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以隨便抓人說去調查事,拒絕去就可以用手銬嗎

2021-03-03 22:31:31 字數 1314 閱讀 7738

1樓:手機使用者

正常用手銬必須要有逮捕證,或拘留證,不然是屬於違法,是暴力侵犯人權。但巳認定的犯罪嫌疑人拒不配合警察執行公務,抗拒執法,警察可以使用手銬。

2樓:匿名使用者

弱勢群體當然會/有身份背景就不敢

派出所真的可以無憑無據沒有任何逮捕依據就可以隨便在街上抓人,給市民戴手銬的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派出所確實有bai權在沒有任何證du據的情況下,傳喚zhi並拘留人,但時間dao不能超過24小時內。手銬好像是不容能隨便帶的,不過這樣的過錯派出所常犯,一般上級也不管。

要麼是你被人陷害了(比如有人匿名舉報),要麼是派出所搞錯了(比如他們監控時,看見某人身形像你)。

如果沒有實質性的傷害就算了,雖然是有點丟面子,只當自己運氣不好吧。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有確鑿的證據,而且必須由檢察院批准逮捕,派出所的做法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

5樓:小寶法律問答

派出所有權在懷疑的情況下,傳喚並拘留人,但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也不能戴手銬

6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5歲啊

看來派出所抓你真的不應該

7樓:匿名使用者

看起來,像是口頭傳喚吧,口頭傳喚是合法的。

為了協助調查公安局來傳喚人如果有事可以拒絕嗎 傳喚

8樓:淮安浙江人

證人,有配來合協助調查的義務源;如果是傳bai喚的,實際上不du是證人,而是案件的當事zhi人,無故拒dao絕的,可以強制其到案接受調查。強制傳喚時,可以依法使用手銬、警繩等約束性警械。如果有特殊情況的,可以跟辦案機關進行溝通協商。

1、需要傳喚違法嫌疑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派出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部門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並在詢問筆錄中註明違法嫌疑人到案經過、到案時間和離開時間。

2、單位違反公安行政管理規定,需要傳喚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適用前款規定。

3、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規定可以強制傳喚的其他違法嫌疑人,經公安派出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部門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強制傳喚。強制傳喚時,可以依法使用手銬、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4、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並通知其家屬。公安機關通知被傳喚人家屬適用本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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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長可以調動當地派出所多少名警察?比如說就算沒事都可以調動的那種,叫你去哪逛一下就去哪逛一下的那種

一個都調不動,公安部門人員出警要有正當理由才行,無事情任何部門都不能隨意調動,向你說的那樣沒事讓派出所警員隨便去哪逛逛是不允許的。 皮皮鬼 鎮長沒有權利調動警察的。 沒事那應該調不動吧 如果有事差不多 比如說某某鄉幹部被打了 急求一首韓文歌 在qq 中的名字是 一首很特色比較傷感的韓文歌 很耳熟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