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細緻位飼
雙方打架,雙方都受傷的,互相承擔責任。 事件的起因及雙方受傷程式,是分擔責任的主要依據。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樓:曙光**答疑
這種情況下,既然雙方都有受傷,那麼費用肯定是雙方自行各自先承擔的。其實很多事情都沒有必要發生。如果雙方在打架之前都能保持克制一下,那麼這種情況也就不會發生了。
3樓:荊萊
我的回答未必準確,但我願意和大家分享我的想法,僅供參考。
我認為,這涉及到治安責任、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的問題。
雙方可以申請人身傷害鑑定,鑑定為輕傷或重傷的,追究刑事責任。鑑定為輕微傷的,追究治安責任。
關於民事責任,一般是打人一方賠償被打一方的醫療費用等。
打架對方先動手,我方輕傷二級,對方輕微傷,怎麼解決
4樓:koma哇咔
對方先動手的原因是什麼,你方是否有挑釁行為。有沒有使用器械。這些都有干係。
5樓:迷幻的葉子
這個打架一般是看後果,屬於一般治安案件,尋釁滋事罪,應該調解,罰款就行了。
6樓:逯律師_濟南
你好,達到輕傷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可以報警處理
7樓:匿名使用者
找警察啊,然後訴訟,或者私了
雙方打架對方先動手,但對方傷的比較重,要我們全部承擔責任對嘛
8樓:墨汁諾
雙方打架,雙方都受傷的,互相承擔責任。 事件的起因及雙方受傷程式,是分擔責任的主要依據。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擴充套件資料: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
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八條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款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雙方喝酒因口角吵嘴打架,對方先動手,但我方有兩人,對方受傷,我方沒有受傷,現人住院已起訴我方,鑑... 30
9樓:冷冷清秋羊羽
酒後打架,情況比較複雜,這和誰先對手關係並不大。因為在酒桌上,只要打架並且造成傷害,所有在場的人都需要承擔責任,只是有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之分。
因酒後打架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分別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需要根據雙方在打架過程中各自有多少比例的過錯,就由該承擔多大比例的賠償責任。一方有過錯的,由有過錯一方承擔對方及自己方的損害賠償責任。至於具體的過錯比例就要根據具體案情進行分析了。
另外,如果雙方僅是輕微傷以下,僅需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如果達到了輕傷,則對方應承擔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了,如果致害方積極賠償並爭得受傷方的諒解,則通常公安機關會做出撤銷案件的處理,不管是否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免除不了。
參與飲酒的所有人員,都要按比例承擔因酒後打架而造成的損失。
10樓:落葉無聲
把別人打成輕傷,不管誰先動手,打人的一方肯定吃虧的。因為輕傷構成犯罪,基準刑期半年到一年,最高三年。因為沒人願意去拘留所,或者牢獄的去的。
所以都願意多出錢了事。一般這種案件起訴到法院的都是為了要錢,即使判刑,也不會很嚴重的。如果對方即使不要錢,就為一口氣的話。
堅決要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的話,最少也的半年以上。那多賠償少判刑的可能性不大,人和人是不一樣的!!!**是履行不履行民事賠償,也是量刑的乙個因素。
**當天多給些錢,好好賠禮,爭取的到對方原諒,或許會當天判緩刑,當天釋放的
11樓:生於重生
一般不會有事情的,合適的時候拿孩子做法律的**。
打架對方先動手,至對方輕傷請問怎麼賠償
黑龍聖者 那他脾氣還挺大啊 你也是 侮辱人家人格了能不生氣嗎 都是成年人了 還能有什麼法律保護 我勸你啊 叫他陪你1000 2000就足矣了 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 你也有錯啊 第一你侮辱人家了 第二你還手了 也算是參與鬥毆了吧 他呢 他頂多就是把你打了沒別的 藍妖鈴 有執法權的大多願意把事情往重了捅,...
對方先動手打人,導致雙方輕微傷,已報警了,對方住院了,當天叫我付醫療費,我沒付,我跟警察說等醫院清
已經報警,行政處罰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確定。至於對方訛人,讓對方向法院起訴,法院是講證據的,根據過錯責任和後果賠償,且賠償必須有依據,不是對方想讓賠,想要多少就多少的。對於這件事我應該怎麼辦呢!對方先動手打人,你屬於自衛,你同派出所說明清楚,該怎麼就怎麼辦,不要急。我先動手打人,但是我受傷了對方找...
打架雙方都輕微傷,對方以學生為要挾,對方訛人2萬,以雙方都拘留為要挾怎麼辦
甄靈凡 輕微傷已經構成刑事案件,兩個人都會做司法鑑定,傷情賠償也是按照法律程式來的,不是他想要多少就給多少 事成有志 輕傷而要挾別人可以不予理睬,他有異議可以去找當地派出所協調處理。 涉及到經濟利益,涉嫌訛咋行為。應該以法律為準繩,報請公安處理。可以撥打110或去派出所解決。調查事件起因,發展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