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法律上的事我不太懂 不過照你這麼說撫養費應該給你姑姑的。你到一些法律**上發個帖子 ,祝好。
2樓:網友
在這發表貼子找不到答案的!只能為你想辦法!唯一的辦法就是你找律師去諮詢,通過法律來維持自己,不要被對方嚇倒!要學會用法律!
3樓:王智傑愛我
我非常同情你的姑姑,她可以向法院訴訟,要求孩子的父親支付撫養費。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裡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專案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4樓:追愛的狼
告他,最好的解決辦法。
5樓:網友
既然法院把小孩判給你姑姑,肯定也要判每月支付多少撫養費;他不給,憑判決書直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給出去的錢能要回來嗎
6樓:趙明
自願贈與的錢能不能要回來,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是有償贈與,而受贈與人未盡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行為,如果是無償贈與的,並且錢已經轉移到受贈人的,不能取回。
我國法律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能撤銷。如何追回轉出的錢。
1、如果沒法直接撤銷轉賬,使用者應當首先聯絡收款方,協商退回錢款;
機構等,申請獲得收款方的資訊,也可以請求中介平臺工作人員幫忙勸說:
3、如果與收款方協商不成,在涉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使用者可以通過司法途經維權。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諮詢專業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請過的錢還可以要回去嗎
7樓:
親,您好,可以的法律分析:客人留下的賬單可以收回,李薯如果客人故意吃乎搏法,偷偷跑路不帶錢,金額較大,可以由**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其行為做出相應的處罰。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哪頃者款;情節較嚴重的,(二)追捕、截擊他人的;(三)強取、要挾或者任意損壞、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為。
老媽的銀手鐲給了我表姐,她想現在再要回來那個手鐲是我外婆給我媽的
再買乙個把那個換回來吧,就說有特殊意義 送人的東西不好再要回來的,出爾反爾是無信的行為。再說了銀手鐲也不值錢,還是不要的好。有個最簡單的辦法,再做乙隻差不多一樣的,一般手鐲幾 百塊錢就搞定了,只是這樣就沒有了你外婆給的那種感覺了,要回來那實在是太不明智了,所以這個方法現階段能用來解決這個問題,我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