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結婚要借錢或銀行負債結婚的人多嗎?

2025-04-16 06:35:24 字數 3115 閱讀 5365

1樓:令狐夜南

在現代社會,結婚需要花費一定的財力,而借錢或銀行負巨集沒債結婚也是一種常見的情況。具體來說,以下是一些可能導致人們需要借錢或銀行負債結婚的原因:

1. 婚禮費用高昂:現代婚禮通常需要花費大量的金錢,包括場地租賃、裝飾、餐飲、攝影、蜜月等等。

對於一些家庭來說,這些費用可能超出了他們的財力範圍,因此需要借錢或銀行負仔纖債來支付這些費用。

2. 購房壓力:對於一些年輕人來說,購房是他們結婚前必須考慮的事情。

然而,房價高昂,往往需要借款來購買。有些夫妻可能會選擇一起貸款購買房子,這也可能導致銀行負債。蔽戚納。

3. 社會壓力:在現代社會中,結婚被認為是一種社會常態,因此一些人可能會感到社會壓力而選擇結婚。為了滿足這種社會期望,一些人可能會借款或銀行負債來支付結婚所需的費用。

總的來說,借錢或銀行負債結婚在現代社會中是比較普遍的情況。然而,這種情況也有可能會導致婚後還款壓力增大,甚至導致夫妻雙方之間產生矛盾和爭吵。因此,在進行任何借錢或銀行負債之前,夫妻雙方應該認真考慮和協商財務問題,確保婚後能夠承擔還款責任,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爭吵。

2樓:位秋巧

我覺得會多。我作為乙個當代年輕人的收入水平,目前也是正直身邊朋友結婚的年紀。只有少數部分願意留在縣城,基本他們是不需要借貸。

多數部分因為工作,甚至以後孩子的受教育情況,會選擇在一二線城市,消或必然少不了房貸。我以為結婚只是乙個過場,你花再多投資,也未必獲得乙個長久幸福美滿的鄭談生活,不如簡簡單單拿叢伍辦一場自己的婚禮,或許它不夠富麗堂皇,只需要給你乙個特別的記憶點,一場屬於自己的特別的婚禮。儘量避免入不敷出,因為婚後依舊有柴公尺油鹽,日子是過給自己的!

3樓:情愛希扎亦

為了兒子能結婚成家,哪個父母不是傾其所有!現在社會男女比例失調,造成高昂彩禮。

幾十萬甚或上百萬,有哪個普通家庭能承受得起的?為了兒子能成家,父母肯定會拼了命早拍的去爭取,錢不夠只好去借,親戚朋友借過了,不夠還要去貸款!理與非理一旦變成了一種大趨勢,無奈非理性的接受,形成了眾的無奈認同,就變成了非理性的真理,無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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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是別借錢結婚,結婚是很被重視的一件事,婚禮的儀式感。

才是人生最重要的,如果因為彩禮,兩家可以商量著來,真的因為結婚借錢,我覺得結婚以後兩個人還要過日子,借的錢總是要還的,結了婚還要還賬,最終給自己增加負擔和煩惱,以後也不會幸福。在某些省份會越來越多的!因為現在想結婚女方清一色的要房要車要幾十萬的彩禮!

現在的工資也就幾千塊錢憑乙個人的能力怎麼拿得出這上百萬的財富?家裡沒有就只能借唄。

結個婚全家負債能不返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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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我們廣東這邊沒有這習俗,我們這裡現的彩禮也就三四萬塊錢,每個家庭都是以虧本為榮!大家橡陪坐一起聊天講到嫁女兒都是說嫁個女兒虧了多少多少錢!嘴上說著虧慘了,臉上卻一臉的自豪!

好在嫁出去的女兒都很黏孃家,一有時間就往孃家跑!一星期六星期天女兒多的人家最熱鬧!兒子多的人家最冷清!

結婚是古代四大喜事之一,也是現在最重要的喜事之首!人們對它的重視程度可想而知,從相親開始到結婚期間的準備工作複雜繁多,像什麼買婚衣了,照婚紗照了陸如羨,佈置酒席了,訂婚車了,迎親隊伍了,吃訂親飯了,買金銀首飾了等等,真是琳琅滿目層出不窮。那麼做這些事不都得花錢嗎?

4樓:弘爽

現在結婚銀行負債的年輕人很多,結婚要買房,買房就有房貸。

借錢結婚算共同債務嗎

5樓:孫頻

法律分析:關於借錢舉辦婚禮算不算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視情況而定,因為根據我國的習俗,辦理登記結婚和辦結散瞎婚酒席,通常是分開的,有可能是先領證再辦席,也有可能是先衝運空辦席再領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悄培,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借錢結婚就是共同債務嗎

6樓:依諾

借錢結婚的,若男女雙方已經進行結婚登記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共同償還。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屬於男方的個人債務,應由男方一人負責償還。但借貸的錢如果用於夫妻生活也應當視為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借錢結婚算共同債務嗎

7樓:耳朵懈嶽

借錢結婚是否算共同債務,需要視情況而定。如果是先辦理了 結婚登記手續 ,再辦酒席的,那麼借來結婚的世埋洞錢就應當被認定為是 夫妻共同債務 ;反之,先辦席再領證的,借來結婚的錢就不應當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液衡務。因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成立要以夫妻關係為基礎,然後再看是否是給予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而舉債。

根據《民法典》第一搜枯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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