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

2023-01-07 06:50:57 字數 5478 閱讀 1995

1樓:aq就愛說實話

首先協議離婚和去法院其實都是一樣的。

協議離婚會雙方簽署乙份協議離婚書,上面會寫清楚你們的協議,比如財產分割,子女分配,以及你最關心的房子問題,之後就可以領離婚證了,有了這份協議哪怕十年之後她也要不回的,除非你同意給她。

然後是你母親錢的問題,如果是買房子的錢,如果女方都同意不要房子了,那你現在寫欠條還有什麼意義嗎?

最重要的分割是你們的婚後財產,買房子你們出了4萬,萬公積金貸款,以及你們現有的存款都是男女共同擁有,就是說離婚時,你們是一人一半的,這錢你是肯定要給她的。

還有就是離婚前房子要過到你的名下,以及各種手續,單據是要儲存好的,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按規定她是要每月付給你們孩子生活費的,這點你們可以協商,如果她人你都找不到還談什麼要錢呢?你說是吧。

如果你還不放心的話可以去公證處公證離婚。

希望能幫到你。

2樓:京朝大尉

離婚的想法都有了,孩子都不要了,看樣子心是瘋了,建議你馬上和他去辦理過戶手續,減少家庭損失,雖說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房產證上是他的名字,他可以隨時賣掉,你和他拿著他贈與你一半房產的協議,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以防他翻悔。

房子過戶到你的名下,你家裡人的出資不都在房子裡了嗎。

不用寫欠條,過戶拿房子。

孩子撫養權是他的權利義務,公民立的協議是規避不了法律的規定。他必須給你撫養費,以後你條件不利於孩子成長了,他可以要回孩子,由他來撫養,反過來,他條件不如你的條件,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她也奪不去孩子的撫養。

他那部分房產是他自己願意給的,翻悔不得。

3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以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

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神馬都是浮雲,問問感情有木有。

忠告:婚姻是大事,結離須謹慎 修改。

4樓:匿名使用者

那房子孩子就沒有問題啦,她有啥其他的要求。按理說這類的都是淨身出戶的(她應該要求只要離婚啥都不要,對吧?)。

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

5樓:劉輝律師說婚姻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

6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不同於樓上朋友的意見:

1、「這樣的情況下,這三個財產怎麼分割?」:

(1)第一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無疑,離婚時應由他們兩人平均分割、一人一半。

(2)第二套房子:你說了,已經交了首付、確定了購買房產的事實,只是有貸款尚未還清?那麼,這套房子的產權已經在他們離婚前確定,就是說,產權已經是夫妻共有財產,只是有貸款、有債務尚未還清,但尚未還清的債權不影響產權的取得,實踐中,也沒有因為貸款買房、在還清貸款前就不給辦房產證、不承認房子產權的情況。

所以:如果在他們離婚前已經簽定了購房合同並交了首付,有房產證或暫時未能拿到房產證但能以購房合同或發票確定購房成功的,這房子就已經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平均分割。

但是:房子產權平分,房子的未還貸款也是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仍然要各分擔一半,除非他們在離婚時約定了由哪一方償還。但這約定只對他們夫妻有效,對貸款的銀行無效。

(3)車輛:已經實際登記到你名下,就是你的個人財產,他們離婚時無權分割,即使購車款全是父母出的,也視為他們已經將車輛贈與了你。

2、另外,還有個問題:如果你工作後取得的收入全部交給了父母、沒有自己保管的,你們家的財產就是家庭共有財產,在他們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之前,應先進行分家析產,將你的財產分割出來歸你。

你姐姐也同樣。

3、「還有我,他們離婚後有權選擇跟誰一起住嗎?」:你有權選擇跟誰一起住,但你和誰一起住,對他們沒有任何影響了,因為你已經成年。

如果你未成年,你和誰一起住,另一方應支付你的撫養費的。

4、還有:(1)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夫妻雙方就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債務負擔都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寫好離婚協議書後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領離婚證,這種方式辦理最快,對雙方和家人的感情傷害也最小,一般有半天足夠了。

(1)如果不能就以上事項完全達成一致,就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到法院時,如果僅僅是「受不了你爸的脾氣」而要求離婚,沒有其他能證明他們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的,第一次起訴很可能判決不准離婚,可以在判決6個月後再次起訴,一般第二次起訴的會判離。

7樓:泠映爍山新

是的,他們有選擇權,就算不和們一起住你們還是要承擔贍養義務的。

8樓:彷徨憶滴雨

現在居住的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

預購的房屋亦為共同財產。

那輛登記於你名下的車如無相反證明,屬你個人財產。

你已經成年了 跟誰住 法無明文規定 你們自己協商。

請問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

9樓:劉誠發律師

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戶」;等等。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採納後給我乙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覆的動力喲~~

10樓:網友

「在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上主要是遵循以下幾方面原則,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則,作為夫妻雙方都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其次是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所謂「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

關於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

11樓:du知道君

你們結婚還沒滿3年,所以沒有夫妻共同財產。你自己的錢還是歸你自己,男方的還是歸男方,他分不到你的錢,你也分不到他的。 新婚姻法規定了法定夫妻財產制度和約定夫妻財產制相結合的財產制度。

並且用第十九條規定了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的財產範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和約定應採取的形式(書面形式),約定的法律效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反面解釋即有約定並且約定明確的,則直接適用約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所以在有書面約定的情況下,夫妻財產糾紛可以很好的得到解決,這裡的問題僅僅化解為,約定是否完善的問題,而不是約定是否經過公證的問題,人民法院僅僅應當審查,約定是否存在,是否真實(在細化為簽名是否真實)的問題。 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使用新婚姻法的第17、18條。

第17條規定了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起算日應當是結婚證上的頒證日,終止日是離婚判決生效日或者民政部門准予離婚,頒發離婚證上的日期。 對本條的正確理解關鍵在於所得兩字。

甲有婚前存款10萬元。婚後,甲用該款購買了一輛車,這輛車是否應當認為是「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呢?顯然不能。

17條中的所得,不能僅僅是原來財產形態的變更。而上例中,甲用自己的婚前財產購買的車雖然是婚後才得到所有權的,但是這車是甲婚前財產形態的變更,所以不能認為是「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類似,甲在婚前購買的房子,雖然在婚後才得到了所有權,但是該所得僅僅是甲婚前財產形態的一種變更,不能認為是「存續期間所得」。

從另一角度來理解,甲的婚前財產根據法律規定應當屬他個人所有,因此,他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他可以將自己的個人存款化為實物,如果法律規定,他一旦用存款化為實物,該實物要視作「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財產的話,不但是違背法理,同時也是自相矛盾的。 甲在婚後用自己的財產購買的房屋尚且屬其個人所有,那麼甲在婚前用自己的財產購買的房屋為何就不是他個人所有呢?

關於離婚後財產分割的問題

12樓:痴吾褚的家庭料理

首先第一套住房你只有居住權,是不能得到房產分割的,不過可以通過雙方協調補償你裝修款的一部分。

第二套住房,根據《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你可以得到已付貸款和首付的一半。

你同時提到首付中有外借的7萬元。根據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比如:首付10萬元+已還貸款=12萬元,你在放棄房屋所有權的情況下,可以得到現房產的一半6萬元-借款的一半萬元=2.

5萬。也可以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此房轉讓,得到轉讓費後,還清借款再行分割。

但是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如果子女由你撫養,就可以申請得到一次性或階段性補償。

13樓:軒轅凝華

第一套沒戲,第二套房子要評估的,你可以拿到評估值的一半,另外如果一方有過錯,不僅可以分到70%還可以要求返還09年至今還得貸款的一半(這算夫妻共同債務)

14樓:hu亮亮

第一套沒你的份了,第二套一人一半。房子買了分錢,或者任何一方拿錢買下第二套房,錢給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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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樓:婚姻家庭

雙方協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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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樓:網友

是你母親的財產,你們無權處分。

17樓:上海領秀律所

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屬的證明,房產證上是你媽媽的名字,說明你媽媽是房子的所有權人,你們是無權處分的。

18樓:問法網姜律師

如果是在你母親的名下,屬於你母親的個人財產,其不同意,你們是無法處置的。

19樓:中華青年律師網

房子的所有人是你媽媽,你們處分不了。

20樓:蘇州名律師

是你媽媽的名字那你沒有權利處理。

21樓:王元頁

屬於婚前債務,對方沒還,仍然可以要求償還。

因為對方懷孕,至少生產後一年內,除非女方主動離婚,或者女方有過錯男方可以要求離婚,否則男方沒辦法主動提離婚。

婚前購買並且登記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對方有還款的,還款及增值部分對方可以要求補償。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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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如果你妹妹結婚不到一年,現在因為家庭暴力導致感情破裂而離婚,你妹妹可以向法庭提供證據,然後依法要求男方承擔過錯責任,同時可以多分財產,...

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請問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

一 基本的分割原則 根據 婚姻法 及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以下簡稱 財產分割意見 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 婚姻法 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

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離婚後再婚財產分配問題

根據 婚姻法 司法解釋 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 住房公積金 三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 破產安置補償費。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