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之債的處理,不當得利之債的原理

2022-07-24 19:27:06 字數 2847 閱讀 8081

1樓:古元斐來儀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返還不當得利的方法有二:

①原物返還,即當原物尚存時,應返還原物。

②作價返還,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則可作價償還。

返還不當得利,除返還原來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產生的孳息也應一併返還.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的行為引起的一種事實狀態,因不當得利而產生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是不當得利之債,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財產受損失的叫受害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債權。

不當得利是引起債權債務關係發生的一種法律事實,因其引起此債完全是基於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利益獲得方返還不當得利的範圍受善意還是惡意的影響。

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①受益人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有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範圍以利益存在的部分為限,如果利益已經不存在,則不負返還義務。所謂現存部分,不應該只限於原物或原物的固有形態,如形態已改變,其財產價值仍存在或可代償,仍屬於尚存部分。

②受益人是惡意,即在取得利益時明知道沒有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範圍應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時的數額,即使該利益在返還時已經減少甚至不復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還義務。

③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嗣後為惡意的,其返還範圍應以惡意開始時存在的利益為準。

2樓:找大狀律師顧問

不當得利人有義務返還不當利益,利益所有人有權催討。在催討這類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債權人只能請求對方返還其所得利益,不能超越這一限度,也不能要求對方賠償自己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不當得利人沒有正當理由而執意不返還其所得不當利益,利益所有人可適用民法通則有關規定追究其民事責任。

3、利益所有人在請求返還不當得利時,如原物尚存,則可請求返還原物。

不當得利之債的原理

3樓:開心笑笑生

不當得利是指無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不當得利既可以基於一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而發生,如基於合同而占有另一方當事人的財產,合同被宣告無效或撤銷後,依據合同而取得的財產權便成為不當得利;也可以基於自然事實而發生,如鄰家池塘的魚跳人己家池塘,這也構成不當得利。因此,不當得利本質上是一種事件,不以得利人有行為能力或識別能力為前提。

不當得利是債的發生根據之一。不當得利成立後,,即在受益人與受損人之間產生不當得利之債,受益人應向受損人償還其無合法根據而獲得的利益。不當得利制度的宗旨是運用衡平觀念來糾正這種不正當、不合理的財產損益變動。

我國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這是我國民法確立不當得利制度、民事審判實務解決不當得利問題的基本依據。

(一)善意受益人的返還義務

善意受益人指於受益時不知其受益無法律上的原因。不知無法律上的原因,不以無過失而不知者為限,因過失而不知者,亦屬善意。善意受益人的返還義務的範圍以現存利益為限,現存利益的確定時期為受益人受利益返還請求之時,於此時非現有的利益,免負返還義務。

受益人的返還義務以原物為主,當原物依性質或其他事情,如消費、消耗、出賣、被盜、遺失等不能返還時,於現存利益範圍內受益人應償還價額。

現存利益不以受益人取得利益的原形為限,原形雖發生變化,但只要其財產價值仍然存在或其代償利益仍然存在,即有現存利益。凡受益人的財產總額因取得利益而增加,且該財產總額增加尚存在,則可判定有現存利益存在。以下幾種情形都屬於現存利益:

(1)原物以及利用原物(物或權利)衍生出的其他利益存在,如法定孳息。但通說認為,受益者受領的孳息或使用利益,在某些情形下,無全部返還義務,如經受益者特殊經營能力而獲取巨大收益時,只須返還通常人一般可收取的平均利益。

(2)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經消費不存在,但受益人因消費不當取得的他人利益而使自己節省的消費支.出。

(3)受益人取得利益原形不存在,但受益人因之取得的對第三人損害賠償請求權、保險金請求權、對價請求權等代償利益。如甲無合法原因取得乙的房屋,致使乙受有損失,甲嗣後又將該房屋賣予丙而獲得交換價金也為現有利益。不過此時,如果因為甲的非凡的交易能力,使該房屋的交易**遠遠高於一般市場交易**,通說認為甲只需按房屋的一般市場**對乙返還其不當得利。

善意受讓人為取得利益或維持利益所支出的費用,構成對其所有財產的負擔,因此,善意受讓人可以在返還現存利益時,要求權利人償還有關費用或從現存利益中予以扣除。這些費用以為取得或保管,增加利益的必要、有益費用為限,因受領標的物的性質或瑕疵造成受領人的損害也可類推適用有關費用的支出。

(二)惡意受益人的返還義務

惡意受益人是指明知無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於得撤銷而經撤銷的行為所為的給付,受領人知其撤銷原因的,也視為知無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於受領時不知其受益無法律上的原因,其後知曉的,自知曉之日起,成為惡意受益人。

惡意受益人負擔較善意受讓人嚴厲的返還義務,應當返還其當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於該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當初所受利益的利息。若惡意受領的利益不存在,不論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應當如數償還,不得主張因利益不存在而免除返還義務。

惡意受益人為取得、儲存增加該利益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允許其向權利人主張償還,或從返還額中扣除;惡意受益人支出的有益費用,只能在現存的增加額限度內要求返還,或予以扣除。

惡意受益人依上述方法返還受損者利益,仍不足以彌補受損者損失時,惡意受益人應承擔賠償義務。此項賠償義務為一種特別賠償義務,不以受益人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見》對不當得利返還範圍的解釋,並未區別受益人為善意或惡意,而是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和管理費後,應當予以收繳。依據該解釋,不當得利返還義務的範圍僅限於原物及孳息,其他收益上繳國家。

不當得利有沒有訴訟時效的規定

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不是2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規定如下 1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

不當得利 無因管理 本質區別是什麼

無因管理,是沒有copy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bai成du損失 損失即包括自己zhi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dao 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管理他人事務的人,為管理人 事務被管理的人,為本人。無因管理之債發生後,管理人享有請求本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債權,本人負有償還...

老闆借用員工銀行賬戶走賬,被起訴不當得利

這就要看梁某對於債務進行追究的時間,如果從借債起到起訴期間,梁某有過向陳某或者公司員工以及公司進行討債,訴訟時效應該重新計算,但是如果沒有進行過追債或提醒歸還的話,那麼就算過了訴訟時效。員工如果能夠出具自己沒有參與借貸過程的證據的話,是不需要進行賠償的,並且公司中有多名受害者,可以說陳某的行為已經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