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可注意了,女孩孩子想讓你先提出分手,但是你們已經有事實婚姻了,到沒什麼,你還是去諮詢一下律師,北京昌平有一家也是這個情況,挺麻煩的,最後還是要通過法律解決,既然這樣就別再猶豫了不然耽誤自己,你要是有錢人也無所謂。拖唄
2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們感情怎樣了.是否有她不滿意的地方.不要急著下結論
3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一點的是不會這樣的,她這樣你得防著點了,還有就是要好好跟她談談,不帶這樣的,問問她什麼意思,既然兩個人已經建立了夫妻關係,就要互相信任、互相扶持,她這樣肯定有問題!
雙方舉行了婚禮但是沒拿結婚證,現男方想提出分手需要賠償女方嗎? 30
4樓:匿名使用者
要賠錢的,因為是你提出來,而且你父母也是要做人的啊,長輩是要面子的。所以他們會極力反對你的。
你如果真下決心了,就和父母和對方父母說清楚。然後肯定會有各種壓力,所以你要立馬出去打工,在外面找個好女孩。不過,這樣做,壓力就轉移給你的父母了。。。
所以,建議要是雙方是明事理的,就坐下來協商解決。
法院對於此類是以調解為原則的,耗時費力,且沒有結果~
5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 ,你們這種情況很常見 尤其是農村, 不需要賠償, 如果他家裡面鬧 你可以報警, 也可以採取司法仲裁,
6樓:匿名使用者
沒證是非法同居 最多就罰點錢吧 反正沒領證 別怕她告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需要你提供證劇,現在是誰致疑誰提供證據!
8樓:粗茶_淡飯
這樣的女人,娶來有什麼用。。。
9樓:匿名使用者
請到法學吧諮詢,建議向相關專業人員詢問。
男女方舉行了婚禮,女方不領證,現在也沒過夫妻生活,女方提出分手,男方的彩禮必須得退嗎?
10樓:好子
女方必須歸還彩禮的。因為是女方提出的分手,女方退還彩禮是合情合理的。彩禮本來就不應該要,這是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
11樓:天籟悅歌
應該退。。這跟騙婚有啥區別
如果兩個人都是二婚,舉行過婚禮但沒領證,現在要分手需要走什麼程式,算不算正式婚姻,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證不算正式婚姻,要分手的話也沒啥程式可走的,找雙方都認可的見證人/中間人把你們的共有財產一分,然後就各過各的去了
沒領證已舉行婚禮 女方提分手 男方不要孩子 女方沒有工作沒有住處沒有
13樓:正商觀察者
法院在審理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時,會本著對孩子有
利的原則進行判決,如生活條件,撫養能力等。以下是法院關於孩子撫養權判決的相關依據:
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三、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五、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六,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同時,關於彩禮問題: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
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擺酒席了但沒領證,女方要分手,男方可以提出賠償嗎?
14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根據以上的資訊,我們給予您的解答內容如下:《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據此,女方與男方擺了結婚酒席但是沒有領結婚證,您們的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女方不需要賠償男方任何損失。
女方現在不想和男方在一起生活了,建議雙方協商解除同居關係,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為由起訴至法院。建議收集證據,慎重考慮。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15樓:匿名使用者
算不算是騙感情,這種女人怎麼辦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女友結婚四個月沒懷小孩沒結婚證現女方要分手也立開男方家,有後果怎麼樣,對男方有影響不
我辦理了婚禮卻沒有領證,現在想分手該怎麼辦?用到公安局去辦理相關手續嗎
17樓:濟南程律師
在處理好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的基礎上分開即可,不必到公安局辦理手續。原因是:
根據我們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未領取結婚證的,不屬於夫妻,不適用婚姻法中的夫妻關係處理相關事宜。辦理了婚禮,這屬於民俗性質,法律不干涉,現在分手屬於解除婚約的範疇,應在處理好財產糾紛、有子女的解決好子女撫養問題的前提下,分開即可,不過,對一方收取的彩禮,應返還一部分或者全部。因為這屬於民事案件,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疇,故不需到公安機關辦理手續。
18樓:紫色_柒月
不用的 你的婚禮還未經過法律
1、你們雙方只是舉行婚禮,沒有依法登記結婚,你們的夫妻關係沒有法律效力,法律不予以承認夫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由於你們的夫妻關係沒有法律效力,跟本說不上離婚,只要自行分開就可以了。我國婚姻是自由的,結婚離婚都是自由的,任何人不得干涉婚姻自由。
2、關於彩禮方面,因為你們沒依法辦理登記結婚,男方是有權要求返還彩禮的。女方也可以要求返還當時的陪嫁嫁妝。
你的問題比較複雜,建議找律師當面諮詢為好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去辦任何手續,沒有領結婚證 就意味著你們在法律上不是合法夫妻,雖然舉行了婚禮。所以想分手的話 把該分的協商好的分掉 直接走人就好了。怎麼說也是夫妻一場,能在一起就是緣分,非到萬不得已 還是不要離婚的好,離婚對雙方都是極大的傷害。
建議慎重考慮好了再做決定。祝你幸福。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證的話你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不用去辦理相關手續.但還是雙方協商妥當比較好!
21樓:匿名使用者
只需要跟對方協商好,處理好分手事宜
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新的《婚姻法》已經取消了事實婚姻,也就是說,現在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只承認已經登記有合法手續的婚姻。
22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真是神人,你以為結婚時玩吶。。。雖然法律上沒有註冊但既然事情都辦了,一起過日子不是更好?趕緊補辦乙個結婚證就ok了。。。
23樓:山下
你們的婚姻關係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沒有去民政局領證,公安局也不會有相關記錄的。
只舉行了婚禮,沒領證。現在男方不要孩子和女方,女方該如何維權!只是待宰的羔羊嗎? 10
24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要到撫養費和一些損失費,婚姻是倆人的事,法院只能幫你要回點生活費撫養費
25樓:喜羊羊
沒證就沒有法律保護,告了也白告,打他 把孩子給他留著
26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可以不領證就結婚
27樓:雨季過後雪兒飄
你一樣可以起訴 當然我是說孩子是他的話
28樓:匿名使用者
走法律程式吧,婚姻法似乎對這種情況又認定程式,並不是說沒領證就算未結婚。
29樓:e之奴
差不多待宰!這就是一幫書生在修改婚姻法,越修社會問題越多
30樓:手機使用者
沒領證怎麼要孩子,領了證在要
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告他去,像這樣的渣男,沒什麼好同情的、
我和女友領證結婚剛月,但沒同居,彩禮舉辦婚禮的錢借了不少,因為我和朋友出去吃飯,女方要求離婚
只是鬧個小彆扭,就要鬧離婚,證明你們現在還沒有走過婚姻磨合期呀,解釋一下,就可以了,這個有了家庭肯定和沒有結婚前是不一樣的,所以要及時的調整心態才是最關鍵的,不然,以後就真的該離婚了。看來你去吃飯的物件不正哦 最好就是兩人靜下來溝通溝通,如里她真的對你倆的婚姻就像現在的一樣態度。那麼問問你自己這一生...
雙方都不是教徒,可以去教堂舉辦婚禮嗎
如果你們不信耶穌,即使天天在教堂裡生活,也得不到上帝的祝福,你所想要的婚禮只不過是一種形式罷了!不過我還是建議你去,我有乙個朋友和你同樣情況,幾年前在教堂舉辦婚禮,一般教堂都有祝婚的牧師,婚前乙個月要去做婚前培訓,了解婚姻的設立起源及婚後夫妻情感上的相處原則,令人高興的是,我的朋友在後來接受了福音,...
舉辦了婚禮,未領取結婚證,屬於合法婚姻嗎
不合法bai 之前婚姻法還有事實婚 du姻這一說的 就是沒有登zhi記就以夫妻關係在一起dao生活的 好像是兩 內年以容 上 法律就會認可這是事實婚姻 但現在新的婚姻法已經取消了事實婚姻 就是說你們就算在一塊過一輩子 只要沒登記 關係就是不合法的 登記去吧 麻煩採納,謝謝 不合法的哦,領了結婚證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