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時候要送紀念品嗎?用一輩子的那種。很多人說睹物思人不好

2024-12-29 09:30:24 字數 6199 閱讀 4816

1樓:紅苕藥

沒有必要送。分手了,就沒有關係了,搞得藕斷絲連的。不太好。

2樓:網友

我覺得分手時候最好是不要送紀念品!因為分手又不是什麼好事!睹物思人會痛苦的!既然分手了,說明不合適!就應該忘記了!從新開始!吃飩分手飯就可以了!

3樓:風中駝鈴

個人覺得,送與不送,各有它的利弊之處,如果你覺得這段感情讓你十分的難以忘懷,那就送乙個,也好為雙方之間留個念想和回億,如果你下定決心要結束這段感情,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的話,那還是不送為好,以免睹物思人,藕斷絲連!

4樓:直流變頻

不能在一起,分手就不要送什麼紀念品了,更不要說什麼睹物思人了,最好不要藕斷絲連。

5樓:瑭萌霞

你是什麼意思啊,說清楚一點好吧,或者都不囉嗦也行,兩個人是好朋友的話有紀念品當然可以啦,通常都是特別優秀的人,而且還是特別重感情的人才會這麼做的啊。

6樓:商丘王建民老井

分手。分手紀念品也不是不可以留個紀念也是一種精神寄託!

7樓:婁齊

乙個合格的前任就該像死了一樣。既然已經分手,就徹徹底底消失在那個人的世界中,讓他自由。

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沒意思,分手還送什麼紀念品?紀念什麼?紀念不成功的感情經歷?

9樓:悠悠來了外婆家

一刀兩斷不要有牽連最好。

10樓:你選擇複製

分手老死不相往來了,還送什麼。

如果戀愛多年的情侶確定分手,雙方現在都不捨得彼此,但是現實情況不能在一起了,要不要互送乙個紀念品?

11樓:禾鳥

我覺得可以留乙個紀念品,但是最好還是不要吧,這樣的話他以後的伴侶肯定會心存介意的。

12樓:在仙水巖刷卡的啄木鳥

有緣無分的愛情,讓人很無奈。既然不能不能在一起。那就算了吧。

紀念品可以互送乙個手錶。不要太貴,紀念而已。

有時候睹物思人,不如不送。為了以後的家庭和諧,還是算了。

13樓:日落輕煙

可以啊,為什麼不可以,就當是朋友之間留個紀念品,沒什麼的,不用糾結。

14樓:何偉

當然可以這麼做了,但是還有什麼理由是讓雙方不能在一起呢,除非兩個人中有人不是單身,如果是這樣那還是不要送為好,因為對方不能因為愛而離婚,所以沒必要再送東西了!

15樓:a桉樹

如果都願意的話,是可以送對方乙個紀念品的。

分手時,男的要還女的送的東西,女的說,不用了,就當作個紀念,女的是什麼心態?

16樓:來自龍山寺有野心的劍蘭

分手了為啥還還要向對方要東西呀,我覺得這其實沒必要了。既然選擇分手了,其實應該是把彼此相關的東西都歸還了,這樣誰也不欠誰,也省了日後睹物思人呀,真要有個東西其實在一起的記憶也算吧,這個其實足夠了呀,真要留個紀念,就算彼此的記憶吧,或者是曾經拍的一兩張**也算呀。

17樓:勤奮的國際法學

送出去的東西,哪有要回來的道理。如果是我的話,我就不會再要回去,就算是對方還給我,我也不會要了。因為那是我送給他的,只適合他,而你們也是真的在一起過那些東西也是真實存在的。

也可以留個紀念,只是對一段感情的認真吧,證明了曾經喜歡過你。

18樓:貴鈮

他是乙個非常好的人,既然分手了,東西是無所謂,是身外之物。

和前任分手了,要怎麼對待前任送的禮物?

19樓:巴山夜雨

分手是人的錯,禮物是無辜的,所以我不打算讓禮物來承擔人的過錯,收的禮物不會還給對方,更不會扔掉,就讓他好好保持著他自己作為物質的價值吧。

有些人此時可能就要噴我了,認為我是乙個比較拜金的人,或者說收了別人禮物分手了本來就應該還給人家,這本身就這種站著說話不腰疼的說法,如果換位思考一下你會怎麼樣呢,作為乙個女生,乙個男人追了你三五年的時間,你用這三五年的時間去陪伴這個人,追你時送你一些禮物等到分手的時候想要要回去,你會如何選擇,我認為你可以選擇全都還回去,但是這些東西全都是他贈予你的,從法律的意義上來講,你有著完全的決定權,如果你不想還回去誰拿你也沒有辦法,可是你真的能夠做到全都還回去或者把它們扔掉嗎?比如說一顆鑽戒,乙個膝上型電腦或者是乙個最**的好手機,你能捨得扔掉嗎?甚至那些上萬塊買的包包,如果換的是我,可能我不會扔掉,更不會還回去,我認為這是我這幾年的青春換來的,沒有什麼比青春更值錢的。

也許有一種說法叫做睹物思人,觸景生情,但我不這樣認為,我所理解的睹物思人,觸景生情是一定要有前提的,這個前提就是你對那個人還有感情,假如說你已經對他沒有任何想象空間了,也沒有任何期待了,那這個禮物就沒有能夠觸發你觸景生情睹物思人的能力,因此它也僅僅是乙個物質本身的價值罷了。

綜上所述,和前任分手了我會讓那些物質依然作為物質存在著,不會忽略它的價值,更不會因為一段感情而不理智的把那些昂貴的禮物全都扔掉,對待金錢不能夠如此草率。

20樓:你頭髮亂了噢

應該直接把前任的禮物丟掉或者拒收,因為已經分手了,就不能給自己就後路,忘掉她,重新開始。

21樓:網友

對待前任的禮物一些不是生活用品類的可以選擇掛在網上**,口紅什麼的想自己留著便留著吧,如果怕觸景生情就扔了他吧。

22樓:千曼鈮

和前任分手,要理性對待前任送的禮物。人家討要就還回去,不要就留個紀念,畢竟它包含了自己的青春回憶,等老了回憶一下也挺好。

分手後對方送的貴重的東西要不要還?

23樓:她的夏天c微涼

我覺得還是還了比較好,但是有些不還的人應該也會有自己不想還的道理吧,但是畢竟是偏貴重的物品,所以理智上是一定要還的

分手後不想還的人也太多了,想睹物思人的也很多,不想分手的人也很多,感情這種事,能瀟灑放手的人實在是太少了,除非你根本就沒認真喜歡過,我一直都很佩服在愛情中理智的人,在一起時送的東西,在分手後能夠毫不猶豫地扔掉,毫不猶豫地還掉,實在是佩服,說放手就放手。

其實這樣東西是對方心甘情願的送給你的,你還給對方的意義是什麼?是讓對方使用嗎?還是讓對方處理,直接扔掉罷了。

如果是傳家寶之類的非對方個人可做主的東西倒是可以還給對方,畢竟也不是對方的個人私有財產。

所以即使是貴重的物品也是要分很多種情況的,而且貴重也不一定就是以錢來衡量,在一起時自己主動送的東西也不一定要必須還,不必要把你的我的搞得清清楚楚,不過你把對方送的物品一直小心翼翼地存放著就有點太那個啥了吧,特別是當你有了新的戀情後,就沒必要讓前任送的物品還一直出現在你的眼前,一直佔據你的生活,反正我是很不喜歡分手後還一直留著對方送的物品,無論貴不貴重,還是要乾乾淨淨的比較好,雖然曾經很美好,但是一定要向前看呀,都已經分手了,證明還是不夠合適呀。

24樓:情感諮詢員

分手後的東西最好是還給他。因為他送你東西則是代表他送你愛。所以,你們分手了,當時送東西的意義也就消失了, 還是還給他。

25樓:在浮山去買菜的海雕

分手後,對方送的貴重東西,如果對方要求還,你必須還,也可以折價給錢補償。對方不提,就可以不還。最好還給他,良心過得去,分手了,留之,觸之傷心。

26樓:網友

這要看對方送貴重物品有沒有前提,還存不存在,如果這個前提不存在了,東西應該還回去,比如彩禮這種情況,是以結婚作為前提的,不能履行結婚,彩禮就應該退回去。也有的是一般贈送,沒有設定前提,那就可以不用還。

27樓:網友

分手後重要的東西還是要還的,如果留著也沒多大的意義,看著對方送的東西,心裡就會想起你們以前的事,既然分手,就不要再有什麼牽扯。

28樓:網友

睡了以後對方送了這樣的東西,然後就看你們的喜好,如果他對你還是比較好的,他可能就不管你要的時候他對你不好,那麼必須要必須換,這是你們倆之間的事,不要問別人,別人給你出招,可能會給你車子非常混亂的招,你就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了,你自己,你們倆之間好好談談吧,你該怎麼辦你比如說借了好幾十萬塊錢不還的情況就是這麼個道理,所以說你就認真的,好好反省反省自己吧。

29樓:gx緣分情緣

這個畢竟是送的東西,這個要以個人而定,有的人是不還了,還他或她也不一定要,而有的人人呢!是要還的,如果對方堅持要還的話還是還了比較好。

30樓:咪咕閱讀撒了吧

應該還呀!拿了你賺多少便宜呢?如果他對你不好,欺負過你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想還就還。

31樓:沐雨乘風

我覺得應該還,都已經分手了,為什麼還有留著對方的東西。

32樓:烏盟人在海南

要還,法律有規定。

當然對方明確表示贈予你,不還也可以。

33樓:犁冬易

這個看個人,但是,如果對方,要是要求你還,就一定要還,這種事情,人家是可以告你的,最終你也獲得不了的。這種事情,主要看對方,其次看個人。

34樓:在百丈巖講捷克語的蒲桃

貴重物品該還,一般的就算了。

貴重物品該留在他最愛的身邊,既然不愛了,就別留下念想了。

35樓:馬特雷波迷

要還!!!

這體現了你的人品,也防範了今後的「睹物思情」。

除非你有極強的物慾,又想變賣這些物品來彌補「囊中羞澀」。

36樓:明妙之

當然要還。交往時又不是看重他的錢,分手後也就沒必要留著貴重的東西。

37樓:網友

我想還是還了的好,既然分手了那麼貴重的東西拿著也不踏心。情不在了還要人家東西幹嘛。

38樓:網友

相互都有送就免了,如果只有一方給。建議歸還。

39樓:思念守護乄

要還的,畢竟也是他/她比較重要的東西。

分手後,應該將前任所送的禮物,全部還給他嗎?

40樓:美麗少女團

我想很多男生和女生都會經歷分手這個過程,因為我們總是在不斷的失敗中,去明白自己所謂的愛情到底是怎麼樣的,自己到底是適合什麼樣的人,到底是喜歡什麼樣的人?那麼對於分手這個話題的話,很多人都會持有不同的看法,對於前任所送的禮物,很多人會覺得,既然是送給自己的了,送出去的東西就像潑出去的水,是收不回來的。

你當初是心甘情願的送給我的,為什麼你現在要選擇拿回去呢,這不是顯得對方非常的小氣或者是說難道你還要把這樣的禮物送給其他的女孩子嗎?那未免也太說不過去了,所以他們會選擇把前任所送的東西留在自己的身邊,或者是說放在網上去進行售賣。

那另外一些人會覺得,既然是前任的,就不想和前任有任何的瓜葛,或者是說有什麼說不清的地方,就會選擇把前任所送的東西全部還給她,當然也希望自己的前任會把自己所送她的東西也全部還給自己。

那我覺得我還是比較支援前面一種做法的,我並不覺得分手後,你就應該對方所送的禮物全部還給對方,因為首先有些時候,他送你的東西你可能已經毀壞了,你已經使用過了,那你把這樣子使用過的東西再還給人家,這根本就沒有意義,你還給他也是一種浪費。而且如果你這樣子做的話,好像人家會覺得你是逼迫他把你送給他的東西也全部還給你,所以我覺得還是非常的不妥當的。

41樓:小巷曚曨

我認為既然分手了,不論男女就應該把前任給的禮物全部歸還。

因為那些禮物已經失去了意義,再說在金錢上也應該劃分清楚,這樣兩不相欠,分手分的乾乾淨淨,免得遺留麻煩。

您認為呢?

42樓:阜寧縣碩集鎮

建議還是好聚好散,不用做得那麼絕,不是很值錢的東西就留下做個紀念吧,也不得罪人。

43樓:饒

應該,既然不在一起,何必保留他送的東西,睹物思人只能更加悲傷!

44樓:網友

我個人認為這個問題應該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我既然和你分手了就應該分的徹底些,把你送的禮都退還給你。第二種就是這是你心甘情願送給我的你要是不說出來的話我為什麼要還給你呢。這就要看你是怎麼想的了要不要還。

45樓:別輕易說愛東

當然了,因為分手了,就是要從你的世界裡把他趕走,要不你沒辦法去接觸下一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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