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勤意智
我認為你大可不必瞞著你的老婆,你們已經是一家人了,相信你的老婆是乙個通情達理的人。
2樓:柴溼漁喜閒
我認為這個男人做的特別不對,你給生病的前期5萬元並沒有什麼問題,但是你不該瞞著你老婆,夫妻之間最忌諱的就是隱瞞。
3樓:勝利村寧
感覺這樣的做法是非常不對的,畢竟生活是要二人的,如果想給的話我們可以協商,這樣做不僅對家庭不負責任,也是對妻子的一種傷害。
前妻孩子生病要求支付醫療費用,我沒有,會牽扯到現任妻子的存款嗎
4樓:小山村情懷
前妻孩子生病要求支付醫療費用,我沒有,不會牽扯到現任妻子的存款。
拖欠前妻的撫養費不會執行現任妻子的財產,需要執行的一方的私人財產,對於現任妻子的財產是予以保護的,但是,故意轉移藏匿財產的行為除外。
二、在撫養費的數目確定後,涉及到乙個如何履行的問題?
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採用以下兩種方式:
一)一次性給付。
對於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採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週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週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如果上述理由發生以後,不撫養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費用,由撫養一方承擔,顯然不太公平。當然,無論生活費、教育費都應從實際出發,對於涉及數目較大的,必須由雙方協商確定,否則將由決定的一方個人承擔。現在較為突出的是擇校費。
如農村孩子送到貴族學校學習。一次性要交五萬、十萬元,都應由雙方協商費用如何承擔。
至於減少與免除子女撫育費,主要是針對供養人的給付能力降低和經濟收入減少;或子女雖未滿18週歲但已有勞動收入,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自己的生活所需這些情形。由於目前在實踐中,按月支付較多,所以撫養費的變更一般都以增加的佔絕大多數。
我媽媽去世幾個月了,之前生病都瞞著我,直到她去世才知道她生病很久了。我到現在也是不太能接受這個現實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凡事信則靈。不信則不靈。意思是如果你相信問公尺,你自己能求個心安。那麼同理。長輩說的問公尺會打擾到她。也是對的。所以。我的建議是。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時古難全。有些東西。既然過去了。就讓它過去吧。何必執著。至於你不能接受現實。這個好辦。你讓自己充實的去忙碌。沒時間跟精力去...
如果老婆生病了,老公對老婆不聞不問,還罵了好難聽,請問這樣的男人還能在一起
生病了罵你,為什麼。應該有原因,是不是說你怎麼不好好保護之類的 我老公也這樣,結婚十年了,只要你生病他就沒就好臉給你,就是很危險的病情也這樣,可能真沒什麼感情的原因!我的老公就是這樣 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總覺得他好像不成熟 還是我在他心裡沒有分量 有幾個老婆生病了,老公不聞不問的,還閒煩的 我家抄男人...
還沒訂婚瞞著自己父母給男朋友的爸媽買衣服合適嗎
你男朋友好可笑 還有要求女朋友買東西的?先給錢 給你錢 你在買 不給的話 就帶點禮 就ok 不用買衣服 結婚女方要給男方父母買衣服麼?女方要給男方父母買衣服我還是頭一次聽說,也許是乙個地方有乙個風俗,但是我認為這些都是小事,如果你們那個地方有這個風俗買件衣服也不是不可以,這樣也會增加雙方的感情,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