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勞動法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辭退金額結算是怎麼樣的

2022-08-20 14:42:11 字數 5584 閱讀 8701

1樓:匿名使用者

分兩種情況,第一,無故辭退你程式不合法的,比如沒通過工會,沒送達,或者無故解除沒有提前乙個月告知等等,你可以索要經濟補償金的2倍為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演算法是勞動關係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乘以你的工作年限也就是16,即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乘以16;第二,要是合法解除,那麼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前面已經說了,具體演算法就是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乘以16.

2樓:匿名使用者

在本案中,如果公司無理由辭退構成違法解除的話,您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照您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假設是6000元)的2倍和您的工作年限(假設是16年)確定,因此,賠償金是6000*2*16=192000元。關於其他補償問題,由於不了解其他事實就沒法給您回答。如還有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和我聯絡陳律師15010013750。

3樓:簡簡單單

工作16年,可以要求32個月工資的賠償的。因為用人單位違法辭退,所以要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工作一年要求二個月。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48條和87條。

4樓:匿名使用者

按工作年限每年補乙個月的標準,不足半年補半個月,未提前乙個月通知你,加乙個月。當然是按平均工資來補償你。

5樓:葉赫那拉聞多

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

一,公司無理由辭退的,你可以得到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乙個月的工資的二倍經濟補償賠償金,最多不能限過12年。,就是24個月的賠償金。如你工資6000元。就可以得到14,4萬元。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6樓:匿名使用者

無理由辭退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和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二個月本人工資的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本人工資按照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規定補償員工經濟損失。計算方式在合同內應該有清楚列明,最新規定一年補乙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十二年,如果違反相關規定,應該兩倍計算補償。計算工資以發生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三倍按三倍算。

解雇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如何支付經濟補償金?

8樓:匿名使用者

和籤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樣賠償,一年乙個月工資,如果是3.7年,那就是4個月工資,一次性付清。

9樓:匿名使用者

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以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補償金的計算都是一樣的,如樓上所說,補充一下,補償金是分段計算的,以2023年為界,2023年以後簽訂勞動合同的,補償有時間和月工資是有上限的,最長不超過12年,月工資高於當地社平工資3倍的,以3倍社平工資計算,並且,一次性經濟補償金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數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10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賠償金標準無固定期限是按照基本工資還是包括工齡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工齡工資是計時工資,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獎金、加班費、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國家統計局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勞動法第幾條辭退無固定員工要給雙倍經濟補償金

13樓:韓飛律師

《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沒有規定辭退無固定員工一定要給雙倍,主要是看辭退的原因,如果員工達到公司的辭退的條件,辭退是沒有任何賠償的,相反則企業要有賠償。另外企業違法支付的叫賠償金,協商離職的叫補償金

上海市勞動法無固定期辭退賠償

15樓:

上海 外資企業工作十年 已簽無固定期限合同 9月份公司通知工作崗位取消 協商賠償 賠償如何算?金額多少合理?

16樓:滄海之水

為什麼沒人回答啊,在這裡同問。。。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辭退怎樣賠償

17樓:華律網

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經濟補償作為賠償金。

18樓:

非你本人過錯過失原因辭退你的,如果單位依法辭退,那麼應當按照你滿7.5年不滿8年的工齡支付你8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無正當理由單方面違法辭退,那麼應當支付你賠償金,2008.

1.1前的工齡賠償你5個月工資,2008.1.

1後的工齡賠償你7個月工資(2011.7.1前辭退)或8個月工資(2011.

7.1後辭退)。

19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這個要看單位辭退的理由是否成立。如果單位沒有合法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您可以主張經濟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補償。按照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按照您的情況,單位需要支付16個月工作。

20樓:橋睿哲

先找尋自己這點時間在他們廠裡工作的證據 去勞工處那裡做公正

籤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怎麼辦?

2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新勞動法,只有勞動合同條例,但還沒生效.單位要辭,還是能辭的,但是要給賠償金.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22樓:蒼洱白子

1、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那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裁員、女職工等,可以按規定不得辭退。

第四十一條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麼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條件除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優先留用,其他方面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區別。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時間,在勞動合同的解除上,除用人單位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規定裁員,應當優先留用之外,其他方面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異。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合同終止條件,除...

請問,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為什麼企業都喜歡籤固定期限的,求詳解

韓飛律師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的法律依據是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兩者比較大的乙個區別就是 在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再想留用某個員工時,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是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但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賠償金,即兩倍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