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勇真的狠悲傷
他對你根本沒有任何感情了,讓你去的目的很簡單 ,現在他要的只有錢,趕快遠離,不讓你走,你可以報警的~! 如果他不讓你走,他就犯了非法拘禁罪
2樓:匿名使用者
太可怕了,男的,趕快遠離
3樓:美好人生
分手吧,你在他那沒有地位!
4樓:書生之見是我
報警要留下手機留下位址,警察才能來幫你,否則有用嗎
5樓:龍貸賺錢
說明他前女友在他的心中,有很大的分量,讓他難以釋懷,以至於到今天也還沒有走出來,這種情況下,他把全部的感情都投入到你的身上,那是不太現實的。
我覺得我期騙我前男朋友感情了,因為當時我只是想找乙個人陪,才和他在一起的.現在分手了,他說我欺騙他
6樓:李敬娜
不用有心裡壓力的,他如果合適的話,你們也不會分手了,隨緣吧,不用有愧疚感,那樣,你只會難過……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向他賠禮道歉,相信他會理解你,不會報復你的。
8樓:光環也是金箍咒
以後注意就是了,如果擔心的話,告訴他;如果不放,我就報警啦
9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本不該有欺騙的。想想你到底愛不愛他
男朋友家人不同意我們在一起,我提出了分手,但是他不願意,我就騙他我走了,他以為我真走了,現在打**
10樓:金牛茜婷影子
既然分手了幹嘛還一直留戀。他可以選擇不愛你,畢竟是你先放棄拋棄他的
11樓:棗棗棗子大人
既然是你先提的分手 何來的不愛你 難道不是你先放棄的嗎?
12樓:桌球嘩啦一陣子
我都不知道咋說你,你既然提出來分了,還在乎這在乎那的有毛線意思啊
13樓:大厚皮的小脆皮
分了就別再聯絡,時間會沖淡一切
14樓:無奈
家人不同意,以後的日子也不好過,還是分了吧
15樓:手機使用者
估計覺得你太容易放棄他了 傷心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不被家人接受的婚姻,往往是不幸福的。或許家人還真感覺你們倆不合適。冷靜地分析一下,或許分手才是最好的選擇。
前男友和我要分手費,我給他打了欠條,現在才知道他在騙我,他為了要錢和我在一起,不想給他了。可欠條... 40
17樓:
從法理上,欠條=合同。
首先,欠條的成立必須符合兩個要件:1.必須是雙方真實意思表達(不能脅迫);2.內容合法。
如果欠條不是你的真實意思(現在才知道他在騙我),是對方欺詐你,你應當拿出「他在騙我」的證據(書證、物證、證人證言、錄音錄影等)證明對方是在欺騙你。這樣,欠條不成立。
18樓:眷戀無序
分手費法律承認麼,你先去公安局法律諮詢一下。別在這裡浪費時間。靠的,直接把衛生巾甩給他,讓他去換錢。怎麼有這麼無恥的男人,怎麼會有你怎麼傻的女孩。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寫的是欠條,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為欠款行為在法理上屬於有因行為,根據《民法》、《合同法》之規定,如果查明該欠款關係不符合法律規定,那麼該欠條應被確認無效。
縱橫法律網-江蘇石城律師事務所-胡桂斌律師
20樓:匿名使用者
較複雜,委託律師幫助處理。
縱橫法律網-江蘇東域律師事務所-徐濤明律師
我以前主動找前男朋友分手,後來我又想和前男朋友在一起可是他不同意,現在我已經有男朋友了,他叫我回去
21樓:太陽最大兒
說明他前女友在他的心中,有很大的分量,讓他難以釋懷,以至於到今天也還沒有走出來,這種情況下,他把全部的感情都投入到你的身上,那是不太現實的。
跟男朋友在一起3年了,卻分手了,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年了,分手了
說的確認蠻傷感的 在一起三年了 最後竟然是這個結局 但你也應該覺得慶幸 三年時間讓你認識 你的男朋友到底是什麼樣的人 了解他們家的人 至少你還沒結婚 還沒有住進你所說那個房子 怎麼說呢 結婚這種事 房子一定要有的 也許是一時衝動說出這樣的話,再給自己也給他一次機會。不要因為一句氣話。讓自己將來後悔的...
跟男朋友分手了還有可能在一起嗎,跟男朋友分手了還有可能在一起嗎?
其實一般來說每個人的感情態度都是不同的,如果你覺得你的男朋友真的有跟你分手了,首先你應該想清楚一下,究竟你們出現今天的問題是那裡分手了問題,是不是只有分手這乙個選項,而且你們在一起的時間多久了,這些情況都是可以影響這段感情最真實的結果的。但是有一點最重要的是,你自己本人還有沒有對這個男人有感情,還願...
跟男朋友分手了,在一起的時候他為我花了一萬五千塊左右,現在他說分
為什麼能夠 這麼清楚的知道 用了這麼多錢 看來是真用了 自然要還的 不算,只要是他自願的 這個好像沒有證據就不構成犯法 我跟男朋友分手了,他現在往我要錢,以前在一起時他為我花了幾千塊錢,現在我要不還錢,他就把我的那些 幹嘛還他啊?分手了還來要以前花掉的錢的男人要不要臉啊!你又不是借他的錢用的,是他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