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工作無錯能勝任單位可以辭退嗎?

2024-12-23 03:35:21 字數 4968 閱讀 8310

1樓:小李談心

一、「不能勝任工作」的認定。

由於很多用人單位濫用「不能勝任工作」,以此為由辭退員工,因此我們很有必要先了解法律對於「不能勝任工作」如何認定?

首先,不能勝任工作的原因可能是個人原因,還有可能是公司的原因。如果是公司的原因,包括任務重、時間緊迫根本不可能完成一項工作,用人單位因為一次考核不過關就認定不能勝任工作的,很顯然是不合法的。如果是個人原因造成的,比如個人能力確實不足的,學歷比較低、學習能力差、不能適應當前崗位等等,那麼公司需要與員工商量調崗,而不是直接以此為由辭退。

其次,很多公司都是有考評標準的,對於不能勝任工作其實也是可以在考評中體現的,在考評前要制定合理的績效考評標準,如果事前沒有公佈考評的標準的,公司就靠著一張嘴說,某某員工因不符合考核要求,予以辭退,很顯然也是違法的。

最後,對於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時候,需要客觀公正的考核程式,對於勞動者的各方面的情形進行考核,對照事先公佈的考核標準,得出該勞動者的考核結果,並且及時的告知勞動者。不能是勞動者做著工作,突然告知被辭退了,原因是上上個月考核不達標。

二、「不能勝任工作」不能直接辭退。

在經過嚴格的考核程式後,結果告知勞動者,應當與勞動者進行協商調崗或者培訓的事宜。因為我們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條款一定是規定了崗位的。現在調整崗位那麼屬於重新修正合同的內容,也需要雙方的協商一致。

如果沒有經過雙方的協商,公司私自調崗的,也是不符合法律的規定的。調崗之後,如果員工依舊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話,那麼公司應該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員工本人,又或者是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才能解除勞動合同。不是隨時解除,一定要注意,如果說公司直接未經三十天前告知員工,直接辭退也不支付乙個月的額外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免予通知補償)。

總結:公司濫用「不能勝任工作」的理由辭退勞動者,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選擇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對於「不能勝任工作」需要經過嚴格的認定,在司法實踐中,很少有法院支援公司的主張,認定員工「不能勝任工作」作為公司辭退員工的理由,就是為了防止公司濫用「不能勝任工作」的理由開除員工。

2樓:寶典寶貝我愛你

單位辭退員工有的時候是工作不需要了,或者是單位不景氣養不了那麼多人了。而不是因為你能不能勝任有沒有過錯。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如果是女的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那你簽訂的就不起勞動合同,而是勞務合同,你屬於返聘人員,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務合同的。這個跟你有沒有犯錯沒關係。如果你還沒有退休,公司辭退你了,記得勞動仲裁,總會賠你經濟補償的。

4樓:網友

超過十年工齡就是無限期勞動合同,單位單方面辭退補償是必須的,單位辭退可以,但是該補償的必須單位,如果單方面辭退無補償,那麼就申請勞動仲裁。

5樓:荊萊

不能辭退,也不應該辭退。

51歲單位能辭退嗎

6樓:覃永雄

51歲,退休年齡是55歲,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違法解除可以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唯返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世好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指閉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公司女幹部50歲沒犯任何錯誤辭退有補償嗎?

7樓:

女幹部可以依據禪李塵《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要麼擾孝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要麼支付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的賠償金。<>

公司女幹部50歲沒犯任何錯誤辭退有補償嗎?

8樓:網友

通常公司應當支付補償金,支付多少,要看具體情況:

1、《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這是《勞動合同法》對企業辭退員工作出的規定,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以上條款分別對應過失性辭退、非過失性辭退和經濟性裁員三種情況。

國企單方辭退無過錯員工,50歲能嗎

9樓:塵封殤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一樣的。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飢滲姿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爛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喊團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50歲單位可以無條件辭退嗎

10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在勞動法相關規定中,員工50歲被辭退是合法的,因為我們國家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中並沒有說不允許辭退年紀比較大的勞動者,如果說這樣的勞動者確實已經存在違法犯罪的行為,自然是可以辭退的,只是說不能夠沒有理由的辭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頃擾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御乎閉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鎮裂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我52歲單位才開始交社保,到55歲只交了3年,我能補足12年,在55歲領到退休金嗎

一般應該在開始交納時,就一次性補足不夠的年限,到法定年齡按時退休,到退休時再補交,要看社保中心是否允許了。達到抄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襲15年方能辦理退休並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二者缺一不可 如果你說的55周歲時法定退休年齡 目前根據參保種類,女性退休時間有多個情況的 是在2011.07之前參加養老保...

22歲的應屆大學生能勝任中德安聯人壽的業務嗎

2010年11月8日訊息,銀監會近日正式下發 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 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 以下簡稱 通知 要求銀行年底前清退保險公司駐點人員。銀監會明確要求在商業銀行網點直接向客戶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員,應是持有保險 資格證書的銀行員工,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

兒子今年19歲中專畢業在一家單位上班工作不好,想讓他去北大青

計算機行業的前景是不錯的,北大青鳥是北京大學的校辦產業,全國200多家校區,以教授it行業就業課程為主,課程是根據就業崗位去分類的,包括軟體開發工程師 軟體測試工程師 網路工程師 網路營銷師等等,有針對高中生 中專生 和大學生學習的零基礎課程,也有針對在職提公升的充電課程。您之前應該是通過 了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