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陽和沙水
這件事情你要問看守所的警官才清楚了,這種事情外人怎麼可能會知道。
2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公安又有新的證據證明他是犯罪的,所以批捕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是他最近表現不是很好,所以沒有放出來。
4樓:潺潺流水完美
說這個情況肯定是他又有新的證據了,所以說才會繼續去做。
在看守所裡關了37天了,怎麼才能查到批捕沒呢
5樓:正氣長春
在看守所已經羈押了三十七天了,不用查,如果明天人回不來,就是被批捕了。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為三十天,期間要報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審查的時間為最長七天,這樣下來,拘留最長羈押時間為三十七天,期限內人不放出來就是被批捕了。
犯罪嫌疑人逮捕後二十四小時,辦案單位要通知家屬,家屬等通知就可以了。
6樓:踏雪512無痕
37天基本到實效了,可以到具體辦案機關了解
7樓:白羊
不批捕都回家,半個月了
8樓:和烏鴉
看守所關押的一般是嫌疑人,原則上不允許探視及收寄信件、物品,但可以請律師代為探望。
在看守所關了37天了,又不判刑又不放出來是怎麼回事?
9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拘留最長是三十七天,如果在這個期間不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放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擴充套件資料
進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審查的人,是絕對禁止與外界任何人接觸的,但有會見律師的權利。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10樓:森海
在看守所關了37天了,又不判刑又放出來,說明偵查機關提請檢察院批捕了。
依劇《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請問一下,我被關押在看守所37天放了出來,因證據不足,檢查院不批捕!但是給弄了個取保候審,現在出來
11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的情況是猜測不出來的,只要你到公安機關後才會知道。
12樓:匿名使用者
在看守所關押了三十天,沒證據辦理了取保候審,現代公安說要送檢查院,有可能嗎?
13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您好建議還是來配合調查,前去源
接受訊問或者看看有什麼新情況。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辦理了取保候審後,檢察院再通知本人去,說明公安機關已經將案子移送到檢察院,對本案已經向檢察院提起起訴意見,下一步程式是:檢察院按照法定程式審查起訴,將來檢察院會通知核實案情,如果有犯罪事實,並且有證據證明需要判處刑罰的,檢察院會將案子起訴到人民法院判決。如果不構成犯罪,檢察院會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案子到人民法院後,如果被法院判處緩刑,嫌疑人就不會被收監;如果要判實刑,法院會在**當天批准逮捕將嫌疑人收監。望採納
被關看守所得等到37天意味著什麼?
14樓:樂觀的
37天是拘留至逮捕的最長期限,不是所有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要到37天,只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至逮捕的最長時間才可能到37天,其中30天是最長拘留時間,7天是檢察院決定是否逮捕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15樓:h齊天聖
如果你被關進看守的等了37天,
那麼你將是會被指控有刑事。
16樓:匿名使用者
答:你好,被關看守所37天,是乙個臨界期限,即意味著如果公安機關沒有證據是有犯罪嫌疑的,則必須釋放,否則構成超期羈押,可以請求賠償。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批捕就是放人,二選一
18樓:匿名使用者
被關看守所得等到37天意味著涉嫌犯罪了,可能等待批捕呢。
19樓:匿名使用者
人生有了汙點,教會人們遵紀守法
在看守所關了37天了,又不判刑又不放出來是怎麼回事
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 多次作案 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
我妹妹現在關在看守所裡30天了,警察為什麼還不把案子往檢查院送呢
你好!我是個從看守所出來的!有什麼問題我可以幫你解釋!看看你們會有什麼舉動,然後再做決定 最好不要去檢查院,能在警察局了解最好。故意整你們的,給幾千塊錢,請吃個飯 公安局把案子送到檢查院是怎麼會事 案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了,只不過你處於不羈押狀態,是取保候審,必須隨叫隨到,否則隨時可以羈押。法院 審...
盜竊在看守所裡已經51天了,什麼時候能判,沒請律師判了家人怎麼才能知道
涉嫌盜竊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期限具體包括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偵查期限 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期限及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期限等。1 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階段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