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田律疏議
工作需要雙方共同適合才能良好合作下去。試用期就被辭退,說明你不符合他們的條件。這也不一定是壞事,早點換一下工作吧。
2樓:浪蕩所以不安
一般試用期不會辭退人,而且也不叫辭退,只是沒有錄用,不要太大壓力。
如果試用期不錄用:
第乙個原因是可能有很多競爭者,而你表現的不夠優秀。
第二個原因可能是因為有加塞的。
第三個原因可能公司對這個崗位並不強烈,領導又把崗位削了。
原因有很多,所以不要覺得丟不丟人,提公升自己吧
3樓:自省
乙個是不能或是不能完全勝任工作,乙個就是不能或不能完全融入這個團隊。
4樓:匿名使用者
1、有更合適的人了。2、你不符合崗位要求。本人就是hr,祝你好運,早日找到心儀的工作。
5樓:hr李楠
試用期被辭退的話其實兩方原因都有,本來試用期就是乙個雙向選擇的時間。
用人單位方面:錄用時沒有考量清楚,用人標準不清晰,導致入職後發現候選人不符合用人條件,或者是候選人和直屬領導工作風格不匹配等。
候選人方面:在面試過程中沒有深入了解崗位需求和任職要求,盲目誇大個人能力,導致試用期實際工作能力不能滿足用人需求,或者工作氛圍與個人工作風格不符,不能很好的融入到企業中。
以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早日找到合適的工作機會
6樓:言午
這個不存在丟人現眼!
只是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
7樓:笑靨如花
做的不好,人際關係一般般!
試用期內被辭退,主要原因會是啥?
8樓:匿名使用者
覺得你不符合公司要求。又或者是工作有出錯?再或者就是同事之間不和?這個可能性應該很小吧
9樓:匿名使用者
雙雙的要求不一致的原因
10樓:孫樹帥
直接原因,你太笨!不合格!其他回答的都他麼的敷衍你!
11樓:皆有可能
勞動合同法規定,以下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試用期內有哪些理由能被辭退
1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只有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請參閱《勞動合同法》的如下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就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13樓:幸運的楓陽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教師被解雇可能有哪些原因?
14樓:上海陳公權律師
試用期教師被解雇可能原因見合同法第39條。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所講的情況屬實,也沒有其它不良行為等,你這種情況不會在試用期結束後不能轉正或被辭退,你是通過招考進入教師隊伍,且有編制就不是說「解雇」,如果真有一天你離開教師系統,那也是自己的辭職或者辭退、開除、退休等名詞了。
還在試用期,工作中多用心,不恥下問,多向老教師請教,多向領導請示,力求做到少出錯。碰到檢查什麼的提前做好準備,眼明手勤腳也勤,一年的試用期很快就會過去的。給同事和領導留下乙個好印象嘛,轉正也順利很多。
(不求分數,只求對你有所幫助)
試用期被無故辭退,試用期被無故辭退
黑心工廠都這樣。有的沒過試用期沒有錢退的。更加黑心。沒過試用期,單位原因解雇,也要支付補償金 可以要求補償半個月工資 只有個人過錯或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解雇,單位才可以不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試用期被公司辭退怎麼賠償,試用期過後被辭退公司該怎麼補償我?
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不符合崗位的要求,用人單位提出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或賠償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依據 勞動合同法 46條規定的情況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違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的,應該支...
試用期內被辭退怎麼辦,試用期被辭退了,怎麼辦?
1 作為用人單位 試用期內員工經考核過,需用書面證據或相片 錄相 等一些有效的書證後,履行通知送達義務 沒有強制性要求多少天之內,個人建議在員工最後一天上班的早上,免得員工產生不良情緒等問題 才可以辭退員工,否則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合格者,用人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補償金或賠償金。2 作為勞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