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承包期限 1984年**提出土地承包期15年不變,當時許多第一輪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即使是1984年簽訂的合同也要1999年才能到期。但**在1993年又提出再延長承包三十年,並提倡「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2003年3月啟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也重申了「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在此基礎上規定「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百年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離或者合併而變慶沒更或者解除。
24條)並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調整承包地,且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條)。 **政策的意圖完全是基於農民的整體利益考慮。三十年承包期不變的設計者以為這一「定心丸」吃下去後,農民便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長期不變的信心增強,從而增加投資意願。
然而結果並非制度設計者所預料的那樣,農山答民依然沒有增加投資,很多農民依然生活在貧困線以下,農民的生存狀況並沒有得到大的改善。農民認為不肯投資原因非常簡單,種田太不划算, 與承包期的長短沒有太大的關係**三令五申要為農民減負,取消農業稅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減負」確實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實現,許多農民又過去的每年交幾百元到現在的幾十元。但是,農民們依然貧困,全國依然又那麼多的貧困村,貧困縣,每年依然逗差慧有越來越洶湧的「民工潮」。
如果**不能從根本上,從制度層面上解決種田不賺錢的現實問題,解決農民的貧困問題,光依靠延長承包期是不管用的。
家庭承包責任制是哪一年
2樓:陳國勝
法律分析: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開始實行的。1980年5月,***對包產到戶給予明確肯定,有力地推動了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改革。
從1982年到1984年,**連續三年以「一號檔案」的形式,對包產到戶和包乾到戶的生產責任制給予充分肯定,並在政策上積極引導,從而使包產到戶和包乾到戶的責任制迅速在全國廣泛推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也確認了這一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家庭聯產承包制什麼時候取消
3樓:廖顯堂
法律分析:1982年1月1日,中共**專門就農村工作正式出臺「一號檔案」,對「包產到戶」和「包乾到戶」明確作出定性:屬於社塵昌帶會主義集體經濟的一種生產責任制,全稱為「家庭聯產承包責迅遊任制」。
此後,第一輪承包期15年,到1997年。97年承包期滿,又延長三十年到2027年,而且規定,承包期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2018年,**再次出臺檔案,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再次延長三十年,到2057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和資源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給能力以及各項建設對土地的需求,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由***規定。
第十六條 下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依據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
地方各級人民**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建設派蘆用地總量不得超過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控制指標,耕地保有量不得低於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控制指標。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
聯產承包家庭承包有區分嗎
4樓:清湯芥麥面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不只有經營權,還有使用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農民以家庭為單位,向集體經濟組織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和生產任務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條農村集體物餘鄭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毀肆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第三百三十一條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罩頌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家庭聯產承包是哪一年
5樓:分享社會民生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農民以家庭為單位,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是村、組)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和生產任務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形式。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精神的鼓舞下,我國農民創造了以家庭承包為主要形式的包產到戶、包乾到戶等生產責任制。
從1982年到1984年,***連續3年都以「一號檔案」的形式,對包產到戶、包乾到戶的生產責任制給予充分肯定並在政策上積極引導,最終形成農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
這種制度使農民獲得生產和分配的自主權,不僅克服了以往分配中的平均主義、吃大鍋飯等弊病,而且糾正了管理過分集中、經營方式過分單一等缺點,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
主要特點
農村普遍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局桐爛,發揮集體輪巖的優越性和個人桐漏的積極性,既能適應分散經營的小規模經營,也能適應相對集中的適度規模經營,因而促進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及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水平。
為進一步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中國會繼續長期穩定並不斷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依法保障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的各項權利。
農戶在承包期內可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完善流轉辦法,逐步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保證國家糧食安全。
按照保障農民權益、控制徵地規模的原則,改革徵地制度,完善徵地程式。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徵地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用途管制,及時給予農民合理補償。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前的土地制度是什麼?
6樓:張國輝
法律分析: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指農戶以家庭為單位向集體組織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生產任務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形式。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1980年代初期在我國的農村推行的一項重要的改革,是農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轉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租爛一條 為脊御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櫻型巖、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
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什麼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什麼時候開始實行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含義 在公有制的基礎上,將集體所有的土地長期城堡給各農家使用,把農民的責 任 利緊密結合起來。以前都是土地是國家的,大家一幹一起吃。可是這不利於發動農民勞動的積極性。於是,就把地分給農民,但前提是土地的所有權還是國家的,農民享有的是使用權 不能買賣 定期得向國家交一定的公糧,剩下...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產生了什麼影響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變了我國農村舊的經營管理體制,解放了農村生產力,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經營積極性。1 就全國來說,農業發展水平比較低,主要是手工勞動,因此不適合大規模的經營,而將經營的單位劃小到家庭,同這種手工勞動的生產水平相適應。2 原來那種大規模經營下的集體勞動 改革前農村以生產隊為基本生產...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對於解放農民和發展農業有何歷史意義
1982年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確立,為中國理順農村生產關係開啟了新路子,拉開了農村改革的大幕,雖然國民溫飽已然無憂,但農村改革仍在繼續 提高了農民 生產積極性,使農村經濟得到了較快發展。交夠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的口號是農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就加快生產,提高了糧食產量,使中國經濟上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