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曦曦
現在的年輕人結婚買房都已經成為了一件非常常見的事情,而買房又是一件大事,一般的家庭都不能直接全款買房,大家都是先付個首付,然後結婚之後一起負責房貸。買婚房的話一般都是男方家裡面出大頭,女方這邊出點小頭。所以說首付男方家裡面付這肯定是應該的。
但是結婚之後就是一家人,既然是兩個人一起還房貸,那麼女方的名字也應該也在房本上。
一:根本都沒有把你當你一家人。結婚之後的兩個人就成為了一家人,之後榮辱與共,房子男方只是付了乙個首付,又不是全款買的房子,為什麼要求女方在婚後還要還貸款呢。
自己還了幾十年的貸款,到最終什麼都沒有落下,這樣的人只能說根本就沒有把你當成一家人看待,從一開始就沒有想過離婚,寫名字只是看男方給女方的乙個態度而已,但是連態度都沒有。<>
二:就是想要乙個免費的保姆。女性在婚姻之中付出的是非常多的,這樣的男人真的是不能嫁,因為他就是想要找乙個免費的保姆,他自己的錢用來還貸款,但是你的錢就都用來日常的生活,相當於就是你養著這個家,人家供著房子,到最後房子也是人家的,根本都沒有你的份,這不就是相當於免費得了乙個保姆嗎。
三:只能說打的算盤是真好。有的男人真的是非常的精明,結婚買房或者是彩禮這些都想要自己最大程度上得到好處,就是自己在不吃虧的情況下還能夠得到乙個幫自己幹活的媳婦,有的甚至是連你的嫁妝都會惦記,只能說這樣的男人真會打算盤,如此精明怎麼能嫁。
在結婚這件事情上,才能夠真正的看出乙個男人對你的好壞,沒有態度的男人根本都不能嫁,因為根本就不會幸福。
2樓:侃民生看社會
首先作為女方來說,如果願意與男方共同還貸,完全可以以此為由要求房產證加名字。如果男方執意不加,建議一定要儲存好還貸證據,以免將來受到損失。
3樓:葉兒
婚前買房,男方家付首付,如果他們不願意寫女方名字,那女方就不用還貸了,讓男方還吧。
4樓:卻冬
如果婚前買的房子,男方的父母付的首付婚後,你們夫妻共同還貸。即使房產證上不寫女方的名字。那麼你們離婚的時候,也屬於夫妻的財產也要進行分割。因為你們共同還貸。
5樓:天悅
雙方可以再溝通一下,如果雙方依舊堅持不寫女方的名字,那你就選擇不和他一起還貸。
6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買房男方交首付,但是貸款是一起來付的,這種情況下不肯寫女方名字,女方可以拒絕還貸。
7樓:書玉石
你好,婚前買房男方家付首付一起還貸,不願意寫女方名字是不正確的,這樣也是屬於婚後共同財產的。
8樓:來自金剛臺博學多才的孫尚香
婚前買房買房付的首付一起還貸,男方不願意寫女方的名字,你可以提出不和他一起還房貸。
9樓:在法海寺自駕的白頭鷂
美女你要搞清楚,男方是婚前買房,是屬於他個人財產,婚後兩人一起月供可以申請再補女方名字,兩人好好高量好。
10樓:雙魚愛仕達
我認為很正常。不寫就不寫了,沒有必要計較。
11樓:白珍全全全
面對這種情況可以和女方進行協商,同時也應該尊重對方的意見,這樣才能夠做出最好的決策。
12樓:檸檬菠蘿
只要你們一起還貸就算離婚以後房子歸他,他也需要賠給你你還貸的那份房屋補償金。
婚前買房,男方家付首付,一起還貸,不願意寫女方名字怎麼辦?
13樓:幹萊資訊諮詢
婚前買房,男方家付首付,一起還貸,不願意寫女方名字這個時候應該主張談判協商。
這個時候應該主張談判協商進行處理,最好可以出一部分首付來加上自己的名字。當然其實就算不加名字,往後問題也不大,因為一起還貸,婚後依然享有一部分權利。
因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是雙方共有的如果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了銀行貸款,可以理解為是用婚後夫妻共有的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因此,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
簡介:
購房是指向房地產商或者其他開發單位購買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產業主購買二手住房,通過廣告、網路資訊、房產中介等獲取房子的詳細資訊,然後比對後決定購買。獲取房產資訊的渠道有戶外廣告,報紙廣告,網路廣告,中介介紹,朋友介紹等。
男方婚前貸款首付買的房子,結婚後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14樓:簡簡單單百事通
如果男方願意的話是可以加的,其實不管加不加女方的名字,這個房子在結婚以後還款的部分也是由女方一部分的。
15樓:aaa不吃香菜
經過男方即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後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16樓:f但是
當然是可以的,只要帶著雙方的身份證,去當地的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了。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買房子,不寫女方名字,女方有義務還貸款嗎?在怎麼情況下女方可以減少損失?
17樓:睢鳩燦燦
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後還的房貸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將來就算是離婚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18樓:網友
你好,父母首付買的房子,不寫女方名字,可以選擇不還貸款。
如果要還一定要保持還款明細。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不加女方名字合理嗎?
19樓:比你還要體檢
隨著時代的步伐,如今的青年男女結婚,女生大多數都會是相中的是,男方有房,有車的,以及要生活上要比富有的,才會去追求結婚。如果每個男生都擁有這樣的條件,那該多好。女人來到男方家,就能享受清閒。
不用苦,不用累,能擁有如此生活,哪是每個女人夢寐以求的想法。可是,現實社會並沒有達到這種境界。生活,必須得經過倆人的努力,才能造就你想要的人生。
至於,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加不加女方的名字。我認為,既然女生認定了這個男生,那就沒有必要去計較這些東西了。寫誰的名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婚後,倆人商量如何去拼搏,共同努力,來還清房貸。
盡早的屬於倆人的房子,這才是最終的結果。
既然倆人選擇了在一起,成家後一切家庭事務,都得由你倆人去承擔。而並不是說,寫了誰的名字,你就能坐享其成,難道就不用還貸了嗎?<>
倆人有緣分在一起,既然成為了夫妻,就什麼東西都不能分你的,我的。其實我覺得吧,家裡所有的一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去糾結,生活就會過得平安,踏實。
如果真的要分出個你的,我的,那麼一天到晚都是為了自身利益而去爭奪的話。這樣的夫妻,絕對不會好到**去。
夫妻本是同命鳥,必須要相互持。夫妻要共同經營家庭,生兒育女,贍老哺幼,同甘共苦。懂得珍惜,才配擁有。
用一顆樸素的心,愛著每個清晨的今天,憧憬著每乙個想要的明天!自己手上的命運,要自己去改。<>
20樓:梨子與你看娛樂
合理的,只要不叫女方出什麼裝修費。對了,既然男方在婚前貸款買了房,那麼女方也可以在婚前貸款買房,比較公平嘛 。
21樓:社會生活家
我感覺不合理,如果貸款買房的話,應該要加女友的名字的,畢竟房款都是兩個人一起換的。
22樓:帳號已登出
新婚姻法,這種方法行不通了,因為新婚姻法規定,由父母出資買的婚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為子女個人財產。對於將要結婚的新人來說,現在合理的方法就是,雙方共同出資,寫雙方名字,然後共同還貸。房屋產權屬於兩人,誰也不佔誰便宜。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公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援。
婚前買房男方付首付只寫了女方名字
23樓:一觸即法律師
男方婚前付首付但是產權證書上是女生名字的,離婚時可以由雙方協議確定房屋歸屬,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的,法院可以該房屋屬於不動產登記即女方所有,但是女方應當向男方支付相應補償。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包括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財權的收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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