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樵夫劉海哥哥
為什麼你可以飛回同居,那你還是三歲的話你的小孩的戶口上在**呢?我覺得這很奇怪的,難道你就不考慮到孩子的將來怎麼辦嗎?
2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私生子撫養費的給付,一般由雙方協商為好,協商時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我國婚姻法對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未作任何確定性的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對這一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比例。撫養費的給付辦法,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
未婚男方有義務撫養孩子嗎
3樓:羅律師上海
1、未婚的男方如果是孩子的父親,他對孩子有撫養義務;
2、法律依據: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二十一條 【父母與子女】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4樓:仲靈卉
他作為孩子的親生父親,當然是有責任的哈!法律肯定是公正的,會保護這些孩子的權利,且這些非婚生孩子跟婚生還在在權利享受上,是沒有區別的!會一致對待!
5樓:藍亭攸草
不管是婚生還是非婚生的為成年子女,父母都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丈夫至少應當承擔你孩子以前和18歲以前的一半的撫養教育費用,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其他必要的費用。
6樓:楊文戰律師
你們屬於同居關係,這種有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但雙方的親生子女不管是否雙方結婚其享受的權利與婚生子女無異。
就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問題你可以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應該支付撫養費,標準是不撫養孩子一方收入的二到三成。
我是非婚生子女,這些年一直自己帶孩子現在孩子6歲男方家要來要孩子,這期間男方沒給過撫養費
7樓:愛穿拖鞋
1.期間男方沒有履行扶養義務,法院不會支援變更子女的扶養權人。
2.另外在扶養期間女方沒有重大過錯,一般也不會支援變更。
3.你可以起訴對方承擔撫養費責任,撫養費是法律支援的範圍,也是對方應該承擔的義務。
8樓:金古厝
這種情況你有權拒絕,因為男方沒履行撫養義務。
9樓:笑談古和今
不用理睬他們。他們想要讓他們找法院。因為孩子一直是你在撫養,法院不會把孩子判給他們的。所以讓他們有多遠滾多遠。
父母雙方都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孩子由誰撫養???
10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無力撫養的,可由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撫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11樓:森少
誰是監護人呢?有直系親屬在的話都要履行撫養的責任,如果確實沒有能力去街道反映,不然真要流浪了。
12樓:甘雋秀
協商,一方撫養,另一方可以適當出一部分撫養費
13樓:冬天的尾巴
要是協商不了,就用法律解決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已經很可憐了,為什麼還會面臨這樣的問題!?人家冷暖......
雙方都有婚姻出軌啦,女方還給**生了個孩子,而導致女方離婚,男方該撫養孩子嗎?
15樓:fvs之驕子
如果這個孩子不是這個男人的親生孩子,那這個孩子在法律上就不具備被這個男人撫養的權利,這個男人也沒有撫養這個孩子的義務,因為兩個人在法律上不具備任何關係
16樓:來自褒禪山清淨的畸葉槐
看男方自己的選擇了,願意撫養喜愛這個孩子可以撫養,但要寫清手續,免得女方以後又來扯蛋,不想撫養當然就只能判給女方了,但女方想自己撫養,男方即使喜歡也有能力也不行,只會判給血緣方,看你們自己的選擇和決定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
男方當然沒有義務撫養這個孩子了,
首先這個孩子不是他的孩子,
其次男生本身在
這段婚姻中就受到了傷害,
他更沒有必要撫養這個孩子。
18樓:阿兵哥
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的非婚生子女,丈夫當然無義務撫養。但是,該夫妻的婚生子女,無論誰是子女的監護人,男方必須要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
19樓:上官六樓
我這樣的話,男方肯定有義務撫養孩子,反正孩子是無辜的
20樓:在艾菲爾鐵塔打獵的鵝掌籐
這種情況是否要撫養孩子?要看你們雙方協商的結果,或者是法律認定的結果來定
21樓:
我覺得這個時候男方是可以撫養小孩的,畢竟小孩是你自己生的,你不應該把小孩留給女方,因為她給另乙個人男人生了乙個小孩,如果你的小孩給他的家庭,會對你小孩不公平。
22樓:夏沫微涼
誰的孩子誰就有法律義務撫養。這個沒法脫卸責任
23樓:大姐姐
當然是應該撫養孩子,要盡父母的責任,孩子是無辜的。
24樓:禾鳥
我覺得南方應該撫養,畢竟是因為他才導致了女方婚姻破裂,而且這本來就是他的責任。
25樓:為你執著
男方該不該撫養孩子,主要看兩個人怎麼協商呢?
26樓:東方清雲
不是自己親生孩子有權拒絕撫養
三歲半男孩子的撫養權,孩子一直是母親和外婆帶大的,雙方分居兩年多
27樓:匿名使用者
雙發離婚,需要本著孩子最大利益出發,自行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打不成那個協議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你的情況,孩子鐵定歸女方撫養。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28樓:
女方爭取得到撫養權的機會更大。
孩子沒滿三歲,男方不可以離婚嗎,孩子不滿三歲不能離婚嗎?
法律上沒有這樣的規定。婚姻法 規定,婦女在懷孕及哺乳期頭六個月,丈夫是不可以主動提出離婚的,如果需要離婚也是由女方提出後,法院才可判決 現在這個時期,男方提出離婚是可以的,但是就孩子歸屬問題,法律規定父母雙方如同等條件下,孩子撫養權優先歸母親。司法實踐中,多數情況首次離婚訴訟法院不判決准予離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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