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繼承人的土地確權怎麼辦?

2025-02-15 04:30:19 字數 3995 閱讀 7998

1樓:蘇厚子

土地法第十二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第十五條,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土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綜上,沒有繼承人的土地確權分兩種:一、集體土地歸發包集體經濟組織無償收回管理權使用權,二、國有土地歸國土局收回。我國土地所有權只有集體和國家享有,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可以繼承,沒繼承人,只有由對該土地有所有權的集體或國家收回。

2樓:真的不用過分關注別人

土地確權的話主要是看你土地承包合同上都有幾個人,如果說土地承包合同上的人都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已經不在。那麼這個土地一般來說是收歸村集體的。如果說土地怎麼合同上的人仍然存在,那麼這個土地就要歸個人所有。

不涉及繼承人的問題。

3樓:網友

沒有繼承人,那就是村收回重新分配使用唄。

土地產權本來就是村集體所有的。你所謂的繼承也就是使用權。使用權給誰由村決定。

土地確權後可以繼承嗎

4樓:李良宵

法律分析:1、農村土地可以具體的細分為:家庭承包用地、家庭承包耕地、家庭承包草地、家庭承包林地、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宅基地等等,而不同型別的土地它的繼承方式也是不一樣的。

2、農村土地是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並不屬於個人財產,所以是不可以繼承的。土地一般是由集體分給本村的村民按照戶為單位來承包的,土地確權的原則和這和告是一致的。

3、當本村的承包人去世以後,假如承包人的戶口本上還有其他的家庭成員喚昌明,並且土地還是在承包期限以內的話,那麼迅拿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包;假如承包人的戶口本上沒有其他的家庭成員,那麼將會由集體收回被承包的土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土地確權可以繼承嗎

5樓:趙麗

沒有繼承和不繼承的說法。承包權歸家庭,並非個人,目前,我國農村實現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承包經營權歸農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不是個人承包制,也不是勞動力承包制。

也就是說,承包土地的,是這個家庭,而不是某個成員。即使家庭成員有變化,但只要農戶這個家庭還存在,就沒有繼承和不繼承這一說,某個成員去世後,他的承包地還在這個家庭,不會被收走,也不存在繼承這一說。

1、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採取了兩種不同的規定,對於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農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家庭承包是以戶為單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內家庭的某個或部分成員死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由發包方收回承包地。對枝察於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內,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理由在於,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個人的名義而非農戶進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猛梁茄的,其繼承人自然可以繼承。

2、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土地承包經營權本身不屬於繼承財產。但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規定: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從中看出,林地由於承包週期長,可作為遺產繼承,其他耕地的收益應作為遺產繼承。這是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系用益物權,《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條:「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應當遵守法律有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規定。

所有權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所謂用益物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並非擁有土地所有權渣陵,土地所有權只能由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行使所有權。

土地確權能繼承嗎?

6樓:方麗君

法律分析:承包權等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使用權可以繼承。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僅歸國家或集體所有,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

國的農村土地一直以來都是村民集體所有,土地確權也只會確權給村裡,不會出現私有土地,個人只能擁有承包權。因此,承包權等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扒磨銷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遊陪。

第五十四條 依照本章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春遊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土地確權後能不能繼承

7樓:張麗珍

土地確權後不能繼承。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才能作為遺產繼承,根據法律規定,我國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農村集體,個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權,因此土地不屬於可以繼承的財產。

一、農村宅基地能繼承嗎?

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財產,不屬於農民個人私有財產;遺脊仔配產的繼承只能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非個人合法財產不得繼承。根據法律規定戚閉,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地。

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公租房父母買了能不能繼承。

公租房不可以繼承,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符合條件的公租房可以要求續租。

父母去世後,公租房不能作櫻指為遺產繼承,但與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賃期內繼續承租。

三、農村非農戶口的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我國法律規定,農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村民首先要屬於這一村集體才能取得宅基地。同時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權,宅基地所有權還是在村集體,村民不能隨意處置宅基地。所以,宅基地不屬於個人財產,也不是遺產,不能被繼承。

雖然宅基戶口性質怎麼填地不能被繼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個人財產,可以被繼承。

目前國家政策有目確規定,父母是農村的,自已是非農戶口,只能繼承父母房產,房子倒塌後,不能翻修,就算碰到徵收,也得不到土地補償,宅基地仍是集體所有。

至於是否能繼承農村耕地,那要看承包期限是否到期,如果承期限到期,下一輪承包,你是非農戶口,你是沒有承包權的國家政策法規有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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