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爽朗的三色蛋糕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希望可以幫到你
既然知道他的姓名和位址,直接去就可以了
到了地方,然後再問當地人,具體怎麼去他家
到了以後,最好還是問清原因,好好溝通解決
百度為什麼把「戀愛」、「夫妻」、「家庭關係」……放到煩惱裡面啊?
2樓:我是天藍藍
哎是這些裡面的煩惱
戀愛中煩惱
夫妻關係中的煩惱
家庭關係中的煩惱
理解能力雜這差..
3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都***惱 確實很煩惱
4樓:好好艾
我也覺得不妥,「戀愛」、「夫妻」、「家庭關係」也是美好的啊``
我們應該創立乙個"幸福"版塊含蓋它們!
5樓:ゐ☆愛№妳
因為那些卻時讓人很煩惱
6樓:風鈴
這些問題的內容都是煩惱.
7樓:朦朧星辰照耀
同類問題歸類,否則太混亂啦
煩惱,戀愛,家庭關係問題~把第一次給了交往了四年的前男友,我屬於特別傳統的那種女生,覺得第一次就代
8樓:劉巨帥
一,今天十八號了,你可以在等兩天嘛。二,你不要等了,也不要他陪
,你找個閨蜜陪你去就好了,讓他給錢就好。這兩選擇你評估一下吧,至於告訴自己家長,我不建議哦,爸媽肯定會替你出頭,但是你肯定也會被罵,至於去找他爸媽,現在我也不建議哦,因為傳統所以我擔心出現對你不利的情況(比如說反過來咬一口說你勾引他兒子之類的),事情鬧大就不好了,女生的名譽還是很重要的,特別是你這種傳統觀念較強的,便宜肯定是不能便宜他的,說話不算話,最恨這種男生了。
9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建議,沒必要糾結這件事。其實想想,給了他的第一次,又何止哪一件。也許你會說那件事最為私密,最為重要,但戀愛中的哪件事不私密,不重要呢。
我們的嘴唇,臉頰,雙手,也不是誰說碰就可以碰的,不是嗎。
所以,現在重要的是,收拾起心情,重新出發,找乙個真正和自己相愛的人。
去找他父母,去鬧,去讓他家出錢帶你做手術,又能得到什麼呢。到最後,滿城風雨,人盡皆知,豈不是弄巧成拙。過去的就過去了,這也是人生的一種經歷,重點在於,你用怎樣的心情去面對這種經歷。
10樓:正負極
乙個巴掌拍不響,這種事是你情我願,事情都發生了,後悔沒有用,世上沒有後悔藥,收起不快,重新出發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樣也叫傳統?還是重新生活吧
12樓:爛彳
乙個**膜沒什麼的,主要是沒有懷孕就ok了,現在的時代沒有幾個交往當中的女性是處的,不必太在意
13樓:匿名使用者
好男人還是有的,希望姑娘你再找到個好男人。
煩惱,戀愛,家庭關係~把第一次給了交往了四年的前男友,我屬於特別傳統的那種女生,覺得第一次就代表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你爸媽唄。就那麼拍拍屁股走人。有那麼容易麼?
話說你也是哦,明明自己就是很傳統的人,你都堅持了3年了,再堅持個一年半載等到結婚的時候再給不是更好嗎。
還有你那個想法真是不行,就算修復了**膜,你以為男人就看不出來你是不是**了嗎?以後就算要重新找,最好還是在適當的時候就告訴別人。否則以後別人知道了,更是會造成更大的矛盾。
15樓:寶兒樸雪
算了吧。天作孽尤可為,自作孽不可活。你去討說法。
你想過沒有,你憑什麼去給他討說法,這非**,而是你情我願。你也不是幼女。況且事情已經發生了這麼久。
而且。如果討不到說法,鬧大了,傳出去。你還做不做人?
鄰居該說你不要臉了。雖說現在情侶之間都會提前偷嘗禁果,但這個事,在傳統的中國人眼中,永遠只能不見光。見了光,鄙視。
和諷刺,就鋪天蓋地而來。以後別再犯賤了。動動腦子,傻瓜
16樓:匿名使用者
交往了四年,就這樣分了,那人好不負責人
一段戀情是否繼續的煩惱 和倫理有點關係
17樓:泓德信義
只要是真心相愛,就坦然去面對。無非就是面子的事,剛開始別人感覺這事挺新鮮會有些議論,時間久了大家習慣就好了,至於稱呼各論各的,和倫理扯不上什莫關係。支援你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乙個雙性的人,當你深愛的同性有另外一段異性戀情,而他繼續對你他那樣可能是為了掩人耳目,他肯定還是深愛你,不過倫理上他沒有放棄過乙個
19樓:匿名使用者
好玩嗎。樓主。這已經過時了。就不用補充了。
20樓:思念
(1)結婚的必備條件:
①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 表現。
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要求是指:男女雙方自願,而不是一廂情願;男女本人自願,而不是必經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雙方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
②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 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與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 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階段國情所決定的。男女 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後,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由此可見,與我國古代強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較,我國現行的婚 姻法實行的是倡導晚婚的允婚制。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根據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結婚的禁止條件:
①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具體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親屬,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于女、外孫子女等都包括在內。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於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與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②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1)患性病未**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症、躁狂抑鬱症和其他精神病發病期間);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嚴重的遺傳性疾病。
以上是 中國婚姻法 的相關條例,你們從法律上來講是可以結婚的
煩惱,戀愛,家庭關係問題~把第一次給了交往了四年的前男友,我屬於特別傳統的那種,覺得第一次就代表了
21樓:喜歡天天學習
從道理講,你還是應該找他進行幫助處理,男人衝動應該承擔責任,對於你是有傷害的,雙方冷靜講理就行。你家裡人就不要告訴為好,適得其反的效果。
22樓:烈火如歌
你還是自己悄悄的去把手術做了吧!你再去找他父母就把事情鬧大了,搞得人盡皆知得更加不好。
23樓:愛獨自流浪的雲
你要做的都已沒有意義,算了吧和過去說再見,重新開始你的人生。
24樓:百度使用者
不就是**膜破了,沒事
25樓:樂觀的
如果單純為**膜討說法就算了吧,兩個人做了不能認為是對女生有多麼大的傷害。
26樓:一統小河
當然說了,這事好惡劣,3年說不認帳就不認帳,最好別跟你爸說,跟你媽說,你媽肯定會比你爸理智點,
2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這個社會,思想也都開放了、而且沒有導致懷孕,應該都會理解
戀愛,家庭,煩惱
28樓:寧の寶兒
禮物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誠意.
既然你男朋友節日的時候都去看望你父母,你也應該去看望他的父母.禮物不分貴賤,這是種心意.他家裡其實也不是毛病多,你可以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總送禮物給他家人,他家人很少給你什麼,你會怎麼想.
如果有想和他結婚的打算,那最好不要因為這種事和他父母起爭端.就算你們2家分出對錯與高下又能怎樣,這不利於你們的感情發展.每個人都有各自的思考和做事模式,但想要成為一家人必須就要相互理解,就算對方做的欠妥,也要去體諒,真的把對方的父母當成自己的父母,這些問題根本就不會存在了.
2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分不出對錯.因為每個人的要求不一樣的.他既然愛做些事情第乙個就讓他作,他如果也有同樣的要求.你就按照他的做法回敬他就可以了.
確實分不出對錯.
30樓:思想々嘉
來而不往非禮也
禮尚往來,有錯的可能是你吧
畢竟對方家長可能也很好面子吧
只見禮送去 而不見有禮來
讓對方也覺得難看了吧
煩惱,家庭關係,兩口子就是搭幫過日子的,什麼狗屁愛情啊!扯淡
31樓:錦繡痴戀
婚姻根本就是一場交易,人因為自己的需求而組成的家庭,不過是兩個人共同分擔生活罷了,也有個依靠。 你還是淡然一點吧,婚姻需要寬容和忍讓來醞釀的。一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