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懂勞動法的進來看看。這個大過成立嗎,勞動法有沒有這個?這時我該籤還是怎麼辦

2021-03-24 08:40:56 字數 5788 閱讀 3592

1樓:夜風

最終解釋權一般都是長方領導的,法律沒有明確的條款來制約,如果你不認同該處分,建議聯絡當地勞動監管部門,估計不會成功

2樓:匿名使用者

收集證據,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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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的。第一,任何單位現在不能以任何形式收押金。第二,一專個月內必須簽定屬勞動合同,否則可以要求支付2個月的工資。

第三,簽定的任何不符合國家勞動法的檔案都沒有法律效應。第四,就算簽定合同了,國家也只承認合法的部分。所以你現在可以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並要求他們賠償你乙個月的工資,再收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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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百小度

要看你的勞動合同是籤幾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時一年,那你就可以參照勞動法第十九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承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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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匿名使用者

民不與官鬥。。雖然勞動法是為保障勞動者權益而頒布的。 但畢竟也是官頒布的、、。

、有的時候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該忍了還是得忍了。 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 別去想這些了。

6樓:李永輝律師

如果能夠證明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局舉報。加班的應當支付加班費。當然要證明加班的事實

7樓:【秋風悲畫扇

勞動法制規定了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必須有一天休息,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工資不能少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還有企業有自主管理權,可以自己定規章制度。

拖欠工資構成要件是延發時間超過7天以上。

所以郵局支局沒有違法。

但是很不人性化。

8樓:張勇律師

如果能夠證明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局舉報。

急 急 急 !!這個在新勞動法裡受保護麼

9樓:北京周青生律師

1、如果這個月不籤勞動合同的話,單位下個月要支付給你雙倍的工資。

2、 單位應當給你補交社會保險。勞動法有明確的規定。

3、如果單位不予辦理補交,可以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4、我的空間裡面有五險一金的具體辦法,你可以去看一下,或許對你有幫助。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情況,合同時簽時不簽不是問題的關鍵,沒有籤勞動合同的時候是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從是否需要買社保這一點來講是沒有區別的。肯定用人單位是有給你買社保的義務的,哪怕你是臨時工。不過像你這樣從未繳納過的,可能要交一筆大的滯納金,這也是用人單位的事。

辦理一次性補繳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不過就是得看有沒有你們那裡的地方政策規定的例外情況了。

問題的關鍵在於,如果發生爭議你得證明你是一直工作沒有間斷就可以了。

至於辦理退休的問題,社保部分辦好了,退休年齡你還是達到了的。只是屬於後續的事情。

懂勞動法的麻煩進來看看~~

11樓:一二三世

當然要討說法!

《勞動法》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而制定頒布的法律。

給你四大步,走遍天下都不怕: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別怕,維護自己的權益!

12樓:匿名使用者

叫你走人是在試用期嗎?

13樓:天津倪律師

請問 lv是不是試用期?

如果不是 就要去局餓

上班懂勞動法的進來看看

14樓:劉鵬律師

要看看公司是否申請了綜合計時工作制,集中安排休息,休息期間照發工資。

勞動法律求助?懂勞動法的進來看看給點意見!

15樓:知之佯不知

因為你女友是與**商簽的勞動合同,所以可以按勞動合同上的條款,履行義務。

如果你的**商要求你女友按超市管理處的工作時間加班,而且你女友本身不願意,可以對其否決,

但前提是你女友應該意識到:

他不會直接解聘你女友,因為這樣做他要賠上違約金,所以他有可能將來會在工作上找你女友的茬兒,那時候日子也不會好過。

相關條款:

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6樓:匿名使用者

1、法律規定員工加班每天最多不能超過三個小時,每個月最多不

能超過三十六個小時!公司的規定明顯已經違反了法律的規定。

2、你首先可以主張加班費,對於這種嚴重超時的行為,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3、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是有投訴**的,但打**投訴的效果不如上門直接投訴的好。建議你們先寫好投訴書,寫明單位違法的事實,然後帶上相應的一些證據上門投訴,勞動部門在審核後會立即予以處理的。

4、你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以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單位不僅要受到處罰,還要足額支付加班費用。你因此而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還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不願意加班的,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勞動者加班!

但在實際情況下,勞動者對於用人單位適當的加班安排建議還是協商一下工作的好。但無論怎麼協商,用人單位都不得超過加班的限制,即是每天不得超過3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個小時!如果用人單位確實超過了用工時間,就建議投訴或提起仲裁了。

17樓:造物主人

沒有什麼不合理

用工單位有權進行加班加點行為

只是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工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加班的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

18樓:浴火之鳳

如果待遇合適,也沒

有什麼不可以,這樣的做法,明顯的違背勞動法,如果單位依有償加班,也就沒有什麼不可以了,這叫周瑜打黃蓋,乙個願打,乙個願挨。如果不願意忍受加班之苦,可以選擇離開。你的投訴沒有意義。

費時,費力,得罪人,你說呢。祝順!

19樓:

1、聘用關係是不適用勞動法的。個人用工、雇用、聘用都是不能適用勞動法的,這不是勞動法調整的物件,因此你在勞動法範圍內找不到解決辦法。你確認他的關係是聘用?

2、基於管理改變工作時間是可以的,你不滿意是可以離開的,或者找他協商。

3、你似乎對用人單位要求有點苛刻了,只要他的加班沒超規定時間,加班時間乙個月不能超36小時,也支付加班費是可以的。

20樓:

請問你女友當時有沒有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協議?

我是專門做勞動保障方面的 如有能提供更詳細的資訊 相信能幫到你更多

21樓:京城李律師

如工作需要,特殊情況企業可以安排加班,當事人不願意加班,應當請假。讓領導另安排人來。

別較勁!

22樓:菜鳥十七世

女友如果有拿超市付的酬勞,即也是超市的員工,有義務聽從超市安排,如果沒有,她就是單方面的**商**員。

很多這種性質的**員,是拿雙份的。

是否加班要看她是不是超時工作了。加班從超時算起的。

23樓:天津市劉律師

加班必須當事人同意,強迫是違法的。如果因此扣發工資,則可申請勞動仲裁。

24樓:**

這個事有點麻煩,超市盤點確實需要**員在場配合。要求加班工資只能向聘用你的單位主張。(向其說明情況)投訴·申請仲裁或能解決問題,但飯碗沒了。三思!

25樓:suiyuan律師

超市bai盤點的工作本

來就需du要全體員工的參與,一月zhi一天。

到超市上班前dao應該考慮到這個因素的回。用人單位答本來有權因特殊情況要求員工加班,只要一周不超過36小時就可以了。只要用人單位(廠家)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了相應的報酬,就認了吧。

你一維權,工作可能會沒了。成都suiyuan

26樓:上海劉律師再線

你女友是和廠家籤的合同,受其管理。超市要求無理。加班要勞動者願意。

請懂勞動法的朋友進來看看,急需幫助!

27樓:匿名使用者

1.通知金:公司如

bai果du要提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zhi話,dao需要提前乙個月書面回通知你,答或以乙個月的通知金的形式補償。也就是說公司如果當天通知你,當天就讓你結束合同的話,要補償你乙個月的工資。

2.經濟補償金:你們公司說賠償你乙個月,這個是要看你為公司服務的年限,服務期不到六個月的,補償金為半個月;服務期超過六個月不到一年或滿一年的,補償金為乙個月。

3.社保應由公司代扣代繳,不能以補貼的形式給員工本人以代替。你在公司服務的每個月,保險都應由公司代扣並每月足額繳納。

28樓:廣東胡律師

廣東胡律師:

你的合同是否到期,如果沒到期的話,單位這樣炒掉你就是違法的,要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另外還要給你補齊1年的社保。

29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與你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0日通知並且補償乙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版,如果當時讓你走需要多付乙個權月工資作為通知補償金 根據你的實際情況 讓你當時走需要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通知期補償 你在單位幹了多少時間 如果半年以下再補償半個月工資 如果超過半年再補1個月工資.保險方面勞動法規定不論什麼都必須給你上保險 你先拿完補償金在跟他們要保險錢 或者要他們為你補繳你工作期的保險,現在北京的繳納費用個人4險每月720元左右.並且你現在要保留證據

作為萬一不能協商解決後的保障 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以到你單位所在區勞動局仲裁科舉報 主張你補繳保險 證據包括勞動合同 工資卡 考勤 工作牌 單位鑰匙 工作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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