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的簡易程式是什麼?

2025-04-06 10:25:25 字數 4297 閱讀 6737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刑事訴訟簡易程式,是指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所適用的,比普通程式相對簡單的審判程式。它是對普通程式的簡化,僅適用於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案件。刑事訴訟中簡易程式的特點:

1、只適用於刑事案亂茄搜件的第一審程式;

2、簡易程式只適用於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必須是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對適用簡易譁歷程式無異議;

3、簡易程式是對第一審普通程式的相對簡化;

4、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公訴案件中被告人自願認罪,並對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決。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納型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16)二百一十六條,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2樓:網友

對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備搜罰金的公訴正數案件,事實清舉滾首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式的。

新刑訴法簡易程式是什麼

3樓:曲柏玉

法律分析:新刑訴法的簡易程式是,只適用於刑事案件的第一審程式,只適用於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必須是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式無異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棗畢兆由數飢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凳租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刑事簡易程式是什麼,如何適用

4樓:覃永雄

一、刑事簡易程式是什麼刑事簡易程式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審理部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案情簡單、爭議不大、處刑較輕的刑事案件所採用的較普通程式相對簡化的第一程式。刑事簡易程式適用的範圍指簡易程式適用的法院、審級和案件。

二、如何適用。

一)適用的法院刑事訴訟法並無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式的法院,但從《刑訴法》第147條和174條規定的「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和「可以適用刑事手春猜簡易程式」的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的規定看,只有基層人民法院可以適用刑事簡易程式,中級以上級別的人民法院不得適用刑事簡易程式。至於基層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能否適用簡易程式審理刑事案件,因為刑事訴訟法並未向民事訴訟法那樣賦予人民法庭的許可權,因此,基層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不能適用刑事簡易程式審理刑事案件。

二)適用的審級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簡易程式只適用於第一審程式的第一次審理。也就是說,當一件適用簡易畢型程式審理的案件第一次審判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以及第二審程式審理認定第一審事實不清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時,儘管還是按照第一審程式對該案進行第二次審理,但不得再適用簡易程式審理,而應依法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至於第二審程式,死刑複核程式和審判監督程式則更不適用簡易程式。

因為這些程式是為了糾正第一審或者第二審中的某些錯誤,或者為保證死刑案件的質量而設立的森閉,它的法律性質和任務決定了不能適用簡易程式。

三)適用的案件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74條以及最高院、最高檢、司法部在2003年3月下發的《關於適用簡易程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對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案件,2)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式的;

3)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5)被告人及辯護人對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沒有異議。

有哪些刑事簡易程式

5樓:美少女壯士

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式需要符合:清楚、認罪、同意三個條件,來說就是指:1、清楚:

案件事兆世鍵實已查明清楚,證據收集確實充分;2、認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主動如實供述所犯罪行;或者對於檢察機關已經查明的案件事實供認不諱;3、同意:被告人同意適用簡易程式,不予以反對的。

此外,如果有以下幾種情況不得適用簡易程式:1、被告人是盲人聾人、啞人、尚未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族巧為能力的精神病人;2、共同犯罪中部返鏈分共同犯罪人對於適用簡易程式不同意的;3、案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4、其他故意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

6樓:曹小燕鴿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可以知道渣鉛飢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件有:第一,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式沒有異議的;第二,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激判罪事實沒有異議的;第三,案件事實清楚如返,證據充分等案件。

7樓:拉菲得得得

刑事訴訟簡易程式,是指 第一審人民法院 審理刑事案件所適用的,比普通程式相對簡單的審判程式。

8樓:沐辰影視解說剪輯

清楚: 案件事實已查明清楚,證據收集確實。

認罪:緩頃 犯罪悉做嫌疑人、被告人自願主動擾陸陸如實供。

同意: 被告人同意適用簡易程式。

刑事簡易程式的適用條件

9樓:吳天正

在民事訴訟中簡易程式適用於:簡單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當事人雙方約定適用簡易程式的非簡單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不適用於:起訴時被告下落不明的;發回重審的;共同訴訟中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人數眾多的;法律規定應當適用特別程式、審判監督程式、督促程式。

一、民事訴訟起訴條件有哪些: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早物帶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訴訟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起訴書;

2、螞瞎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陸蘆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影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

刑事簡易程式的適用條件

10樓:劉偉長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2、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3、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式沒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適用簡易程式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審判人員應當詢問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意見,告知被告人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法律擾仿返規定,確認被告人是否同意適用簡易程式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緩飢一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簡易程式:

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粗大社會影響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式有異議的;

四)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

刑事簡易程式的適用條件

11樓:惠企百科

1、執法主體必須具有法律授權兆凳哪,當場處罰必須是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在依法執行職務時依法進行。不屬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不能使用簡易程式,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時間發現治安行政違法行為,應當予以制止並將行為人送交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正在執勤的具有治安行政違法案件辦案權的人民警察處理,而不得直接適用簡易程式;

2、違法事實清楚,情節輕微。適用簡易程式的治安行政違法案件,必族碼須是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發現或群眾扭送的,案情簡單,情節輕微,因果關係明確,不需要多方查證即可認定違法事實,且不涉及其它違法犯罪的治安行政違法行為;

3、被處罰人承粗悶認違法事實。適用簡易程式,必須治安行政違法行為人承認違法事實,被侵害人對認定的事實沒有異議,無須進一步查證。如果案件雙方當事人對違法事實有爭議,則需要適用普通程式進一步查證。

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無異議,對處罰的依據及適當性有異議的不在此限;

4、符合法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簡易程式在處罰種類上僅限於警告和罰款,而罰款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罰款或者對法人或其它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登出公司簡易程式有幾大步驟

登出步驟 一 清算 1 成立清算組。2 清算工作。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 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收取債權 清理債務 分配剩餘財產 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3 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4 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 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

什麼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式,什麼是案件審理簡易程式,什麼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式

適用簡易程式審判的條件有 一 案件事實清楚 證據充分的 二 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 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式沒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依照 民事訴訟法 第142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 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爭...

刑事案件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有什麼區別

有以下區別 1 審判組織參與人員不同 普通程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判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支援公訴。第一百九十條 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宣布合議庭的組 員 書記員 公訴人 辯護人 訴訟 人 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 告知當事人有權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