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找到他家裡的我有倆個孩子呀我不想離婚我該怎麼辦

2022-12-31 22:10:51 字數 540 閱讀 2627

1樓:賢女之飾

「感情確已破裂」是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

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我國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的基本構成要件有兩個方面:

一是實質要件,感情確已破裂;而是程式要件,經調解無效。感情確已破裂,在離婚的法定條件中佔主導地位,而調解無效,僅僅處於輔助地位。因此,我們可以分析得出婚姻法堅持訴訟離婚的唯一法定條件,即破裂主義原則。

離婚是雙方自願,不是一方情願,如果你不同意,是不能離婚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離不了的婚,你再不同意,只要對方鐵了心,怎麼都能離。最多起訴3次,再難離的基本都能離了,我母親是律師,不知遇到過多少不肯離的,或是對方不肯離的,結果,無論拖多久,只要一方堅決要離,最後結果都是離婚成功! 樓上的,你可別誤導別人!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哭二鬧三上吊,到他家鬧,到他工作的地方鬧,拿把菜刀來撒潑,你如果做好了不怕死的決心,就沒人敢逼迫你做任何事。

我跟他相處一年,他是個有家庭的,因為我他家裡媳婦知道了,那女的不跟他了,跟他鬧,最後他起初跟我像

天真 你好,首先你男朋友在有家庭的情況下跟你交往,並且之後對懷孕的你這麼無情呢,肯定不是一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人,這是肯定的,其次,既然已經把孩子打掉了,最好就分手吧。你那男朋友屬於結婚的時候跟你玩玩,離了婚又想到老婆的好,朝三暮四型的,簡單來說就是犯賤,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勸你呢,別把你的一生浪費在無...

物件他家姐姐多,我物件家裡兩個孩子,她是姐姐,還有乙個妹妹

姐姐多 事肯定也多,你要小心了,你要注意了,家裡人越多,說話的就越多,乙個人一句話,就亂七八糟的,而且每個人肯定想法都不一樣,你也不能保證每個人都好心,有的人很不好相處,心不好,這種最不好弄了,我最煩跟家裡人多的相處了,事太多了,太麻煩了,亂七八槽的,你可以先問問他家人好不好相處,先在心裡有個大概想...

我有倆個孩子,我們要離婚了,我想要孩子他不給,我沒錢給撫養費,我只想要孩子我該怎麼辦

如果你確定離婚後孩子的撫養問題你能解決的話可以要乙個,法院也會判給你乙個的 能不離,盡量不要離,想想孩子以後,自己以後,你既然說了這個,估計也是最無奈的打算了,建議找律師,我們都不專業 他不給就尋求法律幫助 求法律幫助你吧!它會給你乙個滿意的答案 我想離婚,但我有兩個孩子,我乙個都不想要,誰能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