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擬明確醫師公共場所自願施救不擔責,你贊成嗎?

2025-02-23 22:10:18 字數 5312 閱讀 5883

1樓:fiction南瓜

現在社會上有很多人看到老人摔倒了,都不敢去扶,那麼這個現象是非常多的,主要就是因為有的老人摔倒了你去扶了之後,反而會被倒打一耙,導致現在的人都不再去幫助老人。但是尊老愛幼是我們的傳統美德,現在終於出了乙個政策,可以讓人們不再有後顧之憂,據瞭解已經立法擬明確醫師公共場所自願施救不擔責,我肯定是贊成的。

對於醫師在公共場合自願施救,不承擔責任,這個在現在確實需要,不能讓好人,做好事還要揹包袱,民眾也要理解,醫生不是萬能的,醫生的職業道德要求他們必須施救,但是能不能救過來,也要得看命,不能過分的要求。

就像扶老人一樣,大家是有後顧之憂。沒有此類後顧之憂,誰人不尊老愛幼,誰人不想救人。只有這樣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得到及時的救助,也不會寒了救人者的心。

因為現在有很多人突然發生意外的話,生命就是與時間賽跑,多為病人爭取幾分鐘,那麼病人就會多乙份生存的希望。突然看到發生病情的時候,醫生看到之後是需要立馬上去進行施救的,再也不用擔心會被病人訛上,不管有沒有救成功,醫生都已經盡力了。

不過這個規定也只是說了醫師,而不是普通人,有很多人就覺得遇上意外發生的事情,可能當時沒有醫生,那是不是普通人看到了去急救就會要承擔責任呢?這個規則立的有點不清楚。

在我看來每個人都應該學一點急救知識,比如說心肺復甦,遇到緊急的情況就可以使用,也不是說只能醫生,普通人也可以,所以說這個規則一點都不嚴謹,應該要涉及到醫生和普通人,如果當時發生意外,沒有醫生在場怎麼辦?那就要錯過了病人的搶救時間。

對於這個規則只能這樣做,如果你不是醫生,遇到需要急救的人,還是幫忙打120比較好。

2樓:樂清

對於立法擬明確醫師公共場所自願施救不擔責這個問題來說,我其實是贊成的。雖然人的生命很短暫,而且很珍貴,但是也會有出現問題的時候,那麼這個時候是需要醫生來進行搶救的。不過幸好現在的醫學水平發展的比較快速,很多疾病都得以**,但是也有些疾病我們醫學專家正在研究當中,需要時間來證明是否能夠得到**。

但是呢,需要根據每個人的個體差異,人們恢復的時間長短和恢復的程度也有變化。

一般在生活中,總是會有意外的出現,這些都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所以我們總是能夠在街上或者地鐵上看到許許多多突然發病的人,那個時候場景很混亂,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幫助那些處於痛苦之中的人們。那麼這個時候醫生是有責任去幫助那些病人的,但是那並不是他們的義務,因為他們並不是在工作中,而且在外救人也是需要有勇氣的。因為現在很多人救人之後會被一些家屬「碰瓷」,或者是需要承擔一些責任。

所以我認為那些有醫師證的人在公共場所救人的時候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因為會有很多意外的出現,而且他們也是屬於一種見義勇為的行為。因為人的身體結構很複雜,而且每個病情都發展的特別快,是我們無法預料的,所以在沒有專業的醫療條件的情況下,通過自身的知識救人也有很大的困難的。

而且在公共場所,醫生救人只是一種責任,並不是義務,而且現在這樣的事情有很多,讓很多醫務人員寒心了,讓他們變得不太敢在外救人了,因為會有一些家屬會強詞奪理,甚至會打上官司。所以我覺得這個政策也是很有必要的。

3樓:而且我

我贊成,因為很多醫師在公共場所的時候救人都是出於自願的,熱心腸的,只是因為一些醫療設施不夠,或者是病人的身體狀況特別差,最後才會造成悲劇,所以不應該有醫師擔責任。

4樓:劉心安兒

我贊成,這是因為醫師當時在救人的時候都是出於本職,也是本能,同時也沒有**結果的風險,而且他們在救人的時候也是非常盡心盡力的。

5樓:陳遠紅紅紅

非常贊成,因為我覺得在公共場合只要有人願意救人,就是一種很正能量的舉動,如果還需要承擔責任的話,會讓這些人變得很心涼。

6樓:安妮的心動錄目

我很贊成這樣,這樣的措施是非常正確的,而且這樣做法也是非常正確的,所以我是非常認可這樣的做法。

7樓:雙子小黑嘿

我贊成,這樣有助於社會的和諧,也可以讓社會更加的穩定,也是對醫生的一種保障。

醫師自願參與公共場所救治,將予以免責,這一政策可以避免哪些問題?

8樓:多啦還有夢

醫師以後再遇到突發緊急情況時,可以及時的伸出援手救助,不會再有多餘的擔心,不會考慮自己救治之後是否會被家屬要求承擔責任,可以很放心地去救治病人,能夠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9樓:神級小玩家

這一政策可以避免一些醫療糾紛,讓見義勇為的醫生沒有後顧之憂,可以放心大膽的對突發疾病的病人進行施救,這樣即使救治失敗,醫生也不會承擔任何的責任,那麼在面臨這種經濟情況時,相信更多人願意伸出援助之手。

10樓:拉布拉斯不變換

這一政策的出臺可以消除醫生的顧慮,鼓勵更多的醫生在醫院場所之外參與救助病人的行動,避免因搶救無效而受到家屬追責,提高救助成功率,樹立醫生職業的崇高感和使命感。

新規出臺!醫師自願參與公共場所救治免責,你認為這種規定有必要嗎?

11樓:熱愛生活的王老周

醫護人員也就是普通人,不要把這個群體神話了。以為可以靠一口仙氣活著,不救是本分,救是情分,和攙扶老人一樣,誰敢。

前段時間看到乙個新聞,醫生高鐵救人被索醫師證, 在我們桌面下或私下的人的情感來談論, 當愛心或義舉受到別人懷疑和質問時, 當然憤慨,心寒。因為我注重眼前愛心奉獻, 不是背後會造成的後果,對結果是模糊的。

當我們把他放到桌面上來講, 首先想到的是會因此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那不光是愛心與情感, 就會牽扯到承擔法律和責任, 所以當有人對病人實施施救過程中, 有人質疑醫生是否具備專業知識,正確規範操作,是否具備醫生的資格等等一連串的問題也是正常的。

桌面上和桌面下是永遠乙個整體的矛盾體, 現實中我們只能在互相協調中去正確看待, 任何乙個觀點的過激都會導致事物發展方向偏離, 不利於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如果高鐵上醫生在施救病人時, 一旦失手造成病人病情公升級或死亡, 作為救治醫生當然有不可推卸責任。任何工作中有失誤的難免的,但是每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為崗位精益求精去盡力,盡心,盡責。

當醫生在救治過程中由於不夠嚴謹或一時疏忽導致失手,可以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來定責, 或減輕責任或免除責任。當高鐵上的醫生在施救病人時, 如果是由於醫生沒有取得醫生從業資格,也不專業,只是實習生, 操作不正確導致病人病情惡化或死亡, 那可能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也有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也會受到人們的譴責。為此,有些事情的愛心奉獻或義舉不是人人都可以去做的, 不是可以得到人人讚賞的。

12樓:網友

有必要,很有必要,要不誰敢出手相救?救活了是應當地,沒活都是醫生的事,這官司可能來了!救人時,還得擔心被救者事後追究責任,所以如果沒有法律保障,不要去救死扶傷,因為那要承擔責任的!

一當有無事生非者,不得不防!即使這樣,還是無論在飛機上,還是高鐵上,遇到類似問題,也還是義無反顧的前去施救!沒法子,所以法律免責確實是十分必要的,這對醫務人員是乙個鼓勵!

在缺乏醫療儀器檢查時,誰也不能保證病人究竟是啥情況,只能憑藉經驗施救。所以不敢保證一定是最好的措施!

13樓:帳號已登出

是有必要的,因為醫患事故是非常多的,可以保證醫生的安全。

14樓:葉倩文查詢

這個並不是為了保護醫生,如果參加救治追究責任,我們醫生遇到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選擇視而不見。那倒黴的只有躺在地上的患者。所以最終保護的是患者。

整個醫師法都不是保護醫生的,都是在保護患者。

15樓:網友

我是執業醫師,我不想。

醫師在公共場所自願實施急救免責,新版《醫師法》還強調了什麼?

16樓:丸子閒談文化

新版《醫師法》中,對特殊崗位的醫生是有補助的。<>醫師法》 有很多內容,包括對特殊崗位醫生的補貼。醫生行業還有一些特殊崗位,危險性極大,所以國家也對這些特殊崗位進行了相應的補貼。

同時,要嚴厲打擊涉醫違法行為,每年都會發生一些不和諧的行為。因此,國家應加大對這些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全力維護醫生及其生命的權益。

同等條件下會更傾向於基層醫生,這也是對基層醫生的一種強調。會讓基層醫生享受一些優惠,平等享受職稱評定待遇。新《醫師法》的內容將保護醫生的合法權益,同時加強醫生隊伍建設,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其實,《醫師法》中最重要的是接下來的這一條。在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專業醫生伸出援手的。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突發事件。

比如突發的火災、**,或者人突發的疾病。在這種情況下,傷者需要專業人士的幫助。雖然我們會第一時間聯絡120,但是對於這些傷者來說,早一分鐘接受**就像是在和生命賽跑。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提倡所有的人都應該掌握一定的急救知識。所以,很多時候,如果恰好有專業的醫生在身邊,對傷者來說就是不幸中的萬幸。因為這是可以讓死者有更早獲救的可能,醫生是致力於救死扶傷的。

所以對他們來說,看到傷者,肯定會在第一時間主動救治。這條法規,也讓這些醫生可以沒有後顧之憂的去救人。

17樓:邂逅浪漫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強調醫師自願實施急救,造成受害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在緊急救治中醫師的權利受到保護。

18樓:幸福小豬豬

應該加強醫生的繼續教育,醫生如果在上班期間,因為中毒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應該享受工傷賠償和補貼。

19樓:細細

鼓勵醫師參與公共運輸工具等公共場所急救服務,這一點真的是相當不錯。

新醫師法實施了,明確醫師公共場所自願實施急救免責,這麼規定有什麼好處?

20樓:西柚君話天下事

新醫師法實施了,明確醫師公共場所自願實施急救免責,這麼規定有什麼好處?下面就我們來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一番**,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這對於促進醫師在公共場所自願施救以及對於有突發疾病的人來說都是非常好的訊息,醫師可以不用有後顧之憂進行急救,而需要被急救的人也不會因為各種原因耽誤急救時間。

為加強對醫務人員的職業安全性維護,《醫師法》在條例中確立醫師的人身自由、生命安全不會受到侵害。確立嚴禁一切機構或本人阻攔醫師依規執業,影響醫師一切正常工作中、日常生活;嚴禁侮辱、誣衊、危害、施暴等方法,侵害醫師人身自由、生命安全和人身安全。

《醫師法》新增加要求在應急救護中醫師的權力遭受維護:我國激勵醫師積極開展城市公共運輸等公共場合搶救服務專案;醫師因自行實施搶救導致受助人危害的,不承當法律責任。緊急時刻下不可以獲得患者或是其直系親屬建議,醫師經定點醫療機構准許,可以馬上實施救助對策。

在診治層面,《醫師法》確立醫師可以根據護理研究直接證據,擴充套件性服藥,對獨特病症診治有越多的診治管理權。在未有合理或是更強醫治方式等特殊情況下,醫師獲得患者確立知情同意後,可以選用藥品資訊中未確立但具備護理研究直接證據的藥物使用方法實施醫治。

《醫師法》初次明確提出「終生禁業」規章制度,要求比較嚴重違背醫師職業道德規範、醫學倫理標準,導致嚴酷社會影響的醫師,五年直到終生嚴禁從業醫療衛生服務專案或是醫學臨床研究。

立法擬要求點餐浪費或將收費,如何杜絕浪費糧食?

要根據就餐人員的飯量來估量要吃的多少食物,同時也要養成打包食物的習慣。很多人在外出就餐的時候,確實總會出現點餐過多的問題,有的時候礙於面子就不願意打包這些食物,這導致很多人不帶多花了很多錢,同時也造成了嚴重的食物浪費問題。雖然不打包剩餘食物表面上維護了自己的面子,但是有的時候自己丟掉的恰恰也是面子,...

如果立法嚴厲明確,犯了法就象跌進這深谷,必死無疑,就沒人敢犯法了,地方還有什麼不

一般來說這個觀點宣揚的是戰國的法家。而法家的代表是韓非子。所以我覺得應該是吧。僅供參考 年代不同了.為什麼會有人覺得多斯拉克騎兵無敵 多斯拉克人的原型是成吉思汗時期的蒙古人,那個時期的確算是無敵的軍隊。但是劇裡的多斯拉克軍隊和歷史上的蒙古騎兵不一樣。劇裡的多斯拉克不穿盔甲,持短彎刀卻好近戰,不騎射,...

法律擬明確冒名頂替入學法律責任,具體有什麼處罰?

月日訊息,法律擬明確冒名頂替入學法律責任 引網上關注。據報道,針對社會關切,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教育法修正草案擬進一步明確冒名頂替入學相關行為的法律責任。草案指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 隱瞞事實真相等欺騙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學資格頂替入學的,或將被撤銷入學資格並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