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戚廣利
copy和別人發生衝突沒有肢體接觸,bai勸架的把對方打成du輕傷,造成輕傷者應當承擔法律zhi責任。
《刑法dao》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樓:裴蓁律師
屬於過失傷害罪,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我和別人打架,我先動手,結果別人把我孩子打掉了,他們應該負法律責任嗎?
3樓:商標註冊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侵權方存在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方的賠償責任。
經鑑定達到輕傷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屬於輕微傷的按治安案件處罰。
相關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具體賠償標準細則建議查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根據《人體重傷鑑定標準》
骨盆部損傷
第七十八條 孕婦損傷引起早產、死胎、胎盤早期剝離、流產併發失血性休克或者嚴重感染。
可以鑑定
如果沒有鑑定成重傷,只要鑑定為輕傷,對方依然負刑事責任相關法條: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樓:經法學院
這得看事情具體發生的過程,不過你把別人孩子打掉了這得負絕大部分責任或者全責
6樓:四川張培律師
雙方都應該有責任的,先報警備案吧!!
7樓:
當然得負了,抓緊報警,他們既得賠償,還得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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