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脫離父子關係,在法律上允許脫離父子關係嗎

2022-11-22 17:16:21 字數 5864 閱讀 3791

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綜上,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係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係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係。

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係的情況,對此,只能說明父子關係惡化到了極端嚴重的地步,但這種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因為父母與孩子在法律上屬於親子關係,雙方都肩負於撫養和贍養的義務,即使是名義上脫離,也必須承擔法律上的這些義務。

至於你父親打你,我想不外乎有幾個原因,一是生活工作壓力大,性格耿直暴躁,在外無處發洩。第二,也有恨鐵不成鋼的成份,想讓你出人頭地。父子情深,表達特殊,等你在社會上待久了,你會感到,父親,不容易。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在法律上不可以脫離,18歲之前你爸打我你,或許是望子成龍心切,不擇方式。18歲之後你要協會獨立生活,18歲後,你的的事,你父親可能管不了很多了。

假如你18歲一走了之,不與家裡有一絲聯絡,如果你父親還沒有喪失勞動能力的話,他不會要你的錢。

縱橫法律網-北京市佑天律師事務所-馬國華律師

3樓:匿名使用者

1、很理解你的心情。收養的父子關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除,生父子關係不能解除。

2、你爸應當是有暴力傾向的人格,他一定是愛你的。隨著年齡的增長,你會體諒他的,希望你不要有暴力傾向。

4樓:八三老人

有血緣關係的父母與子女在法律上是無法斷絕,但是對於家庭暴力可以選擇報警。

在法律上允許脫離父子關係嗎

5樓:中顧法律網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不允許斷絕父子關係,只說這種斷絕在法律上不被承認,不能引起法律上的效果。這種在法律上的無用與法律上的禁止概念不同。

1、對於親生父子關係。

父子關係基於血緣關係產生,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係,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係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不過雖然血緣關係無法解除,但是基於法律義務的父親對於子女的監護義務,在子女年滿18周歲以後可以自動解除。如果已經年滿18周歲,在法律上就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任何行為只要不觸犯法律法規,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預。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養,則依據《收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2、對於繼父子關係。

對於繼父子關係,學理方面認為繼父子雙方承認明示解除後,可以斷絕繼父子關係。

3、對於養父子關係。

對於養父子關係,在養父子關係成立後,其關係的解除在《收養法》中也有明確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

第二十九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6樓:橘子來哈哈

對於親生父子關係。父子關係基於血緣關係產生,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係,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係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不過雖然血緣關係無法解除,但是基於法律義務的父親對於子女的監護義務,在子女年滿18周歲以後可以自動解除。

如果你已經年滿18周歲,在法律上就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任何行為只要不觸犯法律法規,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預。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養,則依據《收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法律上沒有關於斷絕父子關係的規定,法律不允許斷絕父子關係;

2、父母與子之間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係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血緣關係無法改變,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

3、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係,簽訂相關協議也不能消除父子關係;

4、《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8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除非是孩子未成年時,辦理收養和送養手續,這是唯一種情況可以使親生的父母子女關係變成沒有。

但是,凡是談脫離父子關係的,肯定都不符合上面的條件了,所以,不能。

9樓:隨_風

在法律上是允許脫離父子關係的,必須經過正規的法律公證

10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是收養關係的一種轉移,辦理了關係轉移手續就意味著父子關係轉移了,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等的~~~

11樓:

按你的意思,是成年以後了,我國是沒有這樣規定的,所以不能。

但事實上,說的難聽點,成年父子間不會存在很大關係,財產是獨立的,名字你可以改,樣子可以整容。或許,你沒辦法改的就是身上的血吧。

父再不好,總是父親,有些事情,還是冷靜些解決吧

12樓:

我國法律規定,可以。但如上樓所說,你永遠沒有辦法脫離的是,你流著你父親的血。

13樓:綠茶風

為什麼要脫離父子關係呢

別這麼衝動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覺得 分家就是脫離 把戶口本去名 他有他的戶口門戶 以後你賺錢他賺錢都不相干。這樣不就是脫離關係了嗎 你不吃他的不喝他的 他求你幫助你高興就幫不高興不幫 他獨立了你就沒有義務。農村以前不就是這樣嗎 結婚了就分家。

如果說割斷血緣 那以後必須是仇恨一生

如何從法律的意義上斷絕父子關係

15樓:華律網

親生父子是不能斷絕父子關係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16樓:林妹妹

從法律角度上,親子關係不能自認而解除。

我國關於自認的規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八條,其第一款為:「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分關係的案件除外。

」該款明確規定有關身份關係的案件追求客觀真實而不適用自認。身份關係的案件包括婚姻關係案件和親子關係案件兩類

我國法律是否承認斷絕父子關係.

17樓:鐵甲洪流

不承認,因為你們存在了血緣關係,即使宣告斷絕父子關係,法律並不承認,不會免除父子之間相互的權利義務關係的:父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子女對老年父親的贍養。

但是若是收養的,在一定情況下可以解除收養關係。

1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承認!

《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權利可以放棄,但義務是不能放棄的。

)同時,《刑法》第261條遺棄罪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阜陽的,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不能斷絕關係的規定,但從這些可以看出不能斷絕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承認方法1 你被領養

方法2 你換國籍

20樓:

請樓上吧「經公正,是可以的。還有送養也會產生這樣的效力。」這句話的法律依據拿出來,我怎麼在《收養法》裡找不到?謝謝

父子關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脫離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親生父子關係無法通過法律的手段脫離。

其實你舅舅已經成年,外公外婆對他已經沒有義務了,只有你舅舅對外公外婆有義務了。

22樓: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父母與親生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可斷絕的,可多與你舅舅溝通,如實在不行可通過居委會或法院來處理,原則性的一條是盡量少讓你的外公外婆再受傷害。

23樓:

從我國的法律來看,無論你怎麼做,都是徒勞的,注定你終身都是他的子。

順其自然吧,讓時間來沖淡一切吧,等你年齡再大一些的時候,就會想開了。

我就是這樣做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父母和親生子女之間的親屬關係是無法解除的,但是遇到這樣的逆子確實是讓人很頭疼的,建議你可以採取如下手段:

1.請街道辦事處或公安機關出面調解,給你舅舅陳訴厲害,讓他迷途知返。不過這種手段可能不會奏效。

2.如果他威脅你們的手段公升級,你們可以先取證,比如讓鄰居提供證言,將他威脅你們的畫面錄下來,向公安機關報案,告他敲詐勒索,追究其刑事責任。

25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

這樣的情況在發生的話,可以報警

26樓:小何

父子關係無法通過法律的手段脫離

父母離異,如何從法律上斷絕父子關係?

27樓:n蒜蓉排骨

父母離異,無法從法律上斷絕父子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8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血緣關係的可以人為斷絕,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子女的出生事實而產生的,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即使發了宣告也是僅代表您個人的一種意見,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我國《婚姻法》第三十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也就是說,如果他年老失去勞動能力,還有依法要求你弟兄贍養的權利。

你父親無論做了多少你認為不合情理的事,但畢竟是他給了你的生命。隨著年齡的增長,他會為過去的一切後悔。每個人理當以德報怨,何況是作為兒女對自己的親生父親呢!

29樓:停步處是家鄉

斷絕關係怎麼定義,如果你只是想從法律上解除關係很簡單,簽個協議雙方簽字就可以了。如果從血緣上斷絕關係,這個誰都沒辦法。俗話說「愛之深恨之切」。

你可能是太想他愛你了,而他做的一件件事情讓你徹底對他失望了,所以你才這樣恨他。其實,對這樣的父親你不管他也就可以了,如果你未滿十八歲,你可以要求他付給你撫養費,就算要不到錢也要噁心他。從內心上,你就當你沒有父親,將來你也不用撫養他。

我相信他這樣的人總有一天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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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允許有血緣的父母子女斷絕關係,即使雙方同意,也不會被法律認可 父母始終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義務,子女始終對父母負有贍養義務。是不能斷絕的關係。除了收養關係可以解除。有血緣關係的父母子女是不能斷絕關係的。這是雙方之間的撫養和贍養是法定義務 只有收養的子女才可以解除收養關係,而親生的子女無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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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要和我斷絕父子關係那在斷絕父子關係之前我爸給我買房子的錢我用還嗎

切。真是不孝子。惦記著老爸的錢。如果你成年了。年紀很大。你爸要你還的話你還真的不得不還。法律上18歲之前父母應該完全支援你。18歲以後法律上是不認為你父母還有養育你的義務。我們還年輕錢可以去賺,去學習賺錢。不知為啥斷絕關係。但是如果你父親沒有太大對不起你,而且你已經超過18歲了 就把錢親手交給父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