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官司都四年了遲遲拿不到賠償款我該咋辦

2022-12-02 07:26:14 字數 3480 閱讀 5485

1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訴,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果對方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履行賠償義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2、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3、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4、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擴充套件資料

賠償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2樓:張偉傑律師

沒有立執行案,就沒有法律強制力了,

如果申請了強制執行,沒有履行完畢,一直有效,到對方有財產可供執行時再申請恢復執行

3樓:雅雅

找法院執行庭。 加大力度繼續追索。因為那個賬號沒什麼用途了,對方可能使用其他方式轉移財產,逃避義務。

你可想辦法查詢對方的財產線索,然後提供給執行法官。因為對方必然有收入、工資等,可以以此彌補自己,因為這是合法的。找要債公司解決一下也好。

因為錯誤責任在對方。

4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有執行局的朋友問下是最好的

5樓:方方正正

向法院申請執行判決。

法院判決書已下,但遲遲拿不到賠償款,該怎麼辦?急!請求幫忙

6樓:咖啡兔子

你好在執行過程中,你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財產,然後法院才會去執行。

7樓:匿名使用者

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財產,然後申請強制執行

8樓:滄月

再去告他,申請強制執行

官司打贏了,可是卻遲遲拿不到錢,該怎麼辦?

9樓:阿龍說法

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執行又是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們都知道執行難,但是難在**,怎麼破解?

10樓:為何評論一發就沒了

別借錢給任何人,都是無奈,官司贏了,到了執行,沒關係沒人,無法形容,都是傷心

11樓:

這個比較麻煩。關鍵是你要清楚對方是不是真的沒錢。如果真的沒錢,那法院也沒辦法。

所以問題的關鍵是你要去調查對方的財產,是否存在可以執行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如果有,提供給執行庭,就可以執行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繼續申請法院,請他們強制執行,個人見意雙方協調,不行,那法院是最好的途徑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相信法院,法院不吃不拿好處不辦事。

14樓:匿名使用者

再打....要求強制執行

15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贏了仲裁卻拿不到賠償金 我該怎麼辦 10

16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18樓:深圳law律師

1、根據新的仲裁法規定訴訟時效為1年,從離職開始計算。如果您在申請仲裁前一年已經離職,則過訴訟時效。

2、法律賦予雙方平等的權利。起訴,上訴等都是程式上必須賦予的權利。

19樓:勞工者

沒辦法,中國法律幫的就是有錢有權人,我們打工的沒錢和他們鬥。和他們耗不起,這是我們註命的弱點。。。。。。。。。。

官司贏了,對方有能足夠能力卻耍賴不肯賠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仍拿不到賠償款,該怎麼辦

2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可以提出刑事『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控告。《刑法》第313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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