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但是可以告他們非法同居,要證據的有**或其他一些證據最好
2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懂法律。。不可以。。如果他們有小孩倒可以告、、
我和老公沒離婚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我可以告他重婚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男方有可能觸犯重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乙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 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式認定。 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 在其婚姻未 經法定程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 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於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 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把他和別人女人的**拍下來,然後就可以告他,但是那不是重婚罪,如果他和那個小三結婚了叫重婚罪,沒結婚那就是養小三了,現在這個社會講究證據,女人最好要強勢一點
5樓:君子蘭大學
你老公,你的親人,背叛了你,沒有辦法告他。沒有涉及犯罪。希望你找找朋友幫忙
6樓:霸氣v三爺
他又沒和他結婚,不算重婚,你可以和他離婚,他有明顯過錯,財產會多分你點
7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他們以夫妻名義同居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只是他做人的道德問題
9樓:手機使用者
不可以,他沒跟人家結婚,,現在還沒有有關法律去懲治婚外情,要找到證據,想過就拿把柄拿他,不過不好拿。不想過就拿證據弄死他,,不過小孩你得養好
一男人發資訊給一女人說 喝多了確實想你,可怎麼辦?什麼意思呢
說實話就是這男人愛上你了 至少說明他對你印象很深啊,雖然不知道是不是愛,但是你在他心裡佔據了乙個地方是肯定的,好好把握。有句話,病了才知道誰最愛你,醉了才知道你最愛誰,通過這句話能理解他的意思麼 生理驅使的行為,不要太在意 就想 唄什麼想啊想的,問問他光見見面一輩子不讓他上他願意嗎 想 草泥馬的,你...
男人在沒離婚的情況下他愛上了另外一女人他的全年收入以及家裡拿的收人全給外面的女人,男人愛外面的
但是那是個來不負責任自 的男人。可以看得出他似乎是愛外面的那個女人,但是真正愛的話應該離婚給外面那個女人有個穩定的環境,基本的不能給,光是給錢又怎麼能算是愛呢?他只是愛自己罷了,兩個女人他乙個都不愛,而且為了自己的需要,根本不考慮兩個女人的需要,我覺得這是個不靠譜的男人。如果他肯離婚和你好那還行,否...
男人被騙了九年,女人讓這個男人離婚跟他在一起,這個男人為了她離婚了,最後這女人又不想跟他在一起
從心理學的角度,這也是正常的事情吧。那個女的其實也並不愛這個男的。這就是現世報。當他捨棄他的糟糠之妻時,也是別人拋棄他的時候。這就是現世報,當他棄捨糟康之妻時,也就被別人拋棄的時候 所以這個男的,全部的生活只有感情嗎?被騙了又怎樣?還輸不起了嗎?你男朋友現在的情況有倆種可能,第乙個就是不想理你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