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僱叉車將佔位車丟河裡,其行為有何不妥之處?

2025-04-02 06:20:25 字數 5930 閱讀 2345

1樓:天天看娛

男子行為確實不妥,雖然別人佔了車位有錯在先,但再生氣也不能採取過激舉動,否則會讓自己從「有理」變成「無理」。事實也是如此,新聞中林先生本來是受害方,他可以在事情結束後要求對方道歉賠償,但由於私自僱叉車將陳先生的車子丟進河裡,這顯然就犯了法,他好巨集扮從受害方變成了加害方。雖然網友從感性層面上支援他這種做法,但理性和法律告訴我們這樣做不對。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先生所作所為顯然已經涉嫌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刑法》對此類犯罪行為有明確的處罰措施,那就是根據損壞財物的價值進行判刑。所以林先生後面到底會受到何種處罰要看這輛泡水車究竟出現何種程度的損壞,當然如果對方選擇諒解的話,兩個人還是可以私了,這裡又要涉及到賠錢的問題。假如陳先生堅持要追究林先生的法律責任,法官也會根據事情的前因後果酌情處置。

不管最後結果如何,雙方的角色反轉都讓人有些唏噓不已。本來私自佔用他人車位就是一種很沒素質的行為,現在林先生不僅受了氣,還得請求別人原諒,這聽起來都讓人有些難以接受。但他確實是把別人的車扔進了河裡,做法有些過激,也違反了相關法律,接受處罰也是應該的。

只是這件事裡錯的不僅僅是他乙個,他們兩個人都需要接受相應處罰友灶,只有這樣才能讓社會滿意。

生活中我們可能都會遇到「被佔車位」這種事情,大家的心情恐怕都是一樣的,但如果不採取合理方式解決,我們很有可能會被憤怒衝昏頭腦,最終做出各種愚蠢的事情,就像新聞中的林先生一樣。所以穩住心態非常絕滲重要,千萬不要被情緒牽著鼻子走,否則我們可能會後悔莫及。

2樓:小李娛樂問答

該名男子的做法在我看來就是缺德或判祥的,可能對方用車佔位置是他的不對,但是解決這個問題的途徑有很多,可以直接聯絡衫搏車主讓對方將車開走,再或者是聯絡交警讓他們來解決,不管怎樣都要比他這個做法衝備好,他這樣只是逞一時之快,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還需要他來賠償,而且還有可能會讓兩人的矛盾公升級,沒有任何意義。

3樓:侃侃談事

男子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是違反我國《刑法》的,需要負法律責任。

4樓:生活小da人

這種佔位行為可以通過私下調解,該男子的行為屬於故意破壞他人財產,兩者性質不同。

車位被佔,男子叫來叉車把佔位轎車扔進河中,男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5樓:天空飄過五個字

車位被佔,男子叫來叉車把佔位轎車扔進河中,從**通報來看,該男子已經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這意味著林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

此案發生之後,有業內律師解讀了此案,他表示林某某很氣憤他能理解,但林某某解決此事的方式他無法理解!這位律師表示他的車位也經常被佔,但他不會採取偏激的方納老塌式,他會給車位新增電子地鎖,如此,其他車輛便再也無法佔用他的車位。這位律師表示出現了事情,就要在法律尺度,道德尺度內去解決,偏激衝動不利於解決問題,反而會讓此事變得更加糟含友糕!

這位律師認為林某某就是乙個反面教材,他明明是有理的一方,卻自己把自己送進了監獄!這位律師表示林某某的行為涉嫌損壞他人私有財物,再加上車輛的價值相對較高,如此,林某某可能要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師稱林某某將來若只判幾個月,也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留下案底之後,對於子女將來考取專業院校和公務員等等可能會有影響!

網友熱議。此事傳到網上後,網友對此事甚是吃驚,在網友看來這件事是一件小事,林某某如此大動干戈實在是令人不解!網友希望林某某儘可能地和陳某某達成和解,畢竟一旦被判刑,毀掉的可不只是自己,還有子女!

網友認為,物業在此事上也有責任,畢竟,物業對車位有管理之責,發生這樣的事情,物業難辭其咎!

衝動是魔鬼。

衝動是魔鬼,發生了任何事情,我們都不能衝動!網友認為衝動的後果是相當嚴重的,林某某此舉不僅讓自己身陷拘留所,還會讓家人擔驚受怕,為他奔波,實在是不明智!

車位被佔,男子洞圓叫來叉車把佔位轎車扔進河中!如此做法,甚是愚蠢!

6樓:娛說樂話

男虧爛子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他隨意毀壞他人財物乎猛,已經歲空橋觸犯了法律。事件中男子被刑事強制措施,就連叉車司機也會為自己行為,接受相應處罰。

7樓:侃侃談事

男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違反了刑法中的損害他人或者公共財物。

8樓:喜歡毛蟲蟲

該男子行鋒歲的行為構成犯罪了,他損害了別人的財產而且價基橡值還挺高的,但是這件事情可大可小,私下協商好了也就沒啥大事檔睜。

福州一男子僱叉車將佔車位車輛丟進河道,遇到車位被佔,引發糾紛怎麼辦?

9樓:小魚擺擺愛生活

遇到車位被佔引發糾紛可以在第一時間報警,只有這樣才可以更好維護自己的利益,而不至於與對方有過多的牽扯,否則會讓自己受到更大的傷害和威脅。

在我看來遇到車位被佔的時候不要與對方有過多的矛盾,即便車位的問題引發了糾紛也不要和對方繼續糾纏下去,否則只會讓兩個人的關係更加惡劣。本來就在車位這個問題上面有很大的問題,如果繼續糾纏,只會讓兩個人發生更大的矛盾和肢體接觸,只有第一時間報警才會讓兩個人全身而退,才會更有效的處理事情,而不至於因為車位大動干戈。

遇到事情一定要記住聯絡**才是王道,只有這樣才可以保護自身的利益,才不會被別人欺負或者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失,這樣才是最明智的選擇。陵和警察叔叔是最明智的人選,他們在面對任何事情都可以處理的很好,而且車位備戰只是乙個很小的糾紛,我相信他們的到來都會讓雙方變得冷靜下來,芹汪世從而讓事情得到更好的解決。

引發糾紛肯定會是兩個人的脾氣變得更加惡劣,這個時嫌肢候只有讓公立的人站出來才會更好的解決事情,因此**是正義的代表,只有他們的出現才會讓矛盾更好的化解。與其花費時間在車位上面糾纏不休,不如聯絡**讓事情更好的解決,這樣才可以讓事情得到有效的控制,從而讓兩個人不至於因為車位問題鬧得不可開交影響了大家的感情。

生活中難免遇到車位被佔的情況引發糾紛,也可以好好的處理,其實很多時候學會換位思考才可以更好地處理這件事情,如果真的無法控制兩個人的情緒,那麼把事情交給**才會更好解決。

10樓:天天看娛

現在大多數人都有代步車,雖說出行越來越方便,但因車子引發的糾紛可一點都不少。這次的新聞就是有關車位被佔的問題,福州一位車主因車位被佔心有不忿,最桐叢察終僱來叉車將對方車子扔進河裡。從受害者變成加害者,他因涉嫌故意毀損他人財物需要接受法律嚴懲。

至於私佔車位的另乙個車主,由於不接**故意不挪車,這也構成了尋釁滋事,最後肯定也需要接受相關處罰。整件事本來有更好的處理方式,結果因為當事人採取不理智的行為,最終導致彼此吞下苦果。那假如是我們遇到這種情況,到底怎麼處理才合適呢?

生活中遇到車位被佔,每個人都會非常不爽。但有脾氣是一回事,發脾氣去觸局茄碰法律底線,這又是另外一回事兒了。人們常說「衝動是魔鬼」,這就說明發脾氣不僅解決不了問題,而且還會讓問題變得越來越糟糕。

所以遇到這種糾紛首先必須要控制情緒,讓自己馬上冷靜下來,這樣才能想到好的解決方案。

等到整個人冷靜下來以後,接下來就可以耐心與別人溝通。人人都會犯錯,包容別人其實也是包容自己,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能給他人乙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呢?所以遇到這種糾紛,我們一定要在心理暗示自己,這可能是對方的一時失誤。

只要打**過去說明緣由,大部分人都挺講道理,所以一定會過來挪車鄭散,這樣問題也就完美解決。

當然如果碰到一些無賴,不僅私佔車位而且拒不挪車,這個時候就沒有必要跟他多費口舌了,一定要拿起法律**,完全可以選擇報警處理。

11樓:喜歡萌寵的歪歪

引發這種糾紛的話,他就要承擔賠償的責任,雖然一開始的錯閉槐誤,可能是別人衡差佔了他的車位咐態皮,但是他後來的舉動已經損害到別人的財物了,就不能善了了。

12樓:愛吃水果的兔嘰

雙方應當合理合法維護自己權益,切勿意氣用事。意氣用事,本來不是過錯方,反而因為此事產生損失。

男子僱叉車將佔車位車輛丟河裡,該男子的行為違反了哪些法律?

13樓:天空飄過五個字

男子僱叉車將佔車位車輛丟河裡,這是違法行為,斷不可取!林先生的行為違反了這些法律:

第一,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我國法律規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們來解讀這起案件,林某某將陳某某的車扔進河裡,意味著他損壞了陳某某的車輛,而一輛車的**大約是十幾萬起步,如此,林某某的行為符合情節嚴重,數額重大這一範疇,如此,他極有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第二,妨害物權!我們來分析一下陳某某侵佔林某某車位這件事,陳某某無車位肆意侵佔林某某的車位,涉嫌妨害他人物權!如此,林某某作為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作為車位的所有權人可以要求陳某某退出車位。

需要注意的是林某某有權利讓陳某某停止侵權行為,但不能用過激的方式解決此事!林某某可以報警,可以找拖車移開陳某某的車,但將其車輛扔進河裡這種做法是過激的,是失當的,是違法的!林某某也許想講個理字,但講理也要在法律尺度之內,不可越線。

網友熱議。此事傳到網上後,網友紛紛表示不敢相信此事為真!網友認為陳某某雖然有錯在先,但林某某維護自己車位所有權的行為實在是太駭人!

網友認為我們要依法處理糾紛,不能肆意妄為,肆意妄為的下場可能就是讓事態更嚴重,殃及到自身!

相信。相信林某某一定後悔了,相信叉車司機龔某某也一定後悔接下了這個單子,畢竟,他已經被**視之為是林某某的**!如果龔某某知道林某某是洩憤,還幫助林某某,可能也涉及違法!

男子僱叉車將佔車位車輛丟河裡,違法!

14樓:桃子本家

「僱叉車將佔位車輛丟河裡」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只要超過5000元,就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可能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15樓:侃侃談事

該男子的行為違反了《刑法》中的故意毀壞他人財物,並且價值比較高。

16樓:天鵝怎麼飛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僱叉車將佔位車丟河裡,正確的處理方式是怎樣的?

17樓:社會科小普

僱叉車將佔位車丟河裡,正確的處理方式有三個,分別是找物業、安裝停車鎖和報警。

一、僱叉車將佔位車丟河裡

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好,私家車也越來越多,停車位就變得緊張,福州市倉山區就有一起因佔用停車位發生的案件。當天小區內一輛叉車將一臺汽棗猛車扔到了流花溪河道內,這件事引起網友好奇。**中一名男子情緒十分激動,表示這輛汽車佔了他的車位,聯絡對方挪走,卻被告知感冒了。

男子一氣之下僱了一輛叉車,直接將佔位車輛扔進了河裡,還表示他賠得起。

可能汽車的車主得知訊息就報了警,**已對相關人員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有律師分析,男子的行為很可能會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情況嚴重的還會被判刑。網友對此事件也是眾說紛紜,男子會受到何種處罰要看法院如何判了。

二、正確的處理方式是怎樣的

如果本案中的車位屬於男子私有,佔車位的車主存在多次佔用他人車位的情況,男子的行為就構不成刑事案件。那如何正確處理被佔車位呢?這裡給大家參考三個辦法,乙個是找物業,乙個是安裝停車鎖,另乙個是碰渣報警。

男子找叉車將佔位車扔進河裡的行為比較魯莽,也能看出男子當時十分生氣。在日常生活中遇見自家車位被佔,先打**溝通,對方推辭不移,就找物業處理。還可以貼上提醒警示語,做到通知義務。

自家的車位也可以安裝停車鎖,這是防止他人佔車位最有效的辦法,如果是公共凳吵橋車位建議不要私自安裝。當然這些辦法都無法解決時,就打**報警處理。**會聯絡對方,如果多次聯絡還不挪車,那民警會叫來拖車將車輛直接拖走。

三、綜上所述

僱叉車將佔位車丟河裡,正確的處理方式有三個,分別是找物業、安裝停車鎖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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