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紅小斌
一,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二,訴訟離婚的判決標準是感情破裂,你這種屬於其它導致感情破裂的情況,法院是會支援的。
其它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 十
四、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三,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平分。與他的關係是無關的。
如果你怕拿不到財產,可以請求進行財產保全。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基本原則: 無論是當事人自行協議,還是人民法院判決,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都必須堅持下列基本原則:
a、男女平等原則。夫妻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權利和共同債務的償還義務是平等的。 b、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注意對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給與適當的照顧。 c、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因一方重婚、通姦、虐待或傷害配偶及其親屬等行為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當然也應當保證有過錯方的基本生活。 d、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意願,但雙方的意願必須是真實的、合法的。
在一方願意放棄全部或一部分財產權時,只要不危害國家、集體、社會和他人合法權益,應當允許。 e、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注意財產的使用價值,應該使其在分割後能充分發揮其效用。
2樓:匿名使用者
有無責任感不是短期形成的
天天喝酒,哪來的錢?
如果是時間短這樣的話,建議交流溝通一下,是不是有什麼壓力,幫助分析克服一下
如果長期是這樣的,無所事事,協商離婚,不能協商處理,起訴到法院解決即可。
離婚需謹慎,再婚有風險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3樓:
你可以跟他明確指出,男方的這種行為,要求他以家庭生活為重,要他改掉這些不良習慣,改就好好的生活,不改就離婚,他應該沒話說。
4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但是你可以起訴離婚,就說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
5樓:無限退化
申請到法院,起訴離婚,既然協商不能解決問題,那就通過法律程式來處理,如果財產分割有異議,盡量提出你的意見和要求,這樣便於法院判決。
6樓:潘潤東的家
是想當妻子還是想當免費的保姆。
7樓:九方驪桖
直接走呀,反正你不怕沒人要
請問如果女方想要離婚,而男方不願意,該怎麼辦呢?
8樓:曹成_律師
你好!協議不成,可以起訴離婚。起訴時,帶上結婚證、身份證、起訴狀、被告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等材料去管轄法院起訴,然後等待法院**審理。
9樓:在天池寺慢跑的小飛俠
只能跟他分居了,分居兩年就可以單方面離婚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女方不願意離婚的,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1樓:法律學徒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老公貪玩不顧家沒有責任心,是不是該離婚?
12樓:朝夕相處乙個人
離婚吧,趁自己還年輕漂亮,這種男人給不了你幸福,更指望不上什麼,因為我老公就是這種人,說起來有老公跟沒有沒什麼區別,我也正在考慮離婚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情況我深copy有感觸,我就是因為男人貪玩,不顧家才離婚的,這種人給不了我幸福的,現在我又組成乙個家庭,有一兒一女,老公比我大兩歲,從不出去玩,打牌什麼的,每天除了幫我帶孩子就是掙錢,也很顧及我的感受,從不惹我生氣,什麼都依我,現在我們也很幸福。你應該給他好好談談,如果他不知道為你改掉壞習慣的話,你就應該考慮一下了。
男人不顧家怎麼辦?該離婚嗎
14樓:盡心的云云老師
既然丈夫不顧家,也不給錢,那麼,接下來的話一定就是要他幹嘛!再接下來就是離婚得了!
其實,丈夫不顧家,也不給錢,他確實好像沒有用,不過,離婚的話先不要說。
首先,什麼都是可以修復的,人也一樣。他原來什麼樣?為什麼現在這樣了?你得了解清楚。弄清原因,對症下藥。
有的男人就是小孩,愛玩。有的男人沒有責任心,無擔當。有的男人好吃懶做。你可以先用哄或者捧方法試試,講講男人的責任與義務,講講男人的責任與擔當,從道理到行動,循序漸進。
好男人當然是有的,誰讓咱當初選擇的時候不長眼呢,那就改變他吧!
其次,你也可以立家法以示懲戒,以觀後效。你沒有說其他,比如花心,比如家暴,比如不懂人事,比如兩口子相看兩厭等等,這說明他還是個有藥了可救的人,說明你們兩口子還是有感情的。所以呢,就在家中立法,比如乙個月必須接幾次孩子,比如一天必須做多少家務活,比如乙個月必須給多少吃飯錢等等,不要急於求成,天天向上即可。
第三,離婚後的日子好不好是個未知數,你還需要重新打理生活,可能還需要做這些工作,可能還會有其他更難的工作。與其這樣,不如從現在開始,在自己親老公身上先做做試試。奇蹟可能就出現在他身上。
婚姻是幾十年的事,哪有不存在問題的呢,出現問題不能一下子埋葬它,需要先修正,先**。
萬一以上辦法都不行,那再說其他的,離婚也不是不可以。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因男方不顧家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女方可以提出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准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16樓:餜挭鏆
這種事,別衝動,慢慢想好。或許過幾天就會回來,你要讓他感覺到你的存在
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想離婚,男方一直不肯放手。怎麼辦?
17樓:
去法院起訴離婚呀。這是我抄來的《婚姻法》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希望對你有用: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18樓:自癒系答主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您好,如果您執意要離婚的話,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式了,直接去法院就可以的提問去法院的怎麼弄
回答去法院請求離婚,讓法院給對方發傳票就可以了法院會給您判決的
法院判決離婚那就必須離婚,即使對方不同意也沒用提問要是對方還是不同意怎麼辦
會不會傷害到小孩
回答法院判決是決定性的,不同意也沒用的
離婚肯定會傷到小孩的
單親家庭的孩子普遍過得不幸福
提問這些我知道
回答所以您還是考慮清楚比較好,離婚了對小孩的傷害是不可挽回的提問我是說離婚過程中,會不會傷害到小孩
謝謝回答
那倒不會
離婚過程中對小孩是沒有什麼影響的
不過您還是好好考慮一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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