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物的歸還問題,關於禮物的歸還問題

2025-02-10 16:35:08 字數 5917 閱讀 2970

1樓:大雯仔兒

先鄙視一下那個挫男~~怎麼這樣啊,這麼沒風度,跟他分是你朋友明智的選擇~別怕他,不能給錢!當時他自己不要錢的,現在又要算啥!直接跟他說,就只能給他的破電腦,沒得選!

親,鼓起勇氣,這樣的男的,鄙視鄙視。

2樓:網友

88元。既然一切都是因男生而起,就沒有歸還的理由,再者,要還乾脆就把電腦還給他,咱又不稀罕。

順便鄙視下那男人,沒錢裝毛個大款。

遇到這樣的男人,真是悲悲悲啊…

3樓:網友

可以給他錢。但不是8000!你可以讓你死黨告訴那個男的,話說清楚!就是四千!這個男人也太噁心了!給的時候不容拒絕,分手了又急著要!不給他,他也沒脾氣啊!

4樓:

跟這男的說,要電腦自己過來拿,是你自己送過來的,現在自己拿回去。要錢沒有。跟這種人,沒必要在留情面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平等的,為什麼要還呀。

更何況女的也花了錢呀。

堅決不退,說得好輕巧喲。

6樓:網友

這男的臉皮可真是夠厚的啊,不給,一分也不給。實在不行給他1000,看他還說什麼……氣憤中,鄙視這人。

7樓:網友

兩個人先商量好,該給錢就給點錢,早結束算了。

8樓:網友

把那電腦賣了,賣多少都給他,直接說88

9樓:唐龍

感情這東西是不能要錢來衡量的。

關於禮物的歸還問題

10樓:網友

就你說的情形,可以認作為贈與合同,那就根本不用還他,他沒有要回去的理由。但是需要你有證據,比如贈與合同(看情形沒有),或者兩個人的聊天記錄,簡訊什麼的也可以。如果什麼都沒有,他又提出是借給你朋友的話,那就把電腦還給他就好了。

怎樣歸還別人禮物

11樓:

如果這個朋友你還要對他(她)有話要說,你們還要繼續成為朋友,你就親自歸還他(她)禮物,這樣顯得你比較誠信。如果你這個朋友你不想再見到他(她),你可以通過別人轉交給他(她)禮物,或者叫個快遞還給他,這樣一般是局面會很僵的,有時連朋友也做不成的。建議還是不要退還,另外送份禮物給他(她),差不多**作為抵消,你心裡也可以好受點,對於他(她)你不會覺得有欠人情感覺。

12樓:預謀2世溫柔

不知道你受到的禮物的寓意跟送你禮物的人跟你是什麼關係,如果是一般朋友還是建議你不要退還給人家,你可以買乙份別的禮物回送給他。

13樓:閆坤520程丹妮

當然是自己直接還給他拉。

14樓:匿名使用者

委婉的和他(她)說你不收那個禮物的緣由!

與男友分手後該歸還禮物嗎?

15樓:凌玥

你瞭解他為什麼和你分手嗎?!

我想說下,如果發生在我身上的話,我會去弄明白為什麼這麼突然,是因為自己,父母,或是又有合適的人選了?要是前兩個還行,要是後乙個,那我會另作打算……收藏在某個角落,都是有可能的……

當然,分手的原因也許永遠不知道,那何必在這上邊糾結……其實你真沒必要問這樣好不好,還給他,也許他會傷感,也許會不當回事……只要你覺得心安理得就好……

我不知道我說得對不對,但我覺得有時分手了,就算了……

16樓:網友

本來你是不需要的,但是看完內容那還是還給他吧!這是最後的方式了!快遞也行吧,但是好貴吧。

反正他不急要!而且手錶的重量也很高!我看他大概也很想要回,或者想著虧了給你,當然跟你說分手的時候就這樣想吧,他可能覺得負擔很重,其實都是他的矛盾,什麼紀念其實都是放在一邊永遠不理的,以後被新男朋友看到還不好、

17樓:曉離公主

這個就要看你自己了,你可以自己留著畢竟這是乙份感情的見證,如果你不想留著想還給他你就還吧,個人覺得還是當面還吧,快遞的事情誰也說不準的,路上磕了碰了丟了還麻煩,當面還的話心平氣和坐下來喝杯東西,禮貌的還過去,分手後大家不至於撕破臉。

18樓:豆豆

其實是因為你剛剛與男朋友分手,所以想忘記有關他一切的事情。但是,男生如果提出分手了,對於有關你的東西,包括以前送給你的禮物也不會在關心了。即使你現在還給他,他也用不了,說不定還會送給下一任女朋友。

既然之前真心愛過,權當乙個紀念之物吧!

19樓:蠻小孬

還是不要還了把留做紀念吧,時刻給自己提個醒。

20樓:無憂無慮藕

我感覺沒必要,送禮物也是他自願的,說分手的是他,禮物還不還都無所謂。不想看見它,那就用來壓箱底吧,也是一種紀念。

21樓:a痴人星空

真的不可能挽回,肯定還,若仍有feel,你就試一試能否挽回。

22樓:海風藤煙

這種情況還不還看自己怎麼想吧,我分手對方還主動要求歸還他送我的乙個手機呢,還是他用過幾個月的,感覺和他分手是個非常正確的選擇。

分手後 歸還貴重禮物

23樓:靈魂一問

分手之後貴重禮物、大金額的紅包以及彩禮等等財產是需要退還的,這也是有相關規定可以依據執行的。

在戀愛期間互相贈送禮品是出於自願,一般是不予退還的。當見面禮變為彩禮的性質時,那麼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這種未登記結婚的情況下,是應當予以返還的。作為男方需要舉證來證明,而作為女方如果見面禮有部分用於了籌備雙方婚禮或共同生活之用,可以憑證據來抗辯,如果屬實這部分實際共同消費的是不用償還的。

我國婚姻法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不得背離自願自由原則,應該注意將借婚姻索取財物與一方對另一方家族自願、正當的贈與,以及自願、正當的物質幫助嚴格區分,後者是法律所允許的。贈與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但贈與行為有乙個限度,即不影響其生產、生活為原則,不能借婚姻索取財物。所謂借婚姻索取財物,是以談戀愛為名,以索取財物為結婚條件的行為,這種行為的主體通常是指女方,也包括第三者。

戀愛婚姻與買賣婚姻的區別在於,戀愛婚姻是自願的,買賣婚姻是附加了金錢條件的,是以追求物質為基礎。

見面禮一般指初次見面時贈送的禮品。而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人情往來是相當普遍的,互送見面禮也就成了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是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的禮儀。分手之後見面禮是否需要退還就要看見面禮的性質以及貴重程度。

如果是情侶分手且見面禮並不貴重,那麼就不需要退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人們的婚約習俗,一般男女雙方訂婚就有一種共識,就是男方給女方一定數目的見面禮,俗稱彩禮;即屬於互相的贈與行為,而贈與行為在法律上一般是合法的,不予退還的。什麼算作贈與行為呢?

贈與行為在婚姻戀愛關係中的表現是互相贈送禮品、禮金,是一方將自己的錢物無償給予另一方的行為,通常是不附條件的,由此演變成一種民間禮議,第一次「過門」要給彩禮,俗稱「打發」或「見面禮」,以及戀愛期間互相贈送禮品,這種互贈行為的習俗是人們所遵從的,一般送出去就不再要回來,事實上,法律也並不禁止這種行為的發生。

24樓:翠花與鐵頭

收到男朋友的昂貴禮物,分手需要歸還嗎?

25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你不還給他也可以,你說要還給他的話,我給你個建議,你去買一款和這部手機差不多**的手機送給他,不要送那部老的了,(送出去的禮物,哪有還回去的道理啊),你們分手了不好意思的話,你可以叫快遞公司把禮物送過去,呵呵,僅供參考!!!

26樓:網友

你如果有點點愛他,就把東西換給他。最好讓他的死黨幫忙還。

不愛他了?留著用吧,反正心安理得的。。。

27樓:我難過

沒必要啦!!留個紀念吧!再說你還給他他也未必會要!!!

28樓:暖暖love軍

託朋友給他就好了。

前男友送的禮物可以歸還嗎

29樓:穿越時空女子

這要看情況!如果他跟你分手是因為他不在乎你了,那麼你又何必留著他的禮物呢?所謂睹物思人,每次看見禮物就會想起他對你的傷害,那也只是折磨自己,讓自己的傷又開始痛了!

但是如果你們之間有過彼此美好的回憶,分手是不得已的,那麼他的禮物就可以留著,畢竟那乙份回憶是專屬於你們的,就算只是禮物,也會給你些許安慰和美好的感覺啊不是嗎? 其實歸不歸還在於自己的內心,你心裡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只有你自己最清楚,沒有任何人可以幫你做決定,我也只是想告訴你,要忠於自己的內心感受!加油,相信你可以做出正確的決定的!

30樓:網友

如果他真的特別喜歡你的話,傷的並不是自尊,而是那片真心。你發個簡訊問問那個玩具用還不?畢竟那個玩具不是正式送的,如果他說不用,那你就好好的收藏,就是對他對大的尊重和友情。

31樓:落寞di淚

不要還、既然是送你的,那就是你的。

如果你不想要,可以送人,或者扔掉,反正我不建議還、

省得尷尬、

32樓:一起太極又四象

建議不要還了,會很傷他的心的。再說也沒有必要還了。

33樓:網友

我建議別還了,這樣很傷人的,如果不再想觸景生情,你可以把他的東西放進儲藏室,把他封起來。這樣對大家都有好處。(排除他問你要)

這種情況下同學送的禮物可以再返還給她嗎?

34樓:障袍丐頹鉚

朋友你和她什麼關係呢。朋友關係的話收了就收了嘛。如果是別的什麼不明不白的關係,而你又不知道該不該收的情況下最好不要收嘛。

但是既然已經收了,以後又不想再有什麼交集,那你可以回贈乙個小禮物表示大家只是朋友就好。朋友之間禮尚往來沒什麼的。

35樓:醉棗

還是不要還了。人家也是一片好心可能只是單純的想給你點兒東西而已 你要是很正式的把禮物退給他就顯得不近人情了。

36樓:匿名使用者

不太好,人家送禮說明人家把你看在眼裡,你要還,這就顯得你不大肚。

37樓:立華奏

一般來說既然送了就不要還 再說她收入高 對於她來說這些東西應該不算什麼 心意在這了還了就沒意思了對麼。

分手之後,以前收的禮物應該歸還嗎?請投票,謝謝!

38樓:網友

雙方贈送的東西,最好不用完,那樣不好,起碼會讓人覺得你很介意,我覺得是不還,當個紀念吧,分了,也可以當作是朋友禮物的紀念啊。

39樓:網友

e這就要看自己的想法瞭如果你覺得要歸還他那就歸還,但分手了和禮物沒什麼關係的。

40樓:網友

暈 不想要也被還那,多打擊人呢- -

真想還的話。。。

不想有這段記憶的話,還是扔了吧。

呵呵- -我是不想收到這樣的東西的。

41樓:夏有七七春有凡

f畢竟他的想法你得考慮,萬一落下話柄對誰都不好。

42樓:梧桐下的楓葉

c、主動歸還對方贈送禮物。

補充一句: 全拆了,剪了,燒成了灰再還給他。

43樓:小蘑菇_採姑娘

直接扔了,留著看了傷心,不過**還在,只是被我媽藏起來了。

44樓:網友

當他面 把禮物 扔了。

誰叫我愛過你 你也愛過我。

45樓:魔法m眉

d,他(她)都送你了,就是你的了,還啥呀!

46樓:__夜妝

d、堅決不還,扔掉也不還;

47樓:網友

燒了,將記憶化成灰燼!

48樓:夢想金山

g都分手了,誰也不認識誰了!

關於送禮物的問題,關於送禮物的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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