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定親後男方提出分手後女方不給退禮金,通過法律男方給女方的

2021-04-08 19:48:53 字數 6006 閱讀 2055

1樓:匿名使用者

完全可以。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證據證明女方索要彩禮(比如女方承認、介紹人證明、訂婚時在場人證明等),未結婚登記,男方可以與女方協商、也可向法院起訴要回。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回。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假如你好意思的話

男女雙方感情不合男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女方退還訂婚禮金,女方可以不返還嗎?法律規定必須返還嗎?

5樓:史半仙兒

如果是是男方的原因,禮金可以不退,因為禮金屬於訂金,男方這屬於違約了,法律也不理會這種民事糾紛,最後都是私下解決。放心好了!

6樓:手機使用者

應該返還,禮金是人家的。

7樓:tt女兵

不說法律道德也要你去還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應該還給他,不還,不就成無賴了嗎?我個人認為,但是人和人的想法是不一樣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時間並不久你也沒吃虧上當,又何必拿別人的錢呢?

10樓:感情收回來

禮金的話,不管誰提的分手 ,法律程式上都要求返還的。

11樓:浮槐居士

如果男方單方面要求退還禮金是不予理睬的,你懂我的意思嘛!

定親後如果女方反悔,那麼把禮金退還後,男方還要求賠償合法嗎?

12樓:劉永方律師

1、男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所以是不合法的。

2、男女雙方訂親,屬於按當地風俗

專所為的民屬事行為,法律不干涉。訂親後女方反悔的,應當返還彩禮。因訂親所形成的關係不是夫妻關係,法律對此未作規定,更未規定反悔一方需要賠償對方,因此,男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男方要求女方賠償不合法,不應得到法律的支援。

13樓:益林律師

一、不符合法律規定無權要求賠償

二、我國婚姻法明文規定,婚姻自由,當事人有結婚的權利和不結婚的權利,和誰結婚的權利,對一方悔婚後要求賠償的要求無法律依據。

14樓:匿名使用者

定親是民間風俗,沒有法律保障。因此,男方在退定後要求賠償是非法的,有「干涉婚姻自由」的嫌疑,如其無理取鬧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就行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看過央視還是浙江的法制節目,只知道女方的錯,女方要賠償,男方的錯,男方不能要回禮金什麼的。其他的賠償就不知道了

16樓:開心的氣泡

這種法律

要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法律上所說的造成損失要求賠償,必須是受內損失一方的損失是由容賠償義務一方的行為造成的,也就是說一方的行為直接造成了另一方的損失,比如你砸壞了別人的車

法院絕對不可能支援

舉個例子給你說,別人欠你的錢,到了換錢的日子,那人根據約定把錢送到你家,他為了送錢給你停止營業,那麼這一天的營業損失要求你賠可以嗎?當然不可以。或者說他在還錢的路上被車撞傷了,那麼他的醫藥費由你來賠,可以嗎?

當然不可以,因為二者之間不存在因果聯絡

17樓:寶貝

沒有法律依據

可以不賠償

沒做生意就讓女方賠償啊

這樣的男的有問題

他根本沒有法律依據

18樓:匿名使用者

定親是習俗,也不是合同,不受法律的保護

所以沒有賠償。

19樓:懶人一匹

女人最愛男人的瀟灑。

帥哥,何不瀟灑走一回。

男方給女方的禮金,離婚後能要回來嗎

20樓:華律網

禮金又稱彩禮,在一些地區又稱聘禮,是指男女雙方戀愛關係基本確定以後,按照當地習俗,男方在婚前給予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或財物,表示其與對方締結婚姻的誠意,中國古代的法律將由此形成的婚姻稱做「聘娶婚。」1、結婚彩禮需要返還的幾種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第2、不應認定為結婚彩禮的行為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1樓:wj紫色水晶

離婚?己經結婚再離婚,怎麼開口要呢?女孩變成女人,然後中途你給她放走,她應該和你要賠償才對吧,還是應該有點度量的好。

男方家給過彩禮後雙方提出分手,女方家要退還彩禮嗎?

22樓:尤溪喲

男人和女人都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在農村地區,年輕人都知道娶媳婦很難,他們最終會遇到乙個想娶他們的女孩。為了取悅這個女人,他們希望盡快把她娶回來。

在登記之前,彩禮是預先支付的,這不是乙個小數目。然而,新條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男子有權退還預先支付的彩禮,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雖然男女雙方都辦理了結婚手續,但他們實際上並沒有生活在一起:所謂「沒有生活在一起」,是指雖然男女雙方都辦理了結婚手續,但他們沒有履行義務或行使應有的權利。除此之外,這還取決於雙方是否有共同的勞動和消費。

這些事實都是畢竟寧拆十座廟,也不毀一樁婚。如果不這樣做,女方還必須退還男方在離婚期間支付的彩禮。

男人和女人支付彩禮後很難生活:事實上,這也是一種特殊的情況,這裡提到的生活困難是相對和絕對的。對困難是指無法獨自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相對困難意味著支付聘禮後,生活會有很大的不同絕。因為非常男性化的男人付聘禮錢娶媳婦,也是東拼西湊借來的,而很多的女方父母卻將這部分錢當成一種收入**,婚後女方父母拒絕返還彩禮錢。最後導致婚前婚後生活差距懸殊。

這裡所說的生活困難在司法一般是按照前一種方式,但歸還金額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其實彩禮只能作為一種民間習俗,它就不是法律規定的。所在如果有以上三種情況,男方在離婚時是有權要求女方退回的,如果對方拒絕不予以退回,可以通過法律起訴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有了這一項規定,還有一點好處就是,對於那些想在農村進行騙取的行為可以說是致命的。

這一規定對男方來說也是有特別可用性。

23樓:放飛閒雲

男方家給過彩禮後,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女方家是否退還彩禮,男方無權干涉,如果女方提出分手,必須退回彩禮,若是雙方提出分手,至於彩禮是否退回雙方可以商量,不過一般都是要退回的,退回彩禮時最好留個證據,證人或者字據都可以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按照規矩來說,如果男方提出來分手,那女方就不會給她退還彩禮,如果要是女方提出分手的話,那女方必須把彩禮退還給男方

25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這個問題南北方,它的風俗習慣也都不一樣,但是咱不能從法律角度說這事兒,就按北方來說吧!如果要是男方提出分手,你給多少彩禮是不能啊,返還的,如果女方提出分手,那對不起,你一五一十都得返給人家男方,我認為這個習慣還是非常合理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雙方定親,男方給的彩禮,後來兩個人分手,女方就的還回男方的彩禮。

27樓:微塵

如果是男方提的分手,可以適當退還一些,不必全部退回,如果女方提的就要全部退回,同時還要考慮給彩禮的時候是否有證人在,如果有的禮金沒有證人在場的情況就不需要退回

28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是要退回去的,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給的錢,既然分手就要退回彩禮,這在法律中有規定的。

29樓:老男人

這還用說嗎?雖然南方過了彩禮,但是你們已經分手了,女方,咋還能要人家的彩禮呢?當然,要退還。你想是不是這樣的?你還能要人家的嗎?

30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情況,有著各種因素,有些需要看當地的風俗習慣,而有些地方則沒有那麼多規矩,如果是男方提出的分手,那麼按人情世故來說,作為補償是不能要回彩禮的,但如果數額比較大,那麼就需要雙方協商一下,給予一定的補償,如果是女方反悔提出分手,那麼必須退還全部彩禮,這屬於毀約,如果不退還,在有證人的情況下,可以選擇走法律途徑解決。

31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彩禮是以結婚為前提的,一般都金額不算小了。既然關係不存在了,這樣的禮金應當返還。

3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說雙方都提出分手,彩禮還是要退回的,要是男方提出根據現實情

況,可以留下一部分,我的大中國啊,現在的年輕人都被這彩禮,而忽略了愛,也是我們年輕人這一代的悲哀,聽我句勸,能退就退了吧,畢竟愛過,別為了這個彩禮,把人最起碼得一點點情也都傷的無影無蹤了,且行且珍惜吧!

男女雙方定親以後,因疑似女方道德問題,男方提出退親,男方給的彩禮錢能全額退回來嗎?

33樓:匿名使用者

下面是法律規定,你可

以看看你是否符合情況。

當然判決時也會參照一些當地的農村情況,你能蒐集到女方的錯誤就盡量蒐集一下。

但是提出返還彩禮總體上是合法合理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4樓:李建成律師

女方有沒有道德問題都沒有關係,你們沒有登記結婚就不屬於夫妻關係,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35樓:鑫鑫家維人

哈哈。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女方去進行一次鑑定,如果是**就繼續相處(女方不會和你相處了)。不是**就以被欺騙為由要求女方退錢和賠償。

不過這個方法最後的結局就是不管鑑定結果怎麼,你和女方的關係就是撕破臉了。

36樓:八三老人

婚姻自由,退婚時依法女方應退還彩禮,可以通過協商或訴訟解決。前提是要有證據。

37樓:匿名使用者

針對你這種情況,女方是

應該全部返還你的彩禮的,方法:第

一、和女方進行溝通,退還彩禮,當然多少看你們協商。

第二、協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訴,只要對方認可或者有確切證據的,法院會支援你的訴求。

38樓:

只是疑似,又不能斷定 而且是男方提出退婚的 禮金也沒有必須的說是全部退回來

如果是全退 無疑是女方預設有這件事 女方的父母臉上很沒面子的

只能是看你們兩家的商議結果了 好好商量唄

男方跟女方定親給了禮金現在男方跟女方提出退親女方要還禮金嗎

不退是你的權力 退了顯示你的人品 個人認為不要退 對那種人家就要給他們乙個教訓 風俗不同 我們這一般是不退的 男方提出的話就不用退,女方自己不想做的話就要退給男方了,當然給不給都看女方 這個如果按道理來說退了為好!也顯示女方的從容大度!人品!我跟男方定親男方給了禮金 可是現在男方提出退親 女方要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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