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治安糾紛、刑事糾紛的打架責任劃分並不怎麼重要,而是被害人受傷後驗傷鑑定極為重要;而對於被害者是六十周歲以上老人輕微傷治安糾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另外打人者要賠償相關的醫療、護理、交通等費用。
如果只有造成一般人被害者輕傷二級以上的刑事犯罪的,那麼就會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刑事立案後,交由檢察院逮捕並予以公訴,判刑標準為: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律圖
不論誰先動手,只要有毆打他人的行為並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進行處罰。
3樓:曠水瑤
給你一下我的建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1.對於你的這件事,雙方都有受傷,雙方也都有責任,如果沒有特別嚴重的後果,想辦法協商解決.如果打官司,暫且不論對方會負什麼責任,有一點是肯定的,對你沒什麼好處.所以在公安機關立案介入前,最好能協商解決,即使你可能受些損失,如果在你能接受的範圍內,勸你盡快解決.走法律程式是非常麻煩的事.切記.2.如果能夠協商解決了,那麼恭喜你,下面的講的就都是廢話了.走法律程式,對於當事人的行為性質,有很多左右因素.你提到對方傷勢比你嚴重,而沒有說他具體的受傷部位.如果對方是臉部或內臟器官受到損害,且嚴重的話,對你非常不利.你受傷還有對方受傷時間與具體情況你也沒有提,如果對方是在你家院子追砍你時被砍傷,那相對來講你的責任會輕一些,對對方非常不利.3.提醒你的是對方受了傷,且你方也有拿刀,對方也會往正當防衛上靠的.而公安局真的立安偵查的話,會以"尋釁滋事"或"故意傷害"來追究某一方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只能是被控方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方向.而大多數情況"正當防衛"是不被採納的,防衛過當基本是最好的結果,但過當當然也要承擔責任.4.最後要說的是,事情已經發生,在對方也受傷的情況下,協商解決是解決麻煩的最佳途徑.
4樓:張家主任
一般情況下,先動手打人存在重大過錯,對方被迫還擊,免於自己受傷害屬於正當防衛,b還擊一下**了a,沒有進行進一步的打擊,這屬於正當防衛。但具體情況,也得具體對待,a是老人,屬於弱勢群體,b如果知道對方是老人或應當知道對方是老人,還擊過重,也會構成防衛過當,b應當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構成輕傷以上,也會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5樓:已不僅僅是愛
應該看因為什麼動手吧,應該是b負主要責任a負次要責任
6樓:
雙方打架責任如何劃分
關於交強險責任的劃分,交強險的主次責任劃分後怎麼進行賠付?
這要看你是哪個保險公司的,比如人保的,不管是主責還是次責,只分為有責和無責,有責最高賠付兩千,超出的部分由商業險中的三責險賠付 三責險不就是賠付對方的,阿明白 車損先是賠付本車損失的。如果雙方沒有商業險,多方損失2500,你自己就在陶500吧 一 都只有交強險 全責方的交強險承擔對方車損2000,同...
麻煩看責任怎麼劃分
由於電單車也是屬於機動車,所以應該按照雙方責任進行認定。對於你自己的話,應該盡量留存現場 作為證據,當然最權威的就是交警部門出具的故事責任認定書,最終應當按照交警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劃分雙方責任。如果你說的情況屬實,那應該判定電單車負主要責任的。如果你沒超速沒逆行是正常行駛的話,看現場電單車主要負主...
汽車責任劃分及賠償問題
一般來說交警都會判你的責任,因為你開的是汽車,對方是騎電單車,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時都會傾向保護弱勢群體,而在有人傷的前提下可以確定是你的責任,已經報交警處理,在正式的責任認定下來之前,交警有權對雙方的事故車輛 駕駛證照暫扣處理,事故處理完成後退還,交警什麼時候退還你的證件就要看電單車司機的恢復情況了...