

1:私人所做傷殘鑑定評級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即便做了,也是一張廢紙2:建議去專門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傷殘鑑定有專門的規定3:

如果想自己先看看能不能評級,可以參照傷殘鑑定標準4:版面原因,這裡就不列出傷殘鑑定標準,請自行查閱

10樓:玄韶

如果已經界定為工傷,就可以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鑑定

受傷三個多月,現在還在做工傷鑑定期間;我想去其它的公司上班,這樣會影響工傷鑑定和工傷賠償嗎?

11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不影響 。參考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12樓:

對傷殘鑑定沒有影響。

對工傷待遇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沒有影響。

對停工留薪期工資有影響,不能再繼續享受。

13樓:金華邵泓濤律師

先跟公司協商解除合同再說。

我受傷已經兩個月了還能不能申請工傷?謝謝! 30

14樓:李浩說電影

工人在工地幹活受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項推動,應當認定為工傷。應當現進行工傷認定,而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按鑑定結論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用人單位審理工傷保險待遇。   一、工傷認定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15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個人申請工傷認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長工傷申請時效,勞動部門就不會受理該工傷認定申請,該傷者也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

4.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16樓:鄭憲明律師

可以。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工傷管理科申請工傷認定。

1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工作時間受的傷,你能提供充分的鑑定資訊,應當可以申請的

18樓:戈壁游擊隊員

能啊,抓緊時間申請!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19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工傷認定 參考 工傷認定辦法

第五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 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第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0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受傷的時候領導知道嗎?可以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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