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夫可以在前妻的官司中為別人作證嗎

2022-09-21 14:06:52 字數 4096 閱讀 6880

1樓:離婚大律師趙麗

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只要您的前夫不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又知道案件情況的,是有出庭作證的義務。如果你前夫出庭作證,要如實陳述其所作證的內容,如作偽證要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相關法條】

《民法典總則》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法典總則》第二十一條__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二條__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人**或者經其法定**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

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三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 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符合本解釋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未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不得出庭作證,但雙方當事人同意並經人民法院准許的除外。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一百一十九條 人民法院在證人出庭作證前應當告知其如實作證的義務以及作偽證的法律後果,並責令其簽署保證書,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外。

證人簽署保證書適用本解釋關於當事人簽署保證書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一百二十條 證人拒絕簽署保證書的,不得作證,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2樓:家與家律師事務所

您好,出庭作證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證人出庭作證,應當滿足相應的作證能力,必要時可以依照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交由有關部門鑑定。

2.證人出庭作證時,應當出示其身份證件。為了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必須對案件涉及的所有證據進行細緻、深入的審查,盡最大可能識別偽證或者有較為顯著的瑕疵的證據。

證人出庭作證時,法院首先需要確認的就是該證人是否確係法院所傳喚的證人,而這就需要該證人證明自己的身份。同事法庭應當告知其誠實作證的法律義務和作偽證的法律責任,及法庭有一定的告知義務,告知出庭證人應當誠實作證。

3.出庭作證的證人不得旁聽案件的審理。為了保證證人證言的可信度,免受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的誘導、暗示,以及庭審氣氛的影響,除了其在庭上作證期間外,其餘時間不允許證人旁聽案件的審理。

4.法庭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但組織證人對質的除外。為保證證言的可信度,避免證人在不正當的引導和壓力之下改變自己的證言。

但如果證人的陳述彼此衝突或不一致,法庭可以組織證人對質,由證人之間相互辯駁,以確認哪個證人的證言更為可信。

根據您的情況,最需要注意的是您和案件中對方當事人從前是配偶關係。請問您需要作證的案件中,爭議的事項是發生在女方婚前、婚姻存續期間內還是你們離婚之後呢?如果爭議事項發生在您的前妻婚前或者婚姻存續期間內,本案很可能跟您存在利害關係,因此您前妻的訴訟**人很有可能申請您迴避,或者您的證言不會被法庭採納。

但如果案涉爭議事項發生在您們離婚後,那麼因為您和前妻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在法律上已經沒有了配偶關係,也就是說你們雙方在法律上已經是陌生人了,因此是可以出庭作證的,但還是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凡是知道案件事實的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二的,經人民法院准許,當事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

(一)當事人在行政程式或者庭前證據交換中對證人證言無異議的;

(二)證人因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三)證人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無法出庭的;

(四)證人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無法出庭的:

(五)證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出庭的。

第四十二條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

根據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就證人能否正確表達意志進行審查或者交由有關部門鑑定。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交由有關部門鑑定。

第四十五條證人出庭作證時,應當出示證明其身份的證件。法庭應當告知其誠實作證的法律義務和作偽證的法律責任。

出庭作證的證人不得旁聽案件的審理。法庭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但組織證人對質的除外。

3樓:真善美

估計不可以,這樣的證人證言法官不會相信。

4樓:仙彥芝

按理說,前夫與前妻之間肯定有理不清的利害關係和糾結,所以應該按有關法規,實行徊避。

可是,前夫與前妻已經離婚,已經不再是夫妻,也可以說,在法理上已不存在任何關係,那麼在作證的問題上還要迴避嗎?

太複雜了,

還是請律師解答這個問題吧。

前妻可不可以當前夫的委託人?

5樓:柴詩槐

當然可以,離婚了之後二者就沒有實質的法律上的關係,從法律層面上來說完全是可以當前夫的委託人。

6樓:

這個主要是還取決是你的前夫,如果她同意的情況下,應該是可以的,如果他不同意,那就。不行了唄。

7樓:珍惜光輝

只要是前夫委託了,就算是前妻也是可以當委託人的,只要委託程式合法。

8樓:匡雲飛

天氣可不可以當前佛的委託人?如果他是律師,可以的

9樓:都市新

按法律法規是可以當前夫的委託人。

10樓:健美郎中

只要雙方願意,不計前嫌就可以!

前妻現在的男朋友向前夫索要前妻人品問題的證據,前夫提供給了前妻現在男朋友犯法嗎?

11樓:破釜沉舟

這談不上犯法呀,只能說,還被別人說小人。你不應該提供給他,知道嗎?傻子們才這麼做。

12樓:

正常情況下,現任的男友沒有任何權利要求女友的前夫提供女友的相關資料。同樣前夫也沒有任何義務給前妻的男友提供任何關於前妻的資料。但這個荒唐的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那就要看都提供的是什麼樣的證據了。

如果像題主說的關於人品的證據,那麼多半會涉及到個人隱私,對於這一點要說明的是,首先前夫是違法的,因為洩露她人隱私給對方會造成傷害。其次前妻現任男友的這些證據也屬於**不合法的證據,如果打官司是不會被法院採信的。

13樓:

這個就看是否觸反隱私了

前妻離婚證在前夫手裡前妻可以和別人辦結婚證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城市都是要求各種證件準備齊全的,一般辦理結婚證必須要攜帶本人身份版證戶口本的,離過權婚的也是要帶離婚證的,雖然這些資訊國家內部資訊網內是可以查到的,但是還是要你提供證件原件,也許是為了方便和網上資訊查對校驗,你還是從你前夫那要過來吧,況且他拿著也沒什麼用。

15樓:匿名使用者

完全可以,辦過離婚證,為什麼不能和別和別辦結婚證?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辦理了離婚手續前事就可以和別人登記結婚這是付合婚姻法一加任可人干涉不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了,就可以再領結婚證。不會因為戶口本,離婚證不在了,影響結婚登記。因為本人持身份證都可以補辦的。

18樓:2017幾何

可以辦理的,持本人戶口薄和身份證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

19樓:16歲起步

現在都是聯網的,能夠查詢到。最壞可以掛失。跟別人結婚應該沒問題。

2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要先把戶口遷出,結婚需要戶口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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