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侯若晗
你的證件齊全,等通知
2樓:中0文
按照法規下責任認定,該罰款的就罰款
我騎電單車把人撞了,不嚴重。我駕駛證和行車證都有,沒有保險,怎麼
3樓:紅太陽
協商解決,買點東西看望一下,稍微給點錢,得到人家原諒了也不會要你怎麼樣的,畢竟沒什麼大礙,你不這樣人家找你了,就不好辦了。望採納!
請問我騎的電動車被對面過來的的電單車撞了,駕駛人沒有行車證和駕駛證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叫他賠錢吖。要不不報案他很怕的。什麼證都沒有?好好談叫他賠多點
5樓:颯犽
這種情況下你應該報警
我老爸昨晚喝多了,騎電單車撞到別人車上了,那人車子和人都沒事,但交警把電單車
6樓:寶寶
酒後駕駛罰的很重 等你爸爸傷痊癒後 按照法律會被
拘留的 如果連駕駛證也沒有按照法律會被刑拘 如果你爸爸找個得力的人多花些錢 或許這都可以免 這些都是小事 最重要的是希望你的父親能養好傷!改掉酗酒的習慣。
7樓:無花瓷
電單車是可以要回的,但是你父親應該是醉駕,要受到刑罰的處罰
8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扣車會查是否證件符合性,若是正常處理後會歸返!
這也是酒駕呵,無證駕駛?
9樓:雪狐真人
酒駕全責,要是抽血後是醉駕還要拘留的,電單車看值不值的拿了
10樓:檳榔加菸
危險!現在醉酒駕駛超級嚴厲!我這邊江蘇地區電瓶車晚上都有查過!
今天出門不小心電單車和電動車輕碰了一下人沒事,車被交警扣走了我沒
11樓:直四引擎
看你有沒有在扣車單上簽字?籤的是誰的名字?如果沒有簽字,可以找乙個有電單車駕照的朋友幫你去接受處罰。
開車把電動車撞了 人沒什麼大事 車和駕駛證被交警拖走了 要吊銷駕駛證嗎 20
12樓:紫雲曉
這種情況不會
吊銷駕照的,這個屬於交通事故,只要交警處理,做好賠償就沒有問題了。
吊銷駕照的幾種情況:
1.駕駛非法改裝車或者是駕駛已經報廢的車輛行駛的,吊銷駕駛證。
2.一年內機動車駕駛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駕駛時速超過規定限速的50%,將被吊銷駕駛證。要想重新拿回駕照,只能回爐重考駕照。
4.借車不出事算你命好,但是把車借給無證的人(或交由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出事的話,不但駕駛者要受到處罰,作為車主的你也要承擔相關責任,駕照也照樣會被吊銷。而且是,須滿兩年才可以申請重新領取。
5.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將終身禁駕,這可不僅僅是吊銷那麼簡單了。
6.出現違反交通法規並且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了犯罪的,一律吊銷駕駛證。
7.不交罰款,被記錄扣滿12分,十五日內不去參加學習或技能考試的會被直接吊銷駕照。
8.遮擋車、偽造車牌、偽造假臨時牌照的,均要被吊銷駕照。需要強調的是,按照規定,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除罰款2000-5000元和吊銷駕駛證,還將面臨15日以內拘留。
9.闖兩次紅燈達到12分滿分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扣留駕駛證,駕駛人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消除,發還駕駛證。過期講重新報名考試。
10.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使用過期臨時牌照,也會被直接吊銷駕照。
13樓:友望未來
這個只是一般的交通事故,沒有什麼影響的
我起電動車被汽車撞了,人沒事,車被交警拖走了,對方的全責,怎磨辦我
14樓:pse認證電源
你的車處理完事故就可以去交警隊去拿回來的,你所有的損失都有對方出.
我騎電單車撞到乙個闖紅燈的電動車,人都沒事,我身份證被收走了,這對我考駕照有影響嗎 10
15樓:666長青樹
沒有身份證考不了駕照,你騎電單車難道沒有駕駛證嗎?為什麼要收你的身份證而不是收你的駕駛證呢?
我騎電動車把電單車人撞了電單車人員受傷電單車有強制儉怎麼陪
首先,你騎電動車撞人了,你是責任方,電單車的強制險跟你沒什麼關係。其次,電單車的強制險只能用於賠償別人,不能賠償自己的。所以電單車主的醫藥費 誤工費和車損都是要你來承擔的,具體的交警會出判定結果的。要看你是否站道行使啊?你站的話就是你責任大點,我騎電動車把別人電單車撞了人沒有問題怎麼賠償?這個就要賠...
電單車撞電動車怎麼賠,轎車撞電單車電單車全責如何賠償
照常沒有人員 賠財物損失 看交警怎麼劃分責任吧,如果雙方都手續齊備的情況下 轎車撞電單車電單車全責如何賠償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 身 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
急騎電單車撞騎電動車的人了怎麼賠償
坐牢沒這麼嚴重,如果交了錢那應該有發票吧,病情書應該也有吧,如果真的只是皮外傷那3000可能真的是有點敲詐了。不會坐牢,屬於民事責任 騎電單車的把騎電動車的人撞了該怎麼處理?根據你的描述,bai你老婆是du按交通規則正常行駛zhi,而被騎電單車撞了dao,按你描述應由版騎電單車負主責。具體權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