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林溪
既然是痴呆人,那麼就是個傻子,他給錢應該是隨機的沒有什麼原因,因為他腦子不好使。
2樓:匿名使用者
遇到一位痴呆人無因故的給錢,說明他有智障。正能量足的人,會遵循公序良俗,來為人處世。退還他錢,表明人人貢獻乙份愛,乙份溫暖,社會就會充滿陽光。
3樓:小小原
你得多幫這位老年痴呆患者,幫他戒殺放生,多吃素。比如有剩飯可以餵食螞蟻。
給我講乙個笑話。
4樓:匿名使用者
希望你能全部看完。
一天魔王抓走公主,公主一直叫.
魔王 :「你儘管叫破喉嚨吧...沒有人會來救你的....」公主 :「破喉嚨..破喉嚨..」
沒有人:「公主..我來救你了...」
魔王 :「說曹操曹操就到...」
曹操 :「魔王..你叫我幹嘛..」
魔王 :「哇勒..看到鬼」
鬼 :「靠!被發現了..」
靠 :「阿鬼,你看的到我喔...」
魔王 :「oh,my god!」
上帝 :「誰叫我?」
誰 :「沒有人叫你阿...」
沒有人:「我哪有?裝蒜啊!」
蒜 :「誰在裝我?」
誰 :「又說我?你們找麻煩啊?」
麻煩 :「哪乙個找我?」
哪乙個:「找你?我才沒有...咦,這兒有好多人.」好多人:「我才剛到耶……你是誰?」
哪乙個:「我才不是誰.」
誰 :「他才不是我.」
公主 :「大家都是來救我的嗎?」
大家都:「我不是來救你的,是來看熱鬧的.」熱鬧:「我有什麼好看的?」
上帝 :「不關我的事,先走了.」
魔王 :「你答覆乙個問題再走,為什麼這麼多人救公主?我這個魔王怎麼演下往?」
下去 :「你好好的魔王不幹,演我做什麼?」公主 :
「魔王若是沒有人演,我就可以走了.」沒有人:「若是我演魔王,怎麼會讓你走...
」怎麼會:「我才不讓公主走,我要看熱鬧.」
熱鬧 :「看我幹什麼?」
什麼 :「你居然要『幹』我?流氓!」
你居然 :「我哪有?」
我 :「關我什麼事ㄚ?」
魔王 :「靠!我要瘋了.......」
靠:「喊我幹什麼!...」
瘋了 :「你要我幹啥?」
你要我 :「我什麼都不知道ㄚ!」
我什麼都不 :「我哪知啊!」
我哪知 :「我在這裡ㄚ!有人在叫我嗎?」
有人:「我沒有叫你啊!」
我沒有:「誰叫他了啊?」
誰:「冤枉啊...我沒有...」
我沒有:「我可沒冤枉你啊...」
你:「諒你也不敢.」
諒你:「誰說我不敢!?」
誰:「拜託啊...我什麼都沒說啦」
我什麼都沒:「你要我說什麼?」
我什麼都不:「...你...你不就是我那失散多年的兄弟嗎?」我那失散多年的兄弟:「靠...我名字取這麼長...也會被叫到啊...」
誰:「...我要趕緊分開這個是非之地」
是非:「本來這裡是我的地盤啊...」
我什麼都不&沒:「你們別吵我們在講話啦...」你們別吵我們:「我沒有在講話啊...」
我沒有:「我才沒有講話咧!...」
我什麼都不:「-_-\\\"...走...我們到外面往聊...」走:「人家不好意思啦...(搖擺)」
我什麼都沒:「關你屁事啊...閃啦...」(兩兄弟賭氣的走出去)關你屁事:「嗚...為什麼趕我走...」
為什麼:「我沒有要趕你走啦...乖...不要哭」我沒有:「喔...又關我啥事了」
關我啥事:「啥?有人叫我嗎?」
有人:「誰要叫你啊...」
誰:「我真的要走了...t.t」
走:「人家真的不好意思啦...*v.v*」(\\\"誰\\\"不支倒地)
關你屁事:「...你不是我表妹嗎?」
關我啥事:「...表哥...好久不見啦...」好久:「我不是在這裡嘛...」
魔王:「你們有完沒完?」
完沒完:「他才沒有我」
你們:「我才沒有他」
我才:「誰說的?」
誰:「叫我幹嗎?」
嗎:「你居然要幹我?」
你:「我才不會**」
我才:「誰說我不會?」
誰:「冤枉!我沒說……」
說:「叫我幹嗎?」
嗎:「你們倆真不要臉!」
你們倆:「我要!我要!」
臉:「誰要我?」
誰:「我不要啊」
魔王:「快一點,再說我可要攆人啦」
人啦:「趕攆我?找k」
k:「誰找我?」
誰:「aaaaaaa!別提我的名字,再提我也k他!」他:「別k我」
我:「誰要k我?」
誰:「終於讓我逮找乙個啦,殺呀…………」
乙個啦:「別逮我」
我:「我也受夠啦,誰再提我的名字,我決不放過你!」誰:「看我的降龍十八掌!」
我:「看我的九陰白骨爪!」
降龍十八掌:「我有什麼好看的?」
九陰白骨爪:「我有啥好看的?」
什麼好看的:「兄弟,我終於找著你啦!」
啥好看的:「哥,咱出去聊.」
魔王:「媽的...這是認親大會啊...」
從此以後,魔王真的得了精力決裂症……
5樓:啥禮物啊決定
我的笑話是:誰不笑和點讚就是傻瓜
6樓:猜不透她
小時候她愛哭,大人嚇他:"再哭警察叔叔會把你帶走喔!"她一怕就收聲了。
長大後她真喜歡上一警察,在一塊六年,雙方父母鬧了六年。最終,男人選擇回歸正常生活,跟別人結婚去了。結婚那天,她呆坐在門口,忽然想到什麼,回頭對他媽笑:
"您說,我現在哭,警察叔叔會來把我帶走麼?"她媽哭了!
我給人打了欠條,但是錢沒有給我,欠條生效嗎?
7樓:獨一不二丶
不生效!
民間借貸屬於典型的實踐合同,貸款人沒有提供借款的民間借貸合同不生效。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所以根據條款來說,只有在對方將錢款給你之後,欠條才算生效。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9條的規定,以下5種憑證可以作為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支票的形式交付的,從欠債人依法取得票據使用權利(可以支出金額)時為生效日期,這種形式下,以支票作為生效證明要件。
2、借款以現金交付的,從欠債人收到借款時立即生效;這種立即生效的無記錄支付形式,建議在借條上標明借款日期或註明借條立即生效。
3、出借人將借款以授權某種特定的資金賬戶支配權的形式借給借款人的,應從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起算生效日期。
4、以轉賬、匯款或通過其他網路平台等形式交付的,以借款到達借款人賬戶時為生效日期,到款的業務資訊即可作為生效證明要件。
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向其提供借款的,從完成約定時起算生效日期,以能夠證明約定事件完成進度的要件作為憑證。
合法的民間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如存在以下情形,相應民間借貸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
1、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8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你能證明這是非法債務或者虛假債務,否則是生效的。
9樓:元一律師事務所
您好:您將面臨的問題確實比較複雜:
從外觀上看,他擁有您簽章的欠條,他就是您的債權人,你們之間就存在了債權債務關係;若您不還錢,他可以按照法律程式去起訴您的,這個是他的權利。
您所述的內容,不好用證據去證明,這點的舉證責任在您這邊,若證據不足,或者根本沒證據,僅僅憑口述,那麼您將有可能面臨敗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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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u 單核比i3最多強一點點,如果算上多開什麼的,那可能會有很大的優勢。但是 這配置上面沒公升級空間了,至少目前amd沒有更強的cpu出來 就算出來你也不知道介面是不是一樣 所以說過了一兩年就是尷尬的局面,要公升級沒辦法,繼續用又有點慢有點老。記憶體1333是穿越過來的嗎?早就都在用1600了,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