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登記結婚,出錢買車給女方做生意,現在車賣了,錢在女方手上,現在分手了,錢能要回來嗎

2021-03-28 13:00:14 字數 3148 閱讀 7917

1樓:fate丶魚

可以,只要你能出具買車的款項證明,法院會判給你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沒結婚就不是夫妻,現在分手了,女方當然要退還賣車的錢了。

婚前男方出錢買車到女方名下,還未結婚要分,男方要女方退還買車錢,非還車,女方無力支付,有法可依嗎? 5

3樓:小清新

把車退還給男bai

方,物du質比較大的退給男方,zhi要麼把車賣了dao,賣車的錢退給專男方,在新的車都不會賣成原屬**,不過既然當時相愛過,就不必那麼真,互相退步,好聚好散吧,真心祝福對方以後幸福吧,在一起談戀愛肯定是要花錢或付出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婚姻法前面幾天有規定,婚前彩禮如果沒能結婚的話是可以起訴要求退還的,要看這輛車是不是以結婚為目的買的,如果是,那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把車判給你

5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下只有雙方協商,協商不成也可以起訴。如果買車時是說明借錢買車內,現在當然容也該還錢。但如題中所言,當時買車是應女方要求買車贈予的,那麼不管女方是退車還是退錢,都不可能退到買車時候的原值了,畢竟這個車在你們在一起期間也是雙方都使用過的,有折損也該雙方承擔。

如果換個東西,假如當初買的不是車,是房子,且已經,男方也會要求女方按照買房時候付出的原款退還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賣車回款

。法律不支援戀愛分手後索贈品。

道義倫理上,放眼古今中外,兄專弟朋友姐妹同事間饋贈都屬沒有可索還的法律。

如若女方有騙婚或不當的騙財行為,且你有證據在手,可以適當提起民訴。但既然題主未說明,應該沒有此種情況。

人生在世,錢了情債,若非救命錢何必留孽怨?

雙方都離婚,也沒結婚,男方給你女方買房買車寫女方乙個人名字,男方子女有權利要回嗎?

7樓:楊太太

要看實際情況,如果男方繼續和女方在一起,並說明或者公證給女方,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兩個人一旦分手,男方有權要回房子和車子

8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出資給女方買房買車,沒結婚女方是要退回男方所買的車和房子的,男方子女有權利要回。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權利要,那是他的財產,他可以做主。

10樓:y幸福矮腳牛

我認為男方有權利要回來,男方子女就沒有這個權利了。

新婚姻法婚前男方買車寫女方名女方一分錢也沒出,買完後找茬分手之後女方不還車這樣算贈與嗎?

1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這是一種典型的贈與行為。

但如果該贈與是建立在結婚的基礎上,則女方找茬分手有悖贈與初衷,男方有權要求女方予以返還。

12樓:外賣大哥

要不回來了,新婚姻發規定,任何婚前財產,無需公正,歸財產署名人所持有,如果是結婚以後共同置辦,那才能通過法律追回一部分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說清楚,婚前買車,買完分手,究竟結婚沒?看似結婚了,又看似沒結婚............

先把這個搞清楚再說吧。

婚後女方娘家出錢買車,如若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14樓:匿名使用者

在女方名下,

則可視為婚後財產,可以不參與分配。如果是在男方名下專就有贈予夫妻雙屬方的可能,就要提供只贈予一方的法律依據。否則須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為共同所有,這就包括夫妻一方的工資或其他勞動所得,除非雙方對婚姻期間的財產做了明確的約定歸屬一方或作出了其他的對婚姻期間所取得財產的分配約定。因此,在婚姻期間的財產,原則上為共同所有,離婚是一人一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5樓:諦聽者

一,婚後女方娘copy

家出錢買車,是買給誰bai的?在誰名下?

二,du如果是贈予zhi,dao是贈予女方的?還是贈予夫妻雙方的?

如果是在女方名下,則可視為婚後財產,可以不參與分配。

如果是在男方名下就有贈予夫妻雙方的可能,就要提供只贈予一方的法律依據。否則須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16樓:八三老人

如果該車是女方父母指定贈與其個人的,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建議保留相關的購車憑證。

17樓:深圳張勇律師

1,若是婚後的,則是贈與雙方了。

18樓:胡延斌揚州

如果女方父母明確此車是贈予其女一人,則車離婚時仍是女方個人財產。這主要取決於贈予人的意思。

19樓:s律師

首先要明確這個是贈與還是什麼

可以提供法律幫助

20樓:深圳劉勇律師

如你所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男女婚姻裡因為女方家條件不好,結婚買房,買車都是男方爸媽給錢,女方一直覺得過得自卑,正常嗎?

21樓:衣整獅子

這是一種典型的贈與行為。

但如果該贈與是建立在結婚的基礎上,則女方找茬分手有悖贈與初衷,男方有權要求女方予以返還。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本來說明你們的感情有問題,如果你們感情好的話雙方根本不在乎錢的問題,就是考慮怎樣把這個家經營好,把孩子照顧好,怎樣把她培養出優秀的小孩根本不計較這些,所以各自找缺點而彌補你們辛苦建立的小家庭。

結婚前男方出錢買的車登記在女方名下,結婚二年半女方提出離婚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

結婚後男方家裡出錢買車,上了男方的名字,女方提出離婚怎麼辦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

做生意沒資金,又不想給別人打工

你不打工怎麼有經驗去開公司?就算你有錢,你在學校成績再好,你沒經驗,第一家公司很有可能倒閉哦 還是說你有這樣的自信 李嘉誠也是給別人打工的一開始 好麼 像你這樣想得年輕人很多,又有哪個這樣能成功?打工混口飯吃吃。最起碼經濟得有兩年低迷期,也就是說在這期間啥行業賠錢機率都很高。沒好資源,沒客戶。沒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