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您可以到勞動爭議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的!
3樓:牆腳摘紅杏
因為勞動仲裁費時費力,如果你自己對法律不那麼熟悉的話還有可能要聘請律師,如果裁決下來以後有其中一方不服的,那還有通過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所以勞動仲裁維權成本會比較高,建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還是不能解決的,再考慮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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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可以去換一下工作,因為如果一輩子這樣碌碌無為過去的話,肯定會有遺憾,還不如換一家公司挑戰一下自己。如果你的經濟條件允許的話,那麼你就可以考慮換乙份工作,既能養家餬口,又能學到新知識。反之,就先別考慮換工作的事。這個應該看情況,如果你特別需要用錢的話,你暫時不要輕易換工作,如果你經濟條件允許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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蓼花秋 你好,上交所和深交所只能選擇一家上市。在a股上市,不影響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市場上市。中石油 中鋁,都是典型的例子。請問 一家公司可以申請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同時上市嗎? 不能。只能選擇其中一家。 別假 上交和深交的二次批文出來了嗎?準備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的公司,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還能上市嗎?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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