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妻子的收入比丈夫高,這樣的家庭怎樣收穫幸福

2022-08-15 11:51:32 字數 5576 閱讀 4091

1樓:知哥35100來漢

在生活上不要去計較太多,雖然女方的收入比男方高,但是能者多勞嘛,有能力的話就多掙點兒,這樣的話給家裡帶來很少的負擔。

2樓:

雖然妻子的收入比丈夫高,但是在家裡的時候妻子還是要把丈夫放在乙個比較高的地方,不能因為自己工資高就看輕丈夫。

3樓:名

我覺得這樣的家庭最主要應該看妻子到底是怎麼做的,如果她總是覺得比自己的丈夫高高在上的話,他們就很難收穫幸福。

4樓:dj林林

這樣很正常啊,像我家裡我收入就比我老公高,每個月家裡的開支都是由我來承擔的,然後老公的錢都是存起來的,夫妻也不要劃分的那麼清楚。

5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家庭也是可以收穫乙個比較好的幸福的,不是說只有男人才能夠去為家庭付出很多,愛情中需要包容。

6樓:名

我感覺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情況有很多,很多家庭都可以過的很融洽,要用合理心態去面對。

7樓:束寄芙

確實幸福起來比較的困難,因為男生主要的話,還是需要依賴女生,在很多的人眼裡,並不是被看好。

8樓:重頭再來

現在人的思想早就沒有以前的那麼保守了,女孩子賺的比男孩子多很正常

9樓:隔壁被饞哭的小孩兒

現在這樣的家庭很多啊,幸福不是用誰掙錢多少來衡量的,兩個人在一起有愛就可以了。

10樓:職場摸魚包子

金錢跟婚姻幸福其實沒有關係,不管是誰掙的錢都是夫妻共同的財產,沒有必要分的這麼清楚。

11樓:小吃貨大書蟲

和老公收入比妻子高的家庭是一樣的,幸福與否和收入沒有關係,看的是兩人之間的感情,還有就是如何經營婚姻。

12樓:知哥68523瘟裙

如果丈夫安于這樣的現狀,妻子也覺得還好的話,那就一定會很幸福的,其實兩個人誰賺得多都是為了家裡賺錢,沒有必要分出個彼此。

13樓:辰星

也不是沒有面臨家庭財產的問題,只是在他們看來,內心真實感受才是最重要的,有很多東西是用金錢換不來的。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14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乙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15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乙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乙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乙個戶口本裡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16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乙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17樓:淮安浙江人

1、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仍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屬於家庭的成員;

2、子女成年後,如果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則父母不再對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未結婚又沒有房子,父母仍相當允許其繼續居住,因為家庭成員間有生活扶助的義務。如果雙方關係惡化,父母強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在法律上已無撫養義務,如果雙方調解不成,那麼子女應當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

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既需要法律的調整,也需要道德的調整,是否必須搬走,這要看雙方關係,如果用法律來調整,則應當搬走。

3、當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財產應該怎麼繼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則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法律上規定: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他們之間的權利是平等的,原則上應當是均分。

4、家庭成員並不是乙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乙個家庭的親屬。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5、***與住建部於2023年4月27日聯合發布關於經適房管理的檔案,其中有「購房人」與「家庭」的說法。「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在購買完全產權房(即商品房)時,必須將經濟適用房轉換為完全產權房」。這裡出現乙個關於「家庭」的問題:

假如父母購買了經適房,若干年後成年的子女購買商品房,是否意味著父母也要將經適房轉換為商品房才行?婚姻法上沒有明確給家庭下定義,因此成年的子女是否仍然屬於法律上的家庭成員?相關方面並沒有乙個明確的解釋。

18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19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婚姻家庭關係的處理

20樓:

你老婆的性格、缺點跟我老婆的差不多,確實會很難相處。既然我們選擇了這樣的老婆盡量多包涵吧!小事情都讓讓他們。但原則性問題不能讓步,底線還是要守住的。

夫妻之間感情的維護,需要雙方共同努力。不過你可以先以身作則,做個好丈夫,用實際行動來影響她。解決問題要由內而外,反求諸己。

成功婚姻的秘訣:相互尊重對方的差異。要體諒、理解、包容對方。

男人和女人是來自不同星球的,男人理性,女人感性。

如果希望兩個人有相同的思想、相同的意見和相同的願望,這是很可笑的想法,這種事情事不可能的,也是不受歡迎的。去適應,而不是改造你的配偶。

許多羅曼蒂克的夢想破滅了!50%以上的婚姻不幸福。原因之一是:毫無用處,卻令人心碎的批評。要維持家庭生活的幸福快樂,請記住:不要批評。

夫妻之間的溝通很重要!要找到適合兩人的溝通方式;溝通要坦誠相待,直截了當;切記,如果出現了情緒,就要停止,避免傷害。

與配偶、子女、朋友或同事相處,最要緊的就是學習傾聽,這需要相當成熟的修養。傾聽代表耐心、開放與想要了解對方的誠意,這些都屬於成熟的人格。反之,自說自話、不尊重別人卻輕而易舉得多。

還有相互忠誠、信任是最起碼的。

21樓:鄭州飛天偉業

我也是乙個性格急躁、強勢、出生於農村的女人,婚4年了,我老公是城市人,而且老公還是獨生子,我們也在城裡上班,也會有很多碰撞,有很度頗不愉快不和諧,但是既然結婚了,包容和關愛才是王道,既然你媳婦不顧一切選擇了和你在一起,撇開一些,多看看她的優點,多誇獎她,講道理的時候別太直接,使用一些技巧,女人是靠哄的,婚姻是需要用心經營的,祝福你們幸福!

22樓:新生大

你的問題是婚姻中普遍存在的,只有雙方人生觀近才叫志同才可人生道合,才能幸福........,可做婚姻諮詢,qq635066354

如何巧妙問相親物件的收入婚姻子女及家庭情況?

2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次問的問題,可以稍微輕鬆點.

比如:(1)可以自我介紹一下嗎?

(2)很高興認識你,帥哥(靚女),平常去哪玩.

(3)你覺得這茶好喝嗎?

(4)你也可以選一些心理測試題.

但是我要告訴你,相親的人一般都是很謹慎的,經過偽裝的,一般看不出來真實的性格.

婚姻情況需要詢問和觀察其言行和調查才成

收入通過聊天看其消費水平和常去**消費就可以了子女和家庭情況也是要觀察和慢慢了解的

祝你幸福

24樓:匿名使用者

別問收入,探消費水平!!!子女就開玩笑的問了

25樓:日子纏夢

如果是網上徵的就直白的問,這畢竟關係到以後的生活問題。如果是經過介紹的,你大可問問你們的介紹人,別給自己以後留下麻煩

26樓:誠信是寶

相親已經是乙個不好的舉動

在婚姻裡,女人沒工作沒收入就沒有家庭地位嗎?

27樓:曦曦

現在的女人都想要自己能夠經濟獨立,所以說就算是自己生子之後,也會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到事業中去,不為別的,只為能夠在家裡面有尊嚴,有地位。當然了,大多數情況是這樣,但是也有很多非常好的男人,就算是你在家也不會嫌棄你,相反會更加的珍惜你,因為你是為了這個家庭,為了他所付出的,但是就看自己能不能遇到這樣的好男人了。

一:看男人的態度。二:

還是有自己的事業比較好。三:掙錢讓你更加有地位。

所以說,乙個女人,想要讓自己活得更加有尊嚴,有底氣,擁有乙份事業是非常重要的。

28樓:菠菠菠菠蘿哇

是的,因為女人沒有收入的話,在男人面前便缺少自信,很多事情都要男人去幫助才能完成,時間久了自然地位就會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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